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網路>辦公文祕>

會議紀要規範格式及要求

辦公文祕 閱讀(5.61K)

會議紀要是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時使用的一種法定公文。它的行文方向比較靈活,可以是 上行文、 下行文和 平行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會議紀要規範格式及要求,歡迎參考~

會議紀要規範格式及要求

  會議紀要規範格式及要求

會議紀要的概念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和傳達會議基本情況或主要精神、議定事項等內容的規定性公文。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佈於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檔案。

會議紀要的分類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範圍、內容和作用,分為三種類型:

辦公會議紀要

辦公會議紀要(也指日常行政工作類會議紀要),主要用於單位開會討論研究問題,商定決議事項,安排佈置工作,為開展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如,XX學校工作會議紀要、部長辦公會議紀要、市委常委會議紀要。

專項會議紀要

專項會議紀要(也指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主要用於各類交流會、研討會、座談會等會議紀要,目的是聽取情況、傳遞資訊、研討問題、啟發工作等。如,XX縣脫貧致富工作座談會議紀要。

代表會議紀要

代表會議紀要(也指程式類會議紀要)。它側重於記錄會議議程和通過的決議,以及今後工作的建議。如《××省第一次盲人聾啞人代表會議紀要》、《XX市第X次代表大會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的特點

內容的紀實性

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表達的要點性

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稱謂的特殊性

會議紀要一般採用第三人稱寫法。由於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性質不同

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

功能不同

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範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會議紀要的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正文部分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集中概述法(綜合式)

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於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分項敘述法(條項式)

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採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後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於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於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發言提要法(摘錄式)

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後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佈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採用這種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