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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常見問題解答

等級考試 閱讀(1.49W)

一、什麼是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它分哪幾個級別?各級別的定位是什麼?

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常見問題解答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 簡稱PETS)是教育部考試中心設計並負責的全國性英語水平考試體系,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常見問題解答。

作為中、英兩國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專案,在設計過程中它得到了英國專家的技術支援。共有五個級別:

PETS 1是初始級,通過該級考試的考生,其英語基本符合諸如計程車司機、賓館行李員、門衛、交通警等工作,以及同層次其他工作在對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其中PETS 1下設一個附屬級PETS 1B)

PETS 2是中下級,通過該級考試的考生,其英語水平基本滿足進入高等院校繼續學習的要求,同時也基本符合諸如賓館前臺服務員、一般銀行職員、涉外企業一般員工,以及同層次其他工作在對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PETS 3是中間級,通過該級考試的考生,其英語已達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非英語專業本科畢業水平或符合普通高校非英語專業本科畢業的要求,基本符合企事業單位行政祕書、經理助理、初級科技術人員、外企職員的工作,以及同層次其他工作在對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PETS 4是中上級,通過該級考試的考生,其英語水平基本滿足攻讀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非英語專業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專業技術人員或研究人員、現代企業經理等工作對英語的基本要求。

PETS 5是最高階,通過該級考試的考生,其英語水平基本滿足在國外攻讀碩士研究生非英語專業或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需要。該水平的英語也能滿足他們在國內外從事專業和管理工作的基本需要。

二、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的性質是什麼?由什麼機構舉辦?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是面向社會的、開放的、以全體公民為物件的非學歷性的英語等級考試,是測試應試者英語交際能力的水平考試。

該考試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簡稱教育部,下同)主辦,教育部考試中心設計、開發並負責的全國性英語水平考試。具體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制定《考試大綱》、命題、考務管理、考生成績的認定和證書的發放、省級實施機構的審批等項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領導下的考試機構負責本地區考試的具體實施[第五級(PETS 5,原WSK·EPT)仍由全國各WSK考點負責實施]。此外,PETS是中、英兩國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專案,在設計過程中還得到了英國國際發展部(DFID)的資助和英國劍橋大學地方考試委員會(UCLES)的技術支援。

三、PETS都考查哪些英語技能?

PETS考查的能力是建立在“交際語言行為模式”上。這種模式以語言交際需要為掌握外語的目的,將語言能力分為“接受”、“產出”、“互動”等,根據各種情景和任務,在特定主題和話語下,結合相關的語言行為進行教學或考查。這些能力與通常所說的“聽”、“說”、“讀”、“寫”等能力的關係是:

接受能力—讀和聽;

產出能力—寫和說;

互動能力—書面和口語的直接交流。

PETS重點考查交際能力,但並不完全排斥對語言知識(語法、詞彙等)的考查。所以,PETS考查的內容包括:聽力、語言知識、閱讀、寫作、口語。

四、PETS考試形式有哪些?什麼時間考試?

每個級別的考試都包括筆試和口試兩種形式,筆試中包含聽力測試內容。考試採用先筆試,後口試的方式。筆試的題型主要有客觀性試題和主觀性試題兩類,考生在做答客觀性試題時只能在特定的答題卡上進行填塗;除第二級(PETS 2)的主觀性試題暫時直接做答在試卷上外,其他級別的主觀性試題也做答在為本級別專門設計的答題卡上(各個級別《答題卡》式樣及填塗方法詳見第五部分),英語方法《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常見問題解答》。

口試採用面對面交談的方式,每次口試採用由兩名口試教師對兩名考生(一級B是一名考生)進行測試的形式。測試時,一名口試教師不參與交談,專事評分,另一名主持口試,隨時與考生交談並評分。

不同級別的考試持續的時間不同,具體是:

一級B:筆試90分鐘,口試3分鐘;

一級:筆試90分鐘,口試8分鐘;

二級:筆試120分鐘,口試10分鐘;

三級:筆試120分鐘,口試10分鐘;

四級:筆試140分鐘,口試12分鐘;

五級:筆試140分鐘,口試15分鐘。

(上列所有級別的口試時間為上限)

為了滿足考生的實際需要,從2003年開始,PETS 1、2、3、5級均每年開考兩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1級B和4級僅在上半年開考。具體每年考試日期及開考級別以當地考試機構的通知為準。

五、考試的內容與要求是什麼?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考查的能力建立在“交際語言行為模式”上,重點考查考生的交際能力。PETS考查的內容包括聽力、語言知識、閱讀、寫作和口語。具體的考核內容與要求、詞彙表以及樣題等在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考試大綱》中有明確說明,考試中心將嚴格按照該《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

六、報考的條件和報考要求是什麼?

報考者不受年齡、職業、學歷、性別、民族等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根據自身學習英語的實際情況自願報名參加考試。

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英語水平選擇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級別的考試,不要求考生在具有較低級別的證書後才能參加高級別的考試,但,考生一次只能參加其中一個級別的考試。

報考者在考前應按當地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報考者一律憑本人《身份證》按規定填寫《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名卡》(以下簡稱《報名卡》,具體填寫要求參見本須知的第三部分:《報名卡》填寫說明)或按考點要求如實提供相關資訊。《身份證》丟失者,必須持公安部門開具的“身份證號碼”證明報考。沒有《身份證》的未成年人憑戶口本報名,軍人(或武警人員)憑軍人(或武警)身份證件報名。其他證件如護照、港澳臺地區居民身份證等也可用於報考。

報名時應按規定交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一寸照片兩張。

證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規定者,一律不得報考。

七、怎樣才能得到PETS合格證書?

PETS考試將筆試和口試分成兩個相對獨立的考查成份。

筆試成績是聽力、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部分成績的總和,滿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口試滿分5分,3分以上(含3分)為合格。

一次考試或相鄰兩次考試中筆試和口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相應級別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從2003年上半年的考試開始,PETS考試的單項合格成績將可以保留到下一考次,即如果考生在一次考試中只有單項(筆試或口試)成績合格,且在下一考次中另一項(口試或筆試)成績合格,則也可獲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發放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2003年以前的成績不予保留。

從2003年開始,單次考試中只有單項成績合格且未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的考生將可以獲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製作的筆試(或口試)《成績合格證》。2003年以前的合格成績將不補發筆試(或口試)《成績合格證》。

所有考生考試結束後將可以獲得由省級考試機構製作的《考試成績通知單》。

八、PETS的考試時間是如何規定的?考生在哪裡報名?

為滿足考生的實際需要,從2003年開始,PETS的1、2、3、5級均每年開考兩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PETS的1、2、3在每年3月和9月的第2個週六、週日開考;PETS的5在每年6月和12月的第3個週六、週日開考)。1B和4級僅在上半年開考(每年3月和9月的第2個週六、週日開考)。具體報名時間和地點請諮詢當地考試機構。

九、怎樣才能得到考試大綱以及其他的學習材料?

PETS各級考試大綱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國發行。考生可在當地書店購買,或報名時在報名點購買。

PETS不指定專用教材。凡符合PETS相關級別要求的教材,都適於考生學習和準備考試。考慮到某些級別的特殊性,高等教育出版社已出版了PETS 1及其附屬級—PETS 1B的教材,並將於2003年初出版PETS 2的教材,在全國發行。

十、考生應注意的其他事項

⑴考生在報名時填寫《報名卡》或以其他形式按報名點要求提供相關資訊,按規定履行各項手續,隨後還要按當地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准考證》和《考試通知單》,否則依然無法參加考試。考生報名時要認真核驗《准考證》上的資訊內容,有錯誤時應及時要求報名點更改。

⑵開考前一天,考生最好先到《考試通知單》上所安排的考試地點,熟悉自己所在的考場。

⑶考試時考生應嚴格遵守《考生守則》(參見本須知的第二部分),並要聽從監考人員的指導,違反考試規定者將取消其考試成績。

⑷考試前,考生一定要準備好黑色字跡的簽字筆以及2B鉛筆。考試中,不得使用其他型別的筆。

⑸一級B(PETS 1B)---四級(PETS 4)共五個級別考試的報名地點由承辦該項考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教育考試機構決定,具體報名時間及地點可向他們諮詢。第五級(PETS 5,即原WSK·EPT)的報名地在全國各WSK考點。

⑹PETS考試考生報考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跨地區報考。

⑺考生要按時參加考試。筆試考生從8:30開始入場,8:45後不得入場。上午進行的口試考生從8:30開始入場,9:00後不得入場;下午進行的口試考生從13:30開始入場,14:00後不得入場。

⑻考生在參加考試時,必須持准考證、考試通知單、本人身份證(或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身份證號碼證明、未成年人的戶口本、軍人武警人員證件)或者護照、港澳臺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