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升學助考>

日照市2017年職業學校招生政策解讀

升學助考 閱讀(8.11K)

近日,日照市教育局印發了《日照市2017年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主要內容如下。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日照市2017年職業學校招生政策解讀的知識,歡迎閱讀。

日照市2017年職業學校招生政策解讀

  一、招生類別

2017年,職業教育招生共有5個類別,分別是:

1.中職與本科“3+4”貫通分段培養(以下簡稱“3+4”本科),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實行中職3年、本科4年貫通分段培養。

2.五年制高等師範教育,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實行中專、專科連續培養。

3.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包括五年一貫制高職和三二連讀高職),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在高職院校連續學習5年或前3年在中職學習、後2年到高校就讀。

4.學歷類中等職業教育(含普通中專和職業中專),招收國中畢業生學制3年,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的學制1年或1.5年。

5.技工教育,招收國中畢業生,中級工學制3年、高階工學制4年;招收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者,高階工學制2年。

  二、招生學校、專業及計劃

2017年,市內具有招生資質的職業學校共11所,93個招生專業點,計劃招生11124人,具體招生學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見附表。市外職業院校在我市的招生專業、計劃以日照市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服務平臺公佈的為準。招生院校對其專業計劃有數量限制的,須將專業招生計劃限定人數以公函形式向市教育考試中心提出意見,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單列專業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錄取設立單獨投檔單位。

所有職業學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點招收應屆國中畢業生,同時兼顧招收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高中畢業生、返鄉農民工、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及其他適齡社會青年等。“3+4”本科、五年制高師、五年制高職限招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並達到一定分數要求的應屆國中畢業生。

  三、志願填報

採取網上填報志願的方式,分四次進行。考生本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憑自己的`考生號、身份證號和個人密碼登入日照市高中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工作服務平臺()(以下簡稱錄取平臺),根據本人意願,按照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或修改志願資訊,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凡錄取平臺中能夠顯示的市內外職業學校可任意選報。未參加2017年國中學業考試的往屆國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歷者,有意就讀職業學校的,須在第四次志願填報時間段內登入錄取平臺進行註冊並選報志願,參加職業學校最後一次投檔。未在錄取平臺選報志願的考生不予錄取。

  (一)志願設定

“3+4”本科設3個平行學校志願,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報考意向順序填報1-3個志願學校。其它招生類別學校設5個平行學校志願,每個學校志願內設4個專業志願,且須填寫專業是否服從調劑。

  (二)填報時間

1.首次志願填報時間為6月1日—12日, 應屆考生可以選報各類職業學校,志願修改不限次數。6月28日-30日考生可再次檢視、選報或修改自己的志願。

2.第二次志願填報時間為7月17日—19日, 未被3+4本科及普通高中錄取的應屆考生可以修改或重新選報志願職業學校。

3.第三次志願填報時間為7月31日—8月1日,未被錄取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可以選報招生計劃未錄滿的職業學校。

4.第四次志願填報時間為8月7日—8日,未被錄取的應往屆國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歷者,可以選報招生計劃未錄滿的職業學校。

  四、錄取投檔

應屆國中畢業生報考職業學校,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國中學業考試,未參加學業考試的不予投檔。

  (一)投檔順序及其他相關要求

職業學校錄取工作以全市為一個單位,每批次按照“3+4”本科、五年制高師、五年制高職、學歷類中職、技工學校的先後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依次錄取。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考生被前一類別的學校錄取後,不再參加下一類別學校的錄取。

“3+4”本科志願錄取考生綜合成績位次排名須達到全市會考考生的前50%,且考查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如計劃未錄滿,經省教育廳同意後,成績位次可在5%內適當下浮。

  (二)投檔批次及時間。職業學校投檔分四個批次進行。

1. 第一批(提前批)。“3+4”本科學校及專業投檔。設在普通高中錄取之前,投檔時間為7月5日。

2.第二批次。五年制高師、五年制高職、學歷類中職和技工學校及專業投檔,投檔時間為7月24日-25日。

3.第三批次。有招生計劃餘額的職業學校投檔,投檔時間為8月3日-4日。

4.第四批次。有招生計劃餘額的職業學校投檔,投檔時間為8月10日-11日。

錄取期間,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考生號和身份證號及個人設定的密碼登入錄取平臺查詢投檔及預錄取情況。

  五、考生報到及學籍註冊

每一批次投檔結束後,各招生學校要及時組織預錄取考生報到,並按市教育考試中心工作方案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後,學校要在20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資訊系統為其建立學籍電子檔案,並逐級上報學籍主管部門審批,完成學籍註冊。

  六、收費及資助政策

1.免學費政策。我省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免除學費。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免學費,經批准的學費標準高於公辦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2.資助政策。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0%確定。

3.收費政策。學費免除後,普通中專和職業中專住宿費,普通宿舍每生每學年500元,公寓每生每學年600-1200元。民辦學校收費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執行。

  七、招生紀律

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外地學校、社會機構或個人,不準在我市轄區內招生;任何學校不得委託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招生;全市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志願選報、投檔及預錄取等具體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制定錄取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未經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學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國中學校不得限制和強迫學生填報志願;各中等職業學校不得進行虛假招生宣傳和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對非法招生、有償招生等擾亂秩序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當事人及主管單位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