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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專業工程碩士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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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學工程碩士(電子與通訊)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南京大學專業工程碩士介紹

一、培養目標

電子與通訊領域培養基礎紮實、素質全面、工程實踐能力強並具有一定創新能力的應用型、複合型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所培養的工程碩士研究生應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有科學嚴謹和求真務實的學習態度和工作作風。應具有電子與通訊工程領域的基礎理論、掌握先進的技術方法和手段。在本領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獨立從事工程分析與設計、研究與開發、整合與應用、執行與管理等能力。同時,應掌握一門外語技能,能夠閱讀本領域國內外科技資料和文獻,掌握和了解本領域的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

二、培養特色

工程碩士研究生培養的共性特色:本領域工程碩士生源相對比較充足,且基礎普遍較好;本領域工程碩士的所在單位不論在其規模和企業性質上都呈多樣性;本領域是一個高科技領域,科學與技術高速發展的特徵要求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方案與專業課程設定也能體現與時俱進。

三、生源要求

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基本生源應該來自企業和研究機構,從事工程技術方面工作的教育部門和行政機關的生源也可報考。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報考者的本科專業要求與電子與通訊領域緊密相關。如果本科專業與電子與通訊工程領域跨度較大但報考時已經從事電子與通訊領域工作者也可以報考。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的招收物件為獲得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工作業績突出、未獲得學士學位但具有本科畢業文憑的也可以被錄取,但這部分人員佔全部錄取人員的比例不能高於10%。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科目為國家聯考的GCT和由培養單位自行組織的專業綜合考試。GCT考試的成績可在各培養學校通用兩次,每年只能用於一個學校,2年內(含2年)有效。專業綜合考試的形式由各培養單位自行決定,面試由培養單位組織專家小組進行,重點測試考生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GCT考試的錄取分數線由各培養單位自行決定,專業綜合考試不及格者不能被錄取。

四、培養年限

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年限一般為2年半,其中學位論文工作時間不得少於1年。允許並鼓勵工程碩士研究生從入學起就開始(或延續)與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緊密相關的工作,優秀的工程碩士研究生可以申請提前答辯,但總年限不得低於2年,其中學位論文階段(從完成開題報告開始)不得少於10個月。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年限最長不得超過6年。

五、課程設定

本領域工程碩士的課程體系包括:政治理論課程、英語課程、工程應用數學及物理類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專業技術課程、前沿技術講座、經濟與管理類基礎課程等。

1、政治理論課程

政治理論課程包含自然辯證法、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等,學分數為2-3。

2、英語課程

英語課程包含基礎英語和專業英語。基礎英語3學分,學時數不超過108;專業英語1學分,學時數為16-20。

3、工程應用數學、物理類課程

工程應用數學課程包括高等代數、矩陣理論、隨機過程與排隊論、計算方法、數值分析、應用泛函分析、優化理論與方法等課程。工程應用數學課程的學分不低於3學分。

物理類課程可根據具體需求確定內容和學分。

4、專業基礎課程

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基礎課程包括:通訊系統與理論、通訊網路理論基礎、應用資訊理論基礎、數字訊號處理、統計訊號處理、資訊戰導論、電路最優化設計方法、積體電路設計基礎、高等電磁場理論、電磁相容理論及應用、微波電路理論、天線理論、電磁相容理論、導波原理與方法、導波光學、半導體光電子學導論、半導體器件物理、固體電子學、電子資訊材料與技術、現代材料分析技術等。

專業基礎課程學分要求不低於8個學分,課程門數不少於3門。

各培養單位還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及技術的發展,對以上所列專業基礎課程進行補充或調整。

5、專業技術課程

專業課程可由各培養單位根據各自的培養方向和行業實際需要設定,學分要求不低於12個學分,課程門數不少於5門。

6、前沿技術講座

本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設定中要求開展前沿技術講座。各培養單位要指定專門的教師負責前沿技術講座的安排。

每屆工程碩士研究生參與前沿技術講座的次數不應少於5次,學分數為2個學分。

講座的形式以本領域的專家演講為主,研究生可以參加討論。

講座的內容主要是介紹本領域各學科的科學技術發展動態、與本領域緊密相關的國家科技政策、最新的研究成果、系統、產品及市場動態等。考核形式為提交一份結合前沿技術講座內容的讀書報告,報告內容應有一定的深度。報告要有專門的教師負責批閱並客觀地給出成績。

7、經濟與管理基礎類課程

經濟與管理學基礎課程包含管理學、管理經濟學等課程,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學員的要求決定是否開設該類課程。

電子與通訊工程領域工程碩士研究生的核心課程包括:隨機過程、通訊系統與理論、通訊網路理論基礎、數字訊號處理、數字影象處理、資訊戰導論、積體電路設計基礎、高等電磁場理論、電磁相容理論與應用、半導體光電子學導論、半導體器件物理、固體電子學、電子資訊材料與技術等。

除了以上安排的課程內容以外,還可以由培養單位與合作企業選定或增設其他課程內容。

六、學位論文

1、選題要求

電子與通訊工程領域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論文選題應直接來源於生產實際或具有明確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實際應用價值,論文擬解決的問題要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論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和先進性。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選取:

(1)技術攻關、技術改造、技術推廣與應用;

(2)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新裝置的研製與開發;

(3)引進、消化、吸收和應用國外先進技術專案;

(4)應用基礎性研究、預研專題;

(5)一個較為完整的工程技術專案或工程管理專案的規劃或研究;

(6)工程設計與實施。

2、學位授予

電子與通訊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研究生,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工作,提出學位申請,通過論文答辯,經過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審定達到培養目標,可被授予本領域工程碩士專業學位。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制定,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同意的電子與通訊領域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單位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