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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共英語(PETS)四級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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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考試的組成

全國公共英語(PETS)四級考試大綱

PETS第四級考試由筆試(140分鐘,滿分100分)和口試(12分鐘,滿分5分)兩種獨立考試組成。學好英語並不難,環球雅思成人外語培訓來幫你!北京免費諮詢電話400-001-9911轉分機17005,廣州免費諮詢電話400-001-9911轉分機17019。

二、關於考試指導語和題目用語

PETS第四級考試中,筆試、口式的指導語均為英文。寫作題、口試中所提供的引導性材料可能會涉及到少量的中文。

三、關於答題時間

PETS第四級考試的答題時間分配如口下表所示。

 四、關於試卷的題量與採分點(原始賦分)

PETS第四級考試各部分的題量與採分點(原始賦分)如下表所示。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每題一分。

 五、關於分數權重

為處理好考試中題目數量、賦分與各種技能的考查關係,PETS第四級考試採用了分數加權的辦法。即對各部分題目的原始賦分分別給予不同的權重,使之能夠平衡各種技能的考查關係。

PETS第四級考試筆試中各部分所佔分數權重如下表所示:

考生得到的筆試成績是其各部分所得原始分分別經過加權處理後的分數總和。如:

某考生聽力部分原始得分為15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18分(15÷25×30=18分):

其英語知識運用部分原始得分為18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9分(18÷20×10=9分):

其閱讀理解部分A節原始得分16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20分(16÷20 ×25=20分);B節原始得分12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8分(12÷15×10=8分);

其寫作部分原始得分16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20分(16÷20×25=20分)。

該考生未經過加權的原始總分為77分,各部分經加權後的總分應為75分。

六、關於成績合格證書

(1)任何考生只要參加PETS第四級考試的筆試或口試,均能得到有關的成績通知書。

考生的單項(筆試或口試)合格成績將允許保留到下一考次。在同一次考試或相鄰兩次考試中,相同級別的口試和筆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相應級別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在一次考試中沒有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而單項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將獲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的相應合格專案的單項成績合格證(指《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或《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口試成績合格證》)。

(2)筆試成績是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四部分原始得分加權後的分數總和,考生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3)口試成績單獨計算,不列入筆試總分。PETS第四級的口試採取5分制評分,3分以上(含3分)為合格。對PETS第四級而言,口語並非必考。這主要取決於用人單位以及考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