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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醫類別醫師職稱晉升有關問題解釋2017

執業醫師 閱讀(1.87W)

去年,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衛生計生委印發了《關於加強中醫類別醫師執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中醫藥〔2016〕41號),其中第二條明確:“在本《通知》下發前取得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已經在醫療機構從事內科、外科、婦產科等臨床工作,或在醫學影像、麻醉、病理、醫學檢驗等崗位工作的,······職稱晉升時可按實際工作崗位申報相應專業。”對於此條應如何理解,今年我省中醫類別醫師晉升職稱時有什麼變化呢?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關負責人對此解釋吧!

河北省中醫類別醫師職稱晉升有關問題解釋2017
  河北省中醫類別醫師職稱晉升有關問題解釋

一、《通知》下發以前,已經在醫療機構從事內科、外科、婦產科等臨床工作,或在醫學影像、麻醉、病理、醫學檢驗等崗位工作的中醫類別醫師,可以晉升什麼高階職稱?

根據《通知》第二條,經所在醫療機構考核確認其專業技術能力達到相應崗位要求的,可以申請該崗位相應專業高階專業技術資格,可簡單理解為“幹什麼,晉什麼”。

二、《通知》下發以後,在臨床科室執業的中醫類別醫師,可以晉升什麼高階職稱?

《通知》下發以後在臨床科室執業的中醫類別(含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則屬於在臨床科室設定的中醫崗位工作,仍屬於從事中醫工作,只能申請該類別(中醫或中西醫結合)高階專業技術資格。

三、中醫類別醫師是否可報考臨床、口腔等類別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根據醫師資格考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參加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具有相應類別和專業的執業醫師資格。因此,不論在何崗位上工作,中醫類別醫師只能報考中醫類別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簡單理解為“學什麼,考什麼”。

  關於加強中醫類別醫師執業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中醫藥[2016]41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衛生計生委(局)、中醫藥管理局,華北石油管理局、中國石油天然氣管道局衛生處,省直醫療衛生機構:

為加強中醫類別(含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中醫醫師執業活動,根據《執業醫師法》《中醫藥條例》《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以及衛生部關於中醫類別醫師執業有關規定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中醫類別醫師管理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中醫類別醫師執業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中醫類別醫師執業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中醫藥在臨床診療服務中的作用和優勢,在設定中醫臨床科室和中藥房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可在臨床科室設定中醫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在臨床科室的中醫崗位,按照註冊的中醫專業或中西醫結合專業的`執業範圍開展相應診療活動,使患者在接受西醫藥服務的同時,能夠享受到及時、便捷的中醫藥服務。

二、在本《通知》下發前取得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已經在醫療機構從事內科、外科、婦產科等臨床工作,或在醫學影像、麻醉、病理、醫學檢驗等崗位工作的,經所在醫療機構考核確認其專業技術能力達到相應崗位要求的,可以繼續在原崗位從事相應診療活動,其診療行為不屬於超範圍執業,職稱晉升時可按實際工作崗位申報相應專業。

三、中醫類別醫師應堅持以中醫藥診療服務為主,合理應用符合國家有關醫療技術管理要求的各類醫療技術開展與從事專業相關的診療服務。鼓勵其以提高臨床效果、效率和減少醫藥費用為原則,在依法取得處方權後,可根據診療工作需要,開具中、西藥處方。醫療用毒性藥品、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使用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河北省衛生計生委

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