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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共英語二級PETS2考試大綱簡介

公共英語 閱讀(2.52W)

 一、關於考試的組成

全國公共英語二級PETS2考試大綱簡介

PETS第二級考試由筆試和口試兩種獨立考試組成。筆試120分鐘,滿分100分;口試10分鐘,滿分5分。

 二、關於考試指導語

PETS第二級考試中,筆試的指導語均為中文,口試的指導語均為英文。

三、關於答題時間

PETS第二級考試的答題時間分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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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於試卷的題量與採分點(原始賦分)

  PETS第二級考試各部分的題量與採分點(原始賦分)如下表所示。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每題一分。

五、關於分數權重

PETS第二級考試對各部分題目的原始賦分分別給予不同的權重,使之能夠平衡各種技能的考查關係,最後通過分數加權的`辦法來計算考生的成績。

PETS第二級考試筆試中各部分所佔分數權重如下表所示:

考生得到的筆試成績是其各部分所得原始分分別經過加權處理後的分數總和。如:

某考生聽力部分原始得分為15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22.5分(15÷20×30=22.5分);

其英語知識運用部分原始得分為20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11.4分(20÷35×20≈11.4分);

其閱讀理解部分原始得分為15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22.5分(15÷20×30=225分);

其寫作部分原始得分為25分,經加權處理後的分數應為14.3分(25÷35×20≈14.3分);

該考生未經過加權的原始總分為75分,各部分經加權後的總分應為70.7≈71分。

 六、關於成績合格證書

(1)任何考生只要參加PETS第二級考試的筆試或口試,均能得到有關的成績通知書。

考生的單項(筆試或13試)合格成績將允許保留到下一考次。在同一次考試或相鄰兩次考試中,相同級別的口試和筆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相應級別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在一次考試中沒有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而單項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將獲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的相應合格專案的單項成績合格證(指《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或《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口試成績合格證》)。

(2)筆試成績是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四部分原始得分的總和,考生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

(3)口試成績單獨計算,不列入筆試總分。PETS第二級的口試採取5 分制評分,3分以上(含3分)為合格。對PETS第二級而言,口語並非必考。

這主要取決於用人單位以及考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