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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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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原人事部《〈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檔案精神,從1993年起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 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和實踐年限證明。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介紹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本網站公佈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每個級別均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兩個科目(專業知識與實務包括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水路)、運輸經濟(公路)、運輸經濟(民航)、運輸經濟(鐵路)、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遊經濟、建築經濟15個專業),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作答前請應試人員務必閱讀試卷封二或專用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

  四、報名辦法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並提交報名資訊,上傳照片,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檔案。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後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釋出。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