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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材料學院工程碩士培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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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與要求

北航材料學院工程碩士培養方案

材料工程領域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是與材料工程領域任職資格相聯絡的專業性學位,側重於工程應用,主要為國民經濟和國防建設等領域培養應用型、複合型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材料工程領域全日制工程碩士培養的基本要求是: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科學嚴謹和求真務實的學習態度和工作作風,身心健康。

2.掌握材料工程領域的基礎理論、先進技術方法和手段,在本領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獨立從事工程設計、工程實施,工程研究、工程開發、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門外國語。

二、培養方式及學習年限

1.材料工程領域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採用課程學習、實踐教學和學位論文相結合的培養方式。

2.課程設定應體現工程知識和實際應用,突出專業實踐類課程和工程實踐類課程。課程學習時間一般為1年。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具體學習、考核及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關於研究生課程學習管理規定》。

3.實踐教學是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中的重要環節,鼓勵工程碩士研究生到企業實習,可採用實驗室工程實踐或企業工程實踐的方式。工程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應保證不少於半年的工程實踐。

4.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於材料工程實際或具有明確的材料工程技術背景。鼓勵實行雙導師制,其中第一導師為校內導師,另一位導師為校外與本領域相關的專家。也可以根據學生的論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導小組。

5.採用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一般為2.5年。

三、課程設定與學分要求

1. 課程設定特點及要求

(1)材料工程領域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課程設定可結合校內工學碩士和在職工程碩士課程要求並根據全日制工程碩士的特點來設定。必修1-2門面向工程實際的專業課程(可含一定學時的工程實踐訓練),以達到工程碩士所應具備的知識結構和能力要求。

(2)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應獲得總學分不少於27學分。其中課程學分不少於23學分,培養環節4學分。可以適度放寬選課範圍,以滿足學生潛在的就業需求。

2. 課程設定框架及學分要求(見附表) ● 學位必修課(至少21學分) (1)公共必修課(共7學分) 政治理論(

3學分) 外語(2學分)

人文與管理專題課(2學分)

人文類專題課(1學分,必選) 管理類專題課(1學分,必選) (2)學科必修課(至少14學分)

校級基礎課(必選一門) 專業課(至少3學分) 專業技術課(至少選一門) 實驗課(至少3學分)

選修課(至少2學分) 培養環節(4學分)

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1學分) 工程實踐(3學分)

四、工程實踐和必修環節

1.學生須在實驗室或企業,由導師指導、針對選定的工程專案或工程背景需求,開展工程實踐,培養必要的工程實際技能。工程實踐實踐一般不少於6個月,學生應在導師指導下完成“工程實踐報告”,並有學分和成績要求。

2.其他必修環節 (1)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在論文階段初期,每位學生應按要求提交“文獻綜述”和“開題報告”。 (a)文獻綜述每位學生應按照本工程領域培養方案的規定,閱讀一定數量與本領域相關的中外文文獻,寫出綜述報告,由導師進行評閱。本領域規定工程碩士研究生應閱讀的科技文獻不少於25篇,其中外文文獻不少於10篇。

(b)開題報告

開題報告應包括論文選題的背景意義、有關方面的最新成果和發展動態、課題的研究內容、擬採取的實施方案、關鍵技術及難點、預期達到的目標、論文詳細工作進度安排和主要參考文獻等。開題報告的評審小組成員3~5人,具體工作參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關於“文獻綜述”與“開題報告”的管理實施辦法》執行。開題報告未通過者,評審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限期重新開題。 (2)定期彙報與中期檢查為加強工程碩士論文工作的'管理,在論文階段實行“定期彙報”和“中期檢查”制度。

(a)定期彙報

學生在論文工作期間,應嚮導師定期提交論文階段進展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論文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果、下一階段的論文工作安排、論文工作的評價(包括技術難點、擬採取的措施和工作成果的評價)等。指導教師要對彙報內容提出具體意見。 (b)中期檢查在學位論文工作中期,學院必須組織專家組對工程碩士的論文進展及工作態度等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出現問題較多的學生,應限期改正並重新進行檢查。

五、學位論文

1. 材料工程領域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論文選題應來源於材料工程實際或具有明確的材料工程技術背景,可以是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新產品的研製與開發。

2. 論文的內容可以是:工程設計與研究、技術研究或技術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軟體或應用軟體開發、工程管理等。

3. 論文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並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具有先進性、實用性。

4. 論文工作須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

六、論文評閱與答辯

1. 論文評閱應稽核:論文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能力;論文工作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其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進展;其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計的先進性和實用性;其創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

2. 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完成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學分和必修環節,符合我校發表學術論文的相關規定,方可申請論文答辯。

3. 論文應有2位本領域或相近領域的專家評閱。答辯委員會應由3~5位與本領域相關的專家組成。

4. 論文評閱和答辯的具體工作參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位授予暫行實施細則》執行。

七、畢業與學位授予

材料工程領域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完成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通過論文答辯,准予畢業。經學位評定委員會稽核通過,授予其本領域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髮表論文要求執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關於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論文的規定》。

附表1:學位必修課程/環節設定及學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