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明德學院成立於2001年6月,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首批確認的由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貴州大學舉辦的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等本科獨立學院。2013年9月貴州大學與江西泰豪集團有限公司簽訂辦學協議,合作舉辦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院依託貴州大學優質教育資源辦學,已發展成為一所具有較高辦學水平和質量,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新型學院。
2017年貴州大學明德學院面向貴州、廣西、江西、重慶等省擬招收國家統招計劃藝術類專業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50人,其中貴州省內招生403人,省外招生47人。
一、 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報名條件。
二、 招生專業、計劃及考試內容
1、貴州省內擬招生專業、計劃、考試內容及報考要求 | ||||
專業 | 擬招生人數 | 考試科目及分值 | 報考要求 | 備註 |
數字媒體藝術 | 152 | ①色彩100分 | 無色弱、色盲 | |
藝術與科技 | 105 | |||
視覺傳達設計 | 146 | |||
說明:以上為我院在貴州省內擬招生專業、計劃數,最終專業及計劃以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佈為準。 |
三、報名辦法
考生須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要求,報名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17年美術專業統考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四、成績認定
(一)、文化成績
考生應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大學聯考,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相關專業本科控制分數線。
(二)、專業成績
省內考生以貴州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為準;省外生源認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未組織統考的,認可貴州大學在該省組織的美術類考試成績)。
五、錄取規則
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範圍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六、其他說明
1、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2、收費標準:學校將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准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專案及標準收費。
3、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學習等費用自理。符合條件者可享受獎學金。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畢業證、學位證發放: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並經教育部學歷電子註冊的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畢業證書;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大學明德學院學士學位。
5、就業:學生就業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七、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花溪大學城思雅路貴州大學明德學院
郵政編碼:550025
聯絡電話:0851—86605992(兼傳真)
學院網址:
招生網址:
貴州大學明德學院招生委員會
二○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