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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醫科大學自學考試“專接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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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製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其他學業證書。”

南京醫科大學自學考試“專接本”介紹

自學考試“專接本”是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江蘇省教育廳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的,全日制在籍專科學生在基本完成專科階段教育的基礎上,接讀自學考試本科教育的一種學習形式,簡稱“專接本”。列入國家計劃並經省、市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各類專科學校在籍學生,在學有餘力的前提下,由專科學校在主考學校的指導下組織輔導,參加自學考試,可在專科畢業後一年完成本科教育的學習,並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符合規定者還可申請學士學位

  招生物件

列入國家計劃,經省、市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三年制專科和五年一貫制高職學校的規定學制最後一年的護理學專業、藥學專業在籍學生;報考“專接本”本科專業須與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學制及學習地點

自學考試 “專接本”學制兩年,在原專科院校進行全日制學習。

  學籍和考籍

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自願報名,經入學條件審查合格後即可繳費註冊取得“專接本”學籍;通過考試取得一門課程合格成績後即可取得由省考辦建立的自學考試考籍。

  課程理論考試、實踐考核

“專接本”考生的課程理論考試由專科學校統一向所在市自考辦報名,實踐考核安排在專科學校進行,由我校安排指導老師到專科學校進行實踐考核督導。

  畢業和學位

畢業條件:考生學完“專接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並持有專科畢業證書(護理學專業考生須獲得執業護士資格證書者),頒發由江蘇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與我校合署,並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

學位條件:考生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後,按規定要求向我校申請學士學位。申請學位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英語(二)成績達70分以上(含70分);2、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3、護理學專業實踐操作考核80分以上,藥學專業論文答辯成績在良好以上。

  就業

學生“專接本”在規定學制內,完成學業後,發給與普通本科具有同等效用的就業報到證。

  學費

“專接本”教育的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檔案規定執行,學費按學年收取。

諮詢電話:南京醫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025-8686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