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職場>

正規會議紀要格式

職場 閱讀(8.91K)

例一:

正規會議紀要格式

XX集團XXXX年第一次董事會會議紀要

時 間:2001年3月2日下午2:00

地 點:華大集團會議室

出席人員:葉建農 斯福民 張良儀 胡嘉敏 劉珩 宋為民 王發其

列席人員:邱懷德 邱化寅 羅一華 袁曉平 沈敬華 蔣真偉

缺 席:劉家英(出差)

主 持 人:葉建農

記錄整理:黃美旭

會議提要:1、2000年工作彙報

2、2001年工作打算

會議決議:

1.通過2000年工作報告

2.審議並補充2001年集團工作計劃(見附件)。

3.通過集團幹部任免:任萬平為集團總經理助理;劉念寧人接待服務中心總經理;沈小光任華大醫藥公司總經理;反聘盧象太人環境藝術裝潢工程公司總經理;張韻秋兼任集團對外貿易部經理。

4.通報集團幹部任命“反聘黃美云為接待服務中心常務副總經理,任張德明、徐思基為環境藝術裝潢功臣公司副總經理。

XXXX(集團)有限公司

2001年3月

例二:

××縣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紀要

時間:××××年×月×日上午八點半至十二點

地點:縣政府常務會議室

主持:縣長×××

出席:副縣長×××、××、××、×××辦公室主任×××

請假:×××(出差)

列席:×××、×××、×××

記錄:×××

現將會議討論及決定的主要事項紀要如下:

一、會議聽取了副縣長×××關於召開經濟工作會議準備的情況彙報,討論了擴大縣屬企業自主權的十條規定。會議同意縣經濟工作會準備情況彙報,並決定於×月×日召開全縣經濟工作會議。今年各項經濟工作指標,要以市經委下達的為準,不再調整縣原各公司的主要經濟指標。在縣經濟工作會議上,由縣經委與縣原各公司簽訂經濟責任書。

二、會議原則同意縣民政局關於民政事業費管理使用辦法的修訂意見。

三、會議同意將縣政府辦公室提出的轉交機關工作作風的規定意見(討論方案)印發各部門,廣泛徵求意見,作進一步修改後,以縣政府檔案印發。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年×月×日印發

正規會議紀要格式 [篇2]

晉樓礦紀﹝2015﹞161號

山西厚生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綜合部

會議時間:2015年11月3日09:00-10:30

會議地點:集團公司五層總經理辦公室

主 持 人:XXX

參會人員:XXX、XXX、XXX、XXX、XXX

記 錄 人:XXX

會議議題:關於優化組合後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

會議內容:

2015年11月3日,XXX副董事長和總經理XXX,召集總工程師XXX、經營副總XXX、基建副總XXX、總經理助理XXX在五層總經理辦公室開會,研究明確了優化組合後工資發放和員工工休等問題,會議形成如下意見: 1

一、關於優化組合後工薪發放問題

1.機關及各礦從9月1日起執行新的工薪標準,具體明確如下:

(1)各礦副礦級以上人員和公司安全生產系統部長,月薪標準按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發放。

(2)公司安全生產系統科長,工薪按優化組合方案所確定的月工資水平標準執行。

(3)機關非礦類部(科)長,工薪均按照優化組合方案所確定的一級標準執行。

(4)集團公司科員的工薪級別,由各部領導組織考核,根據能力和成績提出工薪級別標準,經分管副總稽核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2.機關和各礦九月和十月份工薪不再追溯考核,十一月和十二月份公司要對工薪實行考核發放制。

3.公司副總級領導已有工薪待遇的,暫按原有標準發放。暫還沒有確定工薪的,等董事長回來確定。

4.關於各礦停產期間工薪管理辦法

會議明確,各礦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停產的,公司暫按如下原則辦理:

(1)在停產期間,未開展任何有效的工作來啟動、恢復生產工作的,整個礦井領導的工薪按70%發放。

(2)在停產期間,為了啟動、恢復生產積極工作(如裝置安裝、除錯)的,整個礦井領導的工薪根據工作的實際效果按 2

80%、85%或90%發放。

5.關於公司機關值班及下井補助標準

(1)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值班的人員,建議每人每班補助80元。

(2)集團公司人員下井補助,建議部長50元、科長30元、科員20元。

二、關於下一步績效考核辦法

1.公司對各礦後二個月考核辦法,由總工程師吳志祥、基建副總鄭成樑、總經理助理任恩昌根據《煤礦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考核辦法》進行修訂補充,作為公司11、12月份對各礦副礦級以上人員考核依據。

2.公司對機關安全生產部門人員的考核辦法,由總工程師吳志祥、基建副總鄭成樑、總經理助理任恩昌,抓緊制定安全生產系統人員的'考核細則辦法,從11、12月試行,年底修訂後正式推出考核制度檔案。

3.非礦類機關人員考核辦法,依據已定考核標準執行。

三、關於員工工休問題

會議明確,從現在到年底,員工出勤、請銷假及工休暫定為:

1.省內員工工作26天為全勤,省外員工工作24天為全勤。

2.各礦、各部門在保證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可合理安排員工輪流工休。

3.因工作原因工休日無法安排休息的,經考勤部門核實後,

對超出天數按當月日工資水平予以補助,因個人原因達不到全勤天數的,按員工的當月日工資水平予以減薪。

4.會議明確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公司副總、各礦礦長(副礦長)、部門經理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准,一次違反規定的,罰款500元;兩次以上違反規定的,停職檢查。其他人員的請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四、重申機關、礦級、安全生產系統領導下井次數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對集團公司、礦級、安全生產系統領導帶跟班、與工人同上同下制度的要求,各級領導要認真落實此項制度,具體要求為:

1.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6次,總工程師、副總不得少於12次;

2.礦級領導礦長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12次,副礦長不得少於18次。

3.安全生產系統部門領導每月下井次數不得少於20次。

2015年11月3日

主題詞: 優化組合 工資 工休 確定 紀要

呈 報:郭董事長

主 送:各煤業公司、機關各部門

抄 送:公司各副總 留 存 共印1 6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