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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樂的歷史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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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音樂來源於早期宗教的需要,文藝復興之前,音樂主要是教堂禰撒,比如聖格列高利詠歎。下面小編為您收集整理了古典音樂的歷史由來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古典音樂的歷史由來

  古典音樂的名稱由來

古典音樂是一個含義廣泛的術語,廣義的西洋古典音樂是指那些從西方中世紀開始至今、並在歐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創作的音樂,或者指植根於西方傳統禮拜式音樂和世俗音樂,其範圍涵蓋了約公元9世紀至今的全部時期。主要因其複雜多樣的創作技術和所能承載的厚重內涵而有別於通俗音樂和民間音樂。在地理上,這些音樂主要創作於歐洲和美洲,這是相對於非西方音樂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樂主要以樂譜記錄和傳播,和大多數民間音樂口傳心授的模式不同。亦有人認為“古典”是對應於“流行”而言的,因為這些音樂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能夠引起不同時代聽眾的共鳴。

  古典音樂的歷史沿革

說到歐洲古典音樂,不能不提到中世紀伊麗莎白時期,格里高利時期的音樂,其中,占主導地位的是宗教音樂。當時的人們對基督的信仰與崇拜,直接影響到了當時社會的政治與音樂,當時的音樂,只是純粹的宗教用途,只限於在教堂中演唱,沒有樂器,但是,卻對今後的音樂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到了1450年,歐洲音樂開始進入了文藝復興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教廷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裡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大小調式逐漸形成。

歐洲到了1600年開始,進入了一個大發展的時期——巴洛克時期,那時候不僅產生了象大家所熟知的巴赫,亨德爾等偉大的作曲家,歌劇,協奏曲,奏鳴曲等題材相繼被創造發展出來。

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後,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後,歐洲復調後繼無人,樂風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那時候,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交響樂之父”海頓,“神童”莫扎特,以及“樂聖”貝多芬。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在1827年貝多芬逝世後,結束了嚴謹的古典主義時期。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當時的帕格尼尼,李斯特等就是那時紅極一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一些以民族音樂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西貝柳斯,挪威的格里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民族樂派的偉大作曲家。時間進入19世紀,出現了以德彪西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