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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蘇州中國小幼兒園招生條件、報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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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招生季開始嘍!今天下午,蘇州市教育局召開新聞釋出會,權威釋出了2017年蘇州市各級各類中國小幼兒園入學入園招生政策,yjbys小編這就送上最及時最權威的政策內容。

2017年蘇州中國小幼兒園招生條件、報名時間

  問:中國小幼兒園報名時間是怎樣安排的?

(1)幼兒園招生時間

6月3日—6月5日(週六至週一)

(2)國小入學報名時間

5月28日—29日(週日至週一)

(3)國中入學工作日程

5月15日起,市區各公辦國中統一將本校2017年施教區範圍公佈在學校校門口和校園網主頁醒目處。蘇州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和市區公辦中國小開通熱線諮詢電話。

5月上旬起,蘇州教育網()開通市直屬國中施教區網上查詢功能。

5月8日—12日,市區國小畢業生資訊採集稽核。

5月19日—5月26日,地段生學位告知。

5月22日~6月9日,返蘇生報名,在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及符合在蘇集體戶口條件的外地國小畢業生報名。

6月1日前,各校上報大學區輻射、體藝特色班、其他各類特色班、課程銜接班、實驗創新班實施方案。

6月10日前公佈當年度本區(或片區)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及開放學校可供學位數。

6月15日前,根據志願申請學校和積分排名,按街道公示各校積分入學擬錄取名單。(市積分辦)

6月30日前,向積分入學錄取學生髮放入學准入卡及告知書,隨遷子女持入學准入卡7月3日到錄取學校報名。

7月5日前,對未進入首批排名名單但符合本區(或片區)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進行統籌調劑。

7月1日-5日,完成地段生報名、大學區輻射、體藝特色班、其他各類特色班、課程銜接班、創新實驗班報名錄取工作。

7月6日,國中大學區輻射未錄取學生回原施教區學校報名。

8月15日前,各國中校發放入學通知書。

(4)高中段招生工作日程

5月31日—6月4日,考生填報志願。

6月17日—6月19日,2016年蘇州市國中畢業與升學考試。

6月25日,高中段學校自主招生面試。

6月30日下午16:00,公佈會考成績。

7月1日下午5:00前,高中自主招生錄取。

7月上旬,普通高中、現代職教“3+4”試點項目錄取。

7月中旬,五年制高職、現代職教“3+3”試點專案、蘇州技師學院和蘇州市電子資訊技師學院七年制“3+2+2”技師班、五年制“3+2”高階技工班錄取。

7月中下旬,中等職業類學校錄取。

  問:今年幼兒園如何報名?

幼兒園招生按照“相對就近”、“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的原則進行,依次滿足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嚴禁不足齡及不符合條件的幼兒入園。

(1)報名時間:6月3日~6月5日(週六~週一),各幼兒園組織適齡兒童報名。

(2) 幼兒園的招生年齡:

小班為3週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為4週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為5週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有的幼兒園有託班,招收滿30個月孩子(2015年2月28前出生)

(3)報名時須帶材料:

①具有蘇州市區戶籍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出具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有效預防接種證明原件、體檢健康證明(體檢健康證明於開學初收取)、戶口簿原件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原件、家長身份證原件。

②非蘇州市區戶籍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出具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有效預防接種證明原件、體檢健康證明(體檢健康證明於開學初收取)、戶口簿原件、在蘇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或購房合同原件;同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還應提供外來人口有效居住證原件、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就業證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經營(營業執照)原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一年或一年以上證明。

最權威的招生政策內容

1、2017年蘇州市各級各類中國小幼兒園入學入園生源規模情況如何?

答:

2017年,學前教育入園 “總量增加 、資源緊張”;國小階段事業規模“持續遞增、高位執行”;國中階段事業規模“加速增長、區域不均”;高中階段“人口低谷、回升明顯”。

根據出生人口,考慮人口流入流出情況,預計2017年9月幼兒園小班適齡幼兒人數14.8萬,比2016年增加0.32萬人;城區(三區)小班適齡幼兒預計2.73萬人(其中戶籍幼兒1.23萬人,外來人口幼兒1.5萬人),比2016年增加0.11萬人。

根據各類資料統計,2017年9月蘇州市國小一年級適齡新生預計14.3萬人(其中戶籍人數6.4萬人、外來人口7.9萬人),比2016年增加1萬人;城區(三區)一年級新生預計3.26萬人,(其中戶籍1.93萬、外來人口1.33萬),比2016年增加0.21萬人。

依據學籍管理系統統計,我市預計2017年秋季全市國中一年級新生入學人數為10.2萬人,同2016年相比,預計增加1萬人。城區(三區)預計2017年秋季國中一年級入學新生約為2.28萬人。2016年三城區國中一年級入學新生為1.94萬人,預計增加0.33萬人。

2017年全市會考報名學生7.17萬,比去年增加0.6萬。按普職比大致相當計算,2017級新高一學生3.5萬人,比今年畢業學生增加0.9萬人,增幅較大。

2、2017年蘇州市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有哪些重要舉措?

答:

學前教育是重要的公共社會事業。今年將採取下列四項措施:

一是要加快建設學前教育資源供給。

學前教育第一個五年計劃(2011-2015年)

改擴建154所,增加學位59013個。2016年開始實施江蘇省第二期學前教育五年行動計劃,將新建、改擴建213所。大力推進2017年新建、改擴建學校77所(其中36所幼兒園)政府實事專案,優化佈局結構,確保小區配套、城鄉結合和人口集聚地教育資源的均衡配置。

截止到今年秋季開學,全市有18所新建,7所改擴建幼兒園啟用,新增班級數345個左右,新增學位數1.21萬個,其中新增小班學位數0.28萬個。

二是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辦並舉,鼓勵多渠道投入、支援多體制辦園的學前教育體系。強化政府主體責任,主導學前教育佈局規劃,主導政策制度設計,合理配置區域內各類學前教育資源,保障本區域學前教育資源能滿足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嘗試施行服務區制度,對服務區內的幼兒確保優先入園。全市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充分挖掘潛力,創造條件,擴大存量規模,滿足適齡兒童的入園需求。

三是積極支援發展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根據《江蘇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蘇教基〔2015〕4號)檔案規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時間和程式進行招生,優先滿足所在鄉鎮、街道適齡兒童入園。鼓勵支援公辦幼兒園幫扶民辦幼兒園提升保教管理水平,促進教師專業能力發展。民辦園收費根據《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全市民辦教育發展意見的通知》(蘇府辦〔2015〕35號)檔案精神,執行《關於明確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字〔2016〕3號)檔案規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其辦園條件基本達標、質量與同類公辦幼兒園基本相當的前提下,參照同類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以合同約定等形式明確收費標準。

四是繼續加強無證園整治,有序推進學前看護點建設。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流動人口不斷增加,流動人口適齡兒童入園及看護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自2013年5月《蘇州市學前兒童看護點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蘇府辦 [2013] 96號)頒佈以來,各市區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檔案精神,加強無證園整治,有序推進看護點建設,截止2016年9月全市9個縣(市)區已建備案看護點173個,開設班級數1500個左右,看護兒童數4.94萬人,有力的遏制了無證園的蔓延,滿足了部分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看護的需求。

3、對於殘障學生及其他特殊需要學生的入學問題,蘇州市有何政策?

答:

各市、區教育部門和中國小要進一步加大幫困助學工作力度,關心、關愛每一個特殊適齡兒童少年,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和殘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對於殘障兒童、少年:

一是鼓勵隨班就讀。適齡殘障兒童、少年能夠接受普通教育,但是學習生活需要特別支援的,根據身體狀況就近到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一定區域內指定的具備相應資源、條件的普通學校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二是特教學校就讀。適齡殘障兒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三是實施送教上門。適障殘疾兒童、少年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通過提供送教上門或者遠端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並納入學籍管理。

4、2017年對義務教育段地段生的認定有哪些規定?

答:

2017年地段生認定的具體規定如下:

(1)學生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學生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2)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則上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一處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除外)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在資訊採集時需提供該處合法固定住所的相關資訊證明。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則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學生,按照屬地管理和就近入學原則,由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居住地等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6)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戶口地和居住地長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併為唯一居住地的,按照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原則,學生施教區的確定以該住所為依據。

(7)學生戶口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在施教區內無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國小畢業生,可憑相關證明在監護人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市區;④孤兒。

(8)因改善住房條件、地塊改造等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區確定以新居住地為依據;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確定其施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依據;若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由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9)隨遷子女(戶口不在本市),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應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相對就近入學;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相關政策執行。

(10)對服務物件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5、市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如何申請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有無年級限制?

答:

為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管理,切實做好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資源均等化服務效率,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意見》、《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等檔案精神,經過深入調研、比較研究、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式,配套出臺了《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2016年起,市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須參加積分管理,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積分入學。

積分入學僅限當年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即國小一年級和國中一年級。

6、在市區已購買房的流動人口,是否需要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

答:

流動人口在市區已購房,是否需要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分為以下兩大類情況:

——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有3種情況:

(1) 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2) 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3) 在8月31日前在蘇已經購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票、交房證明、契稅發票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可以不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須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有4種情況:

(1)監護人未在蘇購房。

(2)在蘇已購房,但當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

(3)在蘇已經購房,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性質為非住宅類(商業用房、公寓式酒店)。

(4) 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監護人,或非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的.其他形式共有產權。

7、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後,其子女是否都能就讀公辦學校?

答:

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後,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讀公辦學校的。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是否能就讀公辦學校,首先,必須達到當年度本區域(或片區)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其次,要根據公辦學校所能提供的學位數和流動人口的積分排名而定。

8、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進入不同的公辦學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答:

達到當年度本區域(或片區)准入排名分值標準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進入不同的公辦學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區、鎮(街道)、學校能夠提供的公辦學位數以及流動人口的入學申請數不一定相同,流動人口入學的積分排名是分鎮(街道)、分學校按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區、鎮(街道)、學校入學會有不同的積分分值要求。

9、流動人口應在何時何地為其子女提出積分入學的申請?

答:

2017年是實施積分管理工作的第二年,申請人必須嚴格按照《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試行)》的檔案規定從1月1日至4月15日(節假日除外),向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積分入學申請,逾期不予補錄。

10、經積分排名未能進入所申請的公辦學校就讀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怎樣入學?

答:

凡達到當年度本區域(或片區)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經積分排名未能進入所申請的公辦學校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由各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向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開放的其他學校的空餘學位情況,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對其進行統籌調劑。

未達到當年度本區域(或片區)積分入學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標準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可以選擇就讀民辦學校或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11、如何規範外來工子弟學校管理?就讀外來工子弟學校應特別注意什麼?

答:

各市區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監測指標(試行)》、《蘇州市外來工子弟學校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蘇州市外來工子弟學校合格標準(試行)》,應著眼於標準引領、內涵發展,強化標準化建設要求,落實市政府外來工子弟學校二期提檔升級專案,督促外來工子弟學校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在更高起點上推進我市義務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讓每個流動人口子女享受有質量保障的教育。

根據學籍管理要求,進一步規範外來工子弟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經蘇州市教育局稽核備案的外來工子弟學校舉辦的合格學段即國小的學生納入學籍管理,學生將獲得全國統一的學籍號。蘇州市教育局稽核備案的外來工子弟學校的非法學段(即國中)的學生,不再辦理學籍註冊手續。對於未經稽核備案的外來工子弟學校擅自招收的學生不再辦理學籍註冊手續。

因此,學生和家長應認清現在就讀學校和想要就讀的外來工子弟學校的辦學性質和辦學情況,對照入學招生條件進行正確合理的升學選擇,支援和配合各地教育部門做好學生分流和統籌安排工作。經教育局稽核備案的外來工子弟學校名錄見附表。

12、今年是否繼續實施大學區輻射制度?具體操作辦法是怎樣的?

答:

根據區域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要求,積極調配公共教育資源,2017年繼續實施直屬國中大學區輻射制度。所有直屬國中在原有施教區的基礎上,在姑蘇區範圍試行大學區輻射。在學額有餘的前提下,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兼顧特長、適合發展”的原則,通過“程式公開、多方參與、集體討論”自主錄取前來報名的姑蘇區地段學生。

符合條件的姑蘇區國小畢業生可以根據學位告知到所屬地段學校報名。如有意願也可於7月1日-5日到相對就近的實施大學區輻射的直屬國中報名登記,每人限報一所。

如果學生報名後未被錄取,則該學生仍可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不會出現沒有書讀的情況。

13、實行大學區輻射制度以後,原施教區會不會有大的改變?

答:

根據生源預測,以及教育資源配置、佈局情況,實行大學區輻射制度後,今年姑蘇區施教區劃分不作大的調整,地段生一律可以免試就近入學。5月15日公辦中國小的施教區公佈在校園網站和學校醒目位置。

未來,隨著教育資源的不斷擴充,新建學校投入使用,施教區劃分將根據市區城市發展情況,在充分調查論證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規範劃分程式,綜合考慮學校布點、辦學規模、交通幹道、歷史情況、相對就近等因素,同時兼顧優化教育佈局和教育資源配置等原則合理劃定。

14、2017年高中學校實驗專案是否繼續向國中延伸?

答:

為不斷加強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國小、中學有機銜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人才培養的多種方式,2017年根據教育部《關於全面深化課程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等檔案精神,繼續積極探索學段貫通人才培養試點。

(1)江蘇省蘇州中學是全省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實驗學校,與南京大學匡亞明學院聯合培養專案向國中延伸,與立達中學聯合培養,偉長實驗部繼續招收具有國中學籍的學生140人。

(2)市三中進行多語種課程基地——“慧成實驗專案”初高中學段課程銜接,探索語言(多語種)學習規律和國家課程的校本化實驗。在姑蘇區範圍內招收具有國中學籍的學生,招收七年級新生80人。

(3)蘇州十中與中國科學院大學聯辦的“國科大創新實驗班”, “國科大高中班”實驗專案向國中延伸,與振華中學聯合培養,招收七年級新生80人。

(4)蘇州一中、葉聖陶教育思想研究所與華中師範大學合作的未來教師培養的實驗專案——聖陶實驗班,向國中延伸,與草橋中學聯合培養,招收七年級新生80 人。

以上各項改革實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嚴格監管,各校招生入學辦法由學校制定報市教育局稽核批准。詳細資訊家長可通過各校網站或直接到相關學校諮詢。

15、今年直屬國中體藝特色班如何招生?

答:

經市教育主管部門批准舉辦的國中體、藝特色班,由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四個統一”的要求,組織實施報名、專業測試和錄取。

2017年繼續探索國中體藝特色班對口劃片招生試點。鼓勵直屬國中體藝特色班與姑蘇區部分特色鮮明的國小特色專案試行對口招生,通過“學校對口、推薦入學、特色銜接、持續培養”的辦法,為國小有體藝特長的畢業生優先選擇就讀直屬國中特色班提供機會。

16、高中段實施自主招生改革的用意是什麼?

答:

為推動考試評價改革,防止出現“分分計較、以分取人”的消極影響,促進學生個性化全面發展,我市立足於實際情況,推行高中段自主招生考試,其積極意義在於:

一是全面育人的導向。自主招生建立了全口徑人才培養的立交橋,促進學生多元發展,人人成才,具有全面育人的導向意義。以職業教育來講,蘇州市推行自主招生,獲得省裡的大力支援,改變了職業教育總是低人一等的現狀,學校發展學生的職業興趣、職業認知、職業素養,完全可以讓學生人人成才。

二是評價方式的創新。自主招生評價手段的多樣,帶來了評價方式上質的飛躍。但每一種評價方式最終都指向學生,都會對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產生積極影響。

對學生而言,自主招生多了一次機會,改變了“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有利於減輕學生的精神焦慮和心理負擔。自主招生更有利於學生潛能和特長髮揮,促使學生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自主招生還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通過自主招生綜合評價合格、會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以自主選擇自主招生錄取或按志願錄取。增加學生選擇權,表面上只是學生選興趣,選特長,選學校,實質上賦予了學生選擇人生的權力,有利於學生更好地發現自我,規劃人生,獨立給自己的生命賦予意義。

對國中學校而言,通過對自主招生情況進行跟蹤反饋,加大對國中辦學質量的全面衡量和評價,促使國中學校加大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有利於學生和諧發展。

對高中學校來說,加大招生自主權,更有利於高中辦學特色的彰顯,學生是否報考某學校,學生在自主招生學校或志願填報學校之間進行再次選擇,也是學生對高中學校辦學實力的綜合考慮,這對高中學校辦學導向將產生重大影響。

通過高中段學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不僅促進高中段學校的優質特色發展,更滿足了學生多次選擇和多元化發展的需求。

17、2017年蘇州市區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招生政策是否繼續執行?如何操作?

答:

今年繼續實施四星級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蘇州市區所有國中的規定,繼續做好指標生分配錄取工作,促進國中校均衡發展。根據《省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12〕148號),江蘇省蘇州中學指標生比例為統招生計劃(不含園區校區)的70%,其中50%進行基礎性指標分配,投放到蘇州市區所有國中學校;其餘20%實施獎勵性指標分配,投放到蘇州市區指標生達成率較高的國中校,採用填報志願、依據計劃、按分錄取、社會公示的原則組織實施。指標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蘇州中學統招分數線以下20分內。

其他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比例為統招生計劃的50%,投放到蘇州市區所有國中學校,錄取時設定市區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採用填報志願、依據計劃、按分錄取、社會公示的原則組織錄取。

18、2017年蘇州市區高中段學校的自主招生是如何實施的?

答:

為探索招生考試製度改革,擴大高中段學校招生自主權,今年繼續鼓勵四星級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職校進行“自主招生、多次考試、自主選擇、多元錄取”改革試點。其中,直屬、園區、新區四星級普通高中校分別面向所在區域,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可以選定一所學校以招生計劃的20%,其他學校以招生計劃的10%進行自主招生,滿足學生志願選擇和多元化需求;直屬三所高職校與園區工業技術學校、蘇州技師學院以招生計劃的15%面向姑蘇區、園區、新區進行自主招生,滿足學生對優質職業教育的個性化需求。各市、區具體實施自主招生的學校和實施辦法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稽核,並上報市教育局批准。直屬四星級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辦法報市教育局稽核。直屬三所高職校與園區工業技術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報市教育局稽核,經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審批後實施。

今年經過市教育局稽核批准的學校的自主招生分學生報名、材料稽核、面試評價、稽核錄取四個階段。做到方案公開、程式規範、綜合評價、擇優選擇。報名時間與學生中招志願填報一致,每位學生限報一所,面試評價在會考結束後和在會考分數公佈之前的時間段統一進行,面試時間為6月25日。各校自主招生合格名單上報市教育局稽核批准後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佈。具體辦法見《關於做好2017年蘇州市區高中段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錄取工作是在志願錄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學校根據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排名,按學校自主招生計劃1至1.5倍的比例擇優確定合格名單。會考成績公佈後,分別設定並公佈四星級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職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會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稱“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未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會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自主招生的學校按公示名單先後順序,採用綜合排名優先、考生自主選擇、按照計劃錄取的錄取模式。

按綜合評價排名順序,自主招生合格且會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可以選擇自主招生錄取或按志願錄取。如果選擇自主招生錄取,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到自主招生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選擇一經確定,不能更改,不再進入志願錄取流程;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自主招生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的考生,即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將按照其填報的會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綜合評價排名較後而未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會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轉為該校的統招錄取計劃。

19、如何規範高中段學校自主招生程式和要求,確保自主招生的公平、公開、公正?

答:

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程式和要求,可以概括為一句話: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所謂機會公平,就是把選擇學校的主動權交給每一個學生,每個應屆國中畢業生均享有自主招生的報名機會。

所謂程式公開,就是通過多樣檢測,確保程式規範,自主招生分“學生報名、材料稽核、面試評價、稽核錄取”四個階段,特別是稽核錄取中的“綜合評價、擇優選擇”必須向社會公開,陽光操作。

為了確保結果公正,要求高中段學校對申請、考核、錄取、公示、監督等具體環節進行科學設計和完善,特別加大監督力量;並分別設定四星級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職校自主招生錄取會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強調必要的共同基礎。另外,把自主招生統一檢測時間放在會考後和會考分數出來之前的時間段內進行,可以不打亂會考前國中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學生會考後參加自主招生測試能夠輕裝上陣,發揮出真實水平,客觀上保證了結果公正。

20、2017年蘇州市區高中段招生批次有什麼變化?

答:

一、高中段自主招生錄取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錄取工作安排在志願錄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學校根據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排名,按學校自主招生計劃1至1.5倍的比例擇優確定合格名單。會考成績公佈後,分別設定並公佈四星級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職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會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

未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自動放棄錄取的考生、自主招生未錄取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會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則轉為該校的統招錄取計劃。

二、志願錄取批次

(一)提前錄取——師範教育、普通高中藝術類(專業特長)(兩者不得兼報)、課程實驗類、江蘇省蘇州中學。師範教育,蘇州幼兒高等師範學校實行統一提前錄取。普通高中藝術類、空乘專業、課程實驗類的錄取,前提是藝術專業(專業特長、英語專項)成績合格,且填報相應志願的考生。其中市六中採用藝術專業考試成績與會考成績的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市四中按照會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市三中採用外語加試成績與會考成績的合計總分(會考成績不低於當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江蘇省蘇州中學指標生(不含園區校區)錄取採用填報志願、依據計劃、按分錄取、社會公示的辦法組織實施。其他招生計劃採用填報志願、按分錄取的方式進行。

(二)第一批錄取——普通高中、現代職教“3+4”試點專案。一階段為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設定ABCD四個平行志願。二階段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現代職教“3+4”、試點專案。設定ABCD四個平行志願。

(三)第二批錄取——五年制高職、現代職教“3+3”試點專案。五年制高職,現代職教“3+3”試點專案,蘇州技師學院和蘇州市電子資訊技師學院七年制“3+2+2”技師班、五年制“3+2”高階技工班錄取。設定1個藝術學校招生志願和3個統招平行志願,每個統招志願下面設定5個專業和專業服從;再設定一個其他院校志願服從。

三、註冊錄取批次

中等職業類學校實行自主招生、註冊入學。採用學校直接註冊和開設招生專場相結合的形式錄取。採用學校全權負責,招生部門監督的管理模式。

21、2017年蘇州市區高中段招生是否繼續實行平行志願錄取方式,特點是什麼?

答:

2017年蘇州市區高中段學校繼續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平行志願錄取模式。

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時按照四星級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總數(不包含蘇州中學的指標生計劃)不大於1:1.5的比例,劃定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然後將進入最低分數控制線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從最高分開始,逐分逐個檢索每一個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願學校能否被錄取。

四星級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現代職教“3+4”試點專案、五年制高職、現代職教“3+3”試點專案、蘇州技師學院和蘇州市電子資訊技師學院七年制“3+2+2”技師班、五年制“3+2”高階技工班均採用平行志願錄取模式。

上述學校錄取過程中如有同分,則在同分考生中按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三科成績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併錄取。

22、平行志願與以前的梯度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有什麼不同?

答:

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梯度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是:“志願優先,依照分數”。

平行志願按照批次對當批錄取分數線上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隊,排在隊伍前面的考生,擁有優先投檔的機會。考生所填報的幾個志願,排列在前面的志願優先檢索、優先投檔。也就是說,在平行志願投檔模式中,考生與考生之間,分數(位次)在前的考生先檢索投檔,分數(位次)在後的考生必須等分數(位次)靠前的考生檢索投檔結束後才能檢索。相對於考生本人的志願來說,排在前面順序的志願優先檢索、優先投檔。這種平行志願的投檔模式是先看成績後看志願,相對於梯度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降低了填報志願的風險和難度,提大學聯考生志願的滿足率和滿意度,維護廣大考生的利益,確保考生公平錄取。

23、考生如何填報平行志願?

答:

(1)考生和家長應瞭解各批次有哪些學校,各批次錄取的順序、時間、錄取的基本原則與方法。考生和家長還應瞭解,各校在不同階段中計劃數是不同的。以第一批為例,該批次分兩個階段,四星級高中指標生計劃應填在第一階段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等填在第二階段中。

(2)雖然平行志願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但由於部分考生填報志願不科學、不合理,所以風險依然存在。建議考生在填報時注意:定位要準確。考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報適合的學校。如果考生填報的幾所學校志願定位不準,或者填報的幾所學校沒有一定的梯度,該生志願經檢索後均不符合投檔條件,該生則無法被投檔,該考生只能進入下一批次進行投檔。

24、今年蘇州市區普通高中是否有擇校生計劃?

答:

公辦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擇校生。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2]4號)、《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轉發〈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教辦〔2012〕31號)等檔案及2015年度全省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視訊會議相關要求,2015起取消 “三限”政策,不再招收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

25、高中段自主招生合格的考生是否肯定能被自主招生錄取?

答:

不一定。

一是自主招生對會考成績有一定的要求,有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會考成績公佈後,分別設定並公佈四星級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職校自主招生錄取的會考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未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會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二是高中段學校根據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排名,按學校自主招生計劃1至1.5倍的比例擇優確定合格名單,按公示的綜合排名順序錄取,按計劃錄滿為止。

自主招生的學校按公示名單先後順序,採用綜合排名優先、考生自主選擇、按照計劃錄取的錄取模式。

按綜合評價排名順序,自主招生合格且會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線的考生選擇自主招生錄取或按志願錄取。

如果選擇自主招生錄取,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到自主招生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選擇一經確定,不能更改,不再進入志願錄取流程;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到自主招生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的考生,即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將按照其填報的會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綜合評價排名較後而未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按照其填報的會考志願進入志願錄取流程。

26、今年中招加分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

(1)少數民族考生,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含臺商隨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門地區戶籍的考生,錄取時加10分投檔。

(2)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或其子女,獲國家級表彰的,錄取時加15分投檔;獲省級表彰的,錄取時加10分投檔;獲市政府表彰的,錄取時加5分投檔。

(3)革命烈士子女錄取時加30分投檔。

(4)軍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據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江蘇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聯〔2012〕9號)和《蘇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號專題會議紀要》規定執行。

(5)體育運動員照顧政策根據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實施細則》(蘇府辦〔2012〕222號)檔案和蘇府辦抄〔2014〕13號檔案執行。

若考生具有多項加分條件,則以最高一項計入,不重複加分。

27、如何貫徹《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和《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相關規定?

答:

2017年蘇州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生學籍資訊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和《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國中國小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招生入學工作,提高學籍管理資訊化水平。

一是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規定,適齡兒童入學後將獲得全國統一的學籍號,學籍號是學籍管理的唯一識別程式碼,由教育部統一制訂下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二是根據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蘇州市會考嚴格執行考籍與學籍對應的規定,國中畢業生均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領取文憑。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與全省普通大學聯考報名系統實行資料對接,凡在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中處於正常學籍狀態的應屆學生,都可作為應屆考生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三是普通高中階段進一步明確同一招生區域學校之間不得轉學、民辦學校不得向公辦學校轉學、低星級學校不得向高星級學校轉學。

四是同一個省轄市範圍內的普通高中學校與中等職業學校之間學生可以轉學。普通高中學校學生轉入中等職業學校僅限高一年級學生,且只能轉入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制專業,並應補學中等職業學校一年級的缺修課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其會考成績須達到轉入學校當年錄取分數線,並應補學相應的缺修課程。

五是全面規範外來工子弟學校的學籍管理和辦學行為。經蘇州市教育局稽核備案的外來工子弟學校舉辦的合格學段即國小的學生納入學籍管理,學生將獲得全國統一的學籍號。蘇州市教育局稽核備案的外來工子弟學校的非法學段的學生,不再辦理學籍註冊手續。對於不合格的外來工子弟學校擅自招收的學生不再辦理學籍註冊手續。

28、目前蘇州的民辦教育發展狀況如何?

答:

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辦學體制改革、增加受教育機會和選擇、分擔公共教育經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14年以來,設立民辦教育引導激勵資金,2015年市政府頒佈了《關於加快發展民辦教育的意見》,大力促進民辦教育發展。2017年,民辦教育引導激勵資金達到2650萬元,主要用於“鼓勵民間資本投資興辦民辦學校、提升民辦學校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我市有很多高質量的民辦學校,給蘇州教育注入了辦學活力,為老百姓提供了內涵豐富、特色多元的教育服務,滿足家長和孩子更多更個性的要求。

29、蘇州市區民辦高中如何錄取?

答:

民辦高中繼續在市招生工作委員會指導下招生。民辦高中在市區的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與公辦高中同時公佈。民辦高中實行自主招生,集中錄取。第一次調檔時間在提前錄取批次錄取結束後;第二次調檔時間在普通高中與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3+4”試點項目錄取結束後;第三次調檔時間在五年制高職、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3+3”試點專案、蘇州技師學院和蘇州市電子資訊技師學院七年制“3+2+2”技師班、五年制“3+2”高階技工班錄取結束後。民辦學校應嚴格按照計劃規範招生,經市教育考試院稽核同意後方可辦理考生錄取手續,不得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學校錄取的考生。每批錄取結束時向社會公佈錄取分數線和錄取人數。民辦高中在蘇州市區以外招生,必須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