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體育>競技健身>

足球裁判鳴哨-足球裁判手勢動作

競技健身 閱讀(1.71W)

足球裁判員所用的手勢應力求簡單、明瞭、示意確切,給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覺。這些手勢的運用,旨在使比賽順利進行。手勢的作用主要在於示意下一步比賽應如何進行,因此,對運動員的犯規動作,裁判員一般沒有模仿的`必要。

足球裁判鳴哨-足球裁判手勢動作

一個高水平的裁判員,其手勢和其他舉止須做到簡練、樸實、舒展、大方,使人肅然起敬。凡藉助於手勢、哨聲故作姿態,裝模作樣,顯露自己,譁眾取寵,不僅會沖淡比賽氣氛,而且必然招來輕視,以致降低了裁判員的威信。

  鳴哨方法:

1.比賽開始——長音比較響;

2.嚴重犯規或危險動作——有力洪亮;

3.一般犯規——短促響亮;

4.進球——長音響亮;

5.有爭執——短音響亮;

6.上下半時結束——先短後長。

裁判員鳴哨後,一般立即做出手勢,人們看到手勢,便知裁判員對犯規或違例的隊員是怎樣判罰的。是罰點球、任意球,還是角球或擲界外球等。手勢應果斷、清楚、明確。對明顯的犯規動作或違例動作,隊員和觀眾能清晰分辨時,就不要做模仿動作了,因為這樣做只能引起混亂、疑問以及延誤比賽。裁判員的手勢是指明下一個程序,而不是指當時發生的情況,沒有必要向隊員或觀眾解釋他的判決。其目的還是避免干擾比賽進行,使比賽能夠儘快地進行下去。

  主裁手勢動作:

1.直接任意球——前臂前平舉(或側平舉),並指向罰球方向。

2.間接任意球(包括越位)——單臂上舉伸掌,球踢出並被另一隊員踢或觸及,或成死球時為止。

3.角球——臂斜下舉,指向角球區。

4.球門球——臂前平舉指向球門區。

5.進球——臂前平舉指中圈。

6.巡邊員舉旗,裁判員認為不應判罰時,可示意旗放下——單臂斜下舉左右搖動。

7.隊員犯規在考慮對方有利而不判時,可示意隊員繼續比賽——兩臂側平舉向前揮動(不鳴哨)。

8.警告隊員時——面向隊員出示黃牌,然後轉向記錄臺;罰令隊員出場時——面向隊員出示紅牌,然後轉向記錄臺。

9.判罰點球——單臂明確地指向罰球點標記,也可以不跑向該處。

10.比賽時間終了——單臂上舉握拳。

  邊裁旗示的動作和含義:

1.界外球——持旗上舉,表示球出界,隨著側平舉或轉體前平舉,指出發球方向。

2.越位——持旗上舉,表示越位,裁判員鳴哨停止比賽後,再將旗指向越位地點:①臂斜上舉表示在遠端隊員越位;②臂前平舉表示在中間隊員越位;③臂斜下舉表示在近端隊員越位。

3.犯規——持旗上舉,左右搖擺,表示隊員犯規。如裁判員同意,鳴哨停止比賽後,再將旗指向罰球方向。如果裁判員示意不予判罰,應立即將旗放下。

4.球門球——持旗上舉,表示球出界,然後臂平舉指向球門區,表示踢球門球。

5.角球——持旗上舉,表示球出界,然後指向近端的角球區,表示由攻方踢角球。

6.進球——臂平舉直接將旗指向中圈,示意球進門。中圈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