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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六級口語考試大綱解讀

英語六級 閱讀(2.68W)

口語考試成績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發給證書,證書分為 A、 B 、 C 三個等級,成績低於 C 等的不發給證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英語六級口語考試大綱解讀,希望對正在關注的您有所幫助!更多精彩內容請及時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英語六級口語考試大綱解讀

口語考試成績合格者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發給證書,證書分為 A、 B 、 C 三個等級,成績低於 C 等的不發給證書

等級

等 級 描 述

A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

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

  一、評分標準

CET-SET 主考在評分時使用以下標準:

a. 準確性 指考生的語音、語調以及所使用的語法和詞彙的準確程度

b. 語言範圍 指考生使用的詞彙和語法結構的複雜程度和範圍

c. 話語的長短 指考生對整個考試中的交際所作的貢獻、講話的多少

d. 連貫性 指考生有能力進行較長時間的、語言連貫的發言

e. 靈活性 指考生應付不同情景和話題的能力

f. 適切性 指考生根據不同場合選用適當確切的語言的`能力

  二、語言功能

CET-SET 考試要求考生參與不同形式的口頭交際,其語言能力將根據其在考試中的表現予以測量。考生需要掌握的語言功能和意念在《大學英語教學大綱》中已明確列出。以下僅列舉其中部分的語言功能和意念。

友好往來

問候,介紹,告別和告辭,祝願和祝賀,感謝和應答,道歉和應答,提議、邀請和應答。

相互交流

開始交談,繼續交談,改變話題,停止交談。

態度

願意,希望,意向,決心,責任,能力,允許,禁止,同意和不同意, 否定,喜歡和不喜歡,偏愛,責怪和抱怨,判斷、決定和意見。

勸說

命令,勸告和建議,承諾,提醒。

感情

焦慮,驚奇,興趣,加重感情色彩

存在

存在和不存在,有和沒有。

空間描述

位置,方向,運動,距離。

時間

時刻,時段,時間關係,頻度,時序。

發表意見和看法

詢問意見和看法,發表意見和看法,對意見和看法的反應,同意,不同意,要求澄清,澄清意見和看法。

爭辯

討論,討論觀點,反駁論點,提出進一步論證,勸說和對勸說的反應。

  三、考試形式

CET-SET 考試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考生和 CET 授權的主考進行交談,採用問答的形式。時間約 5 分鐘。

第二部分包括 1.5 分鐘的考生個人發言和 4.5 分鐘的小組討論。時間共約 10 分鐘。

第三部分由主考再次提問以進一步確定考生的口頭交際能力。時間約 5 分鐘。

  四、輸入資訊

CET-SET 考試運用以下兩種形式的輸入資訊來產生資訊差:

1)畫面提示(如圖片、圖表、照片等);

2)文字提示。

  五、標準描述

語言準確性和範圍

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

語言靈活性和適切性

5 分

語法和詞彙基本正確表達過程中詞彙豐富、語法結構較為複雜發音較好,但允許有一些不影響理解的母語口音

在討論有關話題時能進行較長時間的、語言連貫的發言,但允許由於無法找到合適的詞語而造成的偶爾停頓

能夠自然、積極地參與討論語言的使用總體上能與語境 、功能和目的相適應

4 分

語法和詞彙有一些錯誤,但未嚴重影響交際表達過程中詞彙較豐富發音尚可

能進行較連貫的發言,但多數發言較簡短組織思想和搜尋詞語時頻繁出現停頓,有時會影響交際

能夠較積極地參與討論,但有時內容不切題或未能與小組成員直接交流語言的使用基本上能與語境、功能和目的相適應

3 分

語法和詞彙有錯誤,且有時會影響交際表達過程中詞彙不豐富,語法結構較簡單發音有缺陷,有時會影響交際

發言簡短組織思想和搜尋詞語時頻繁出現較長時間的停頓,影響交際,但能夠基本完成交際任務

不能積極參與討論,有時無法適應新話題或討論內容的改變

2 分

語法和詞彙有較多錯誤,以致妨礙理解表達過程中因缺乏詞彙和語法結構而影響交際發音較差,以致交際時常中斷

發言簡短且毫無連貫性,幾乎無法進行交際

不能參與小組討論

  六、考生手冊

A. 考試簡介

  1 考試性質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簡稱 CET-SET )用於測量我國大學生運用英語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

  2 考試物件

CET-SET 報考物件為獲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且成績達到一定分數線的在校大學生。

試行階段的報考物件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決定,具體報名規定見考試委員會通知。

  3 考試形式

CET-SET 考試採用面對面的形式,每場考試由 2 名主考和 3 (或 4 )名考生組成(如下圖):

  4 試題構成

部 分

時間

題型

說 明

Part 1

5 分鐘

問答

“熱身”題,包括考生自我介紹、回答問題。

Part 2

10 分鐘

發言和討論

考生準備 1 分鐘後,根據所給提示作一個 1.5 分鐘的發言;小組就指定的話題討論(約 4.5 分鐘)。

Part 3

5 分鐘

問答

由主考進一步提問。

  5 考試成績

考試總分為 15 分,分為 A 、 B 、 C 和 D 四個等級(描述見“能力等級標準”)。

  6 合格證書

C 等以上者將獲得由教育部高教司頒發的注有 CET Spoken English Test 成績等級的 CET 證書。

B. 考生須知

  1 報名條件及流程:

教育部規定05年四級筆試550分、六級520分以上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口試.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根據教育部主管部門的檔案規定,在有關城市設立若干個考點。考生到所在考試中心指定的考點報名並參加考試,報名時須隨身攜帶身份證、二寸報名照一張及報名費用。

  報名流程:

  2 注意事項

· 考生須攜帶本人的准考證和身份證準時到規定的候考室報到,逾時 15 分鐘不得進考場。

· 考生如發現准考證上的姓名有誤,請在正式開考前將修改後的准考證交給主考,由主考按身份證上的姓名核對並簽名確認。

· 如中途無故退場,將作自動放棄考試處理,成績一律記為不合格。

· 自備飲料;不得攜帶手機、拷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

· 考生須在候考室等候參加考試,在候考期間未經同意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

· 考試期間,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管理人員安排。

· 考試結束時,必須將准考證交給主考,同時記下自己的准考證號。

· 考試結束後,必須立即離開考區。

  3 考試時間

一年兩次,分別在 5 月和 11 月。

  4 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在考生報名的考點。具體考場在考生報到後隨機編組確定。

  5 考生培訓

考生必須參加考點組織的考前培訓,包括:

· 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及候考室等考務安排

· 介紹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口語考試程式並播放考試過程錄影

  C. 能力等級標準

等級

等 級 描 述

A+14.5-15分

A13.5-14.4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基本上沒有困難。

B+12.5-13.4 分

B11-12.4 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口頭交際,雖有些困難,但不影響交際。

C+9.5-10.9 分

C8-9.4 分

能用英語就熟悉的題材進行簡單的口頭交際。

D7.9 分以下

尚不具有英語口頭交際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