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專接本>

“專接本”、“專轉本”與“專升本”三者的區別

專接本 閱讀(1.54W)

為了幫助考生們認清“專接本”、“專轉本”與“專升本”這三者的區別,下面YJBYS小編從幾個方面進行介紹,歡迎參考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專接本”、“專轉本”與“專升本”三者的區別

  一、概念

1、“專接本”

自學考試“專接本”是省考委和省教育廳在全省普通高校中開展的全日制在籍專科學生在基本完成專科階段教育的基礎上,接讀自學考試本科教育的工作,簡稱“專接本”。

2、“專轉本”

選拔優秀專科生轉本科學習,簡稱“專轉本”。

3、“專升本”

成人高校專科起點升本科,簡稱“專升本”。

  二、招生物件與報名條件的區別

1、“專接本”

“專接本”的報考物件是列入國家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各類專科學校的三年級在籍學生;經市招生部門正式錄取的五年一貫制高職的五年級在籍學生。學生報考的基本條件為:

(1)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學有餘力。

(3)報考的“專接本”專業與專科所學專業相同或者相近。

說明:學生通過考核,取得一門課程合格成績的.,即取得自學考試考籍,考籍由省教育考試院建立。2010級“專接本”學生將於2010年10月參加第一次自學考試,取得自學考試“專接本”考籍。因此,2008級三年制專科學校學生符合“專接本”報名條件。

2、“專轉本” 選拔物件: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式正式錄取在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二年級、三年級在籍學生。 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申報“專轉本”的學生其每門專業基礎課學習成績應達到良好以上; (3)在校學習期間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的,不得參加“專轉本”選拔。

3、“專升本” 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根據衛生部和教育部的規定,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相應的特殊條件。

(5)身體健康,生活能夠自理,且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三、學制、學籍和入學方式的區別

1、“專接本”

學生一經註冊即取得自學考試“專接本”的學籍(即免試入學,暫時無辦學規模控制)。學生通過考核,取得一門課程合格成績的,即取得自學考試考籍,考籍由省教育考試院建立。

“專接本”專業的學制不少於兩年,修業年限在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一年(實際上課程校考部分成績在修學期滿後兩年內仍然有效)。 2、專轉本”

“專轉本”規模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職(專科)畢業生的5%以內,普通高校招收“專轉本”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的選拔辦法。

文科、藝術類考試科目:語文、英語(日語)、計算機。 理工科考試科目:數學、英語、計算機。

“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辦理相關學籍變更手續。“專轉本”學生不得轉學,“專轉本”學生到錄取學校報到後要求返回原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學籍(包括專科學籍)。 3、“專升本”

國民教育系列的應屆或往屆專科畢業生通過全國成人大學聯考,進入大學學習兩年(脫產)或二年半(業餘或函授)。 “專升本”考試科目:

兩門公共課(政治、外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

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二)、藝術概論、民法、教育理論、生態學基礎、醫學綜合)。 “專升本”統考科目試題除非英語的外語語種試題由省教育考試院命制外,其他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

  四、學習形式、在讀學校的區別

1、“專接本”

“專接本”學生在原專科學校進行全日制學習——自學考試“專接本”助學輔導。 目前我省共有“專接本”主考學校27所,都為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辦學優勢的普通本科高校,包括南京大學、南京財經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藝術學院、河海大學、南京工程學院、蘇州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江南大學、江蘇工業學院、江蘇技術師範學院等院校。 2、“專轉本”

“專轉本”學生安排在校民辦二級學院、獨立學院,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進行全日制學習。 3、“專升本”

脫產學習形式:安排在本科學校進行全日制學習;

業餘和函授學習形式:可以安排在本科學校及其校外教學點。

  五、畢業證書的區別均為全國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學歷。

1、“專接本”

學生在修學期滿後兩年內(含修學期),學完“專接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包括課程實踐性環節),通過考試取得合格成績,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並持有專科畢業證書,經省考委和主考學校稽核通過後,由省考委發給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主考學校附署,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學生修業期滿後兩年內未畢業的,可轉入自學考試面向社會開考相應專業的考試,按自學考試有關規定執行,已通過的課程成績繼續有效,未通過的課程不再計取校考成績,並須參加面向社會開考同專業主考學校組織的課程實踐性環節的考核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指導與答辯,符合畢業條件的,發給面向社會開考專業主考學校附署的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向面向社會開考專業主考學校申請學士學位。

2、“專轉本”

“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與轉入學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普通高校二級學院招收“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填寫“在本校XX學院(專轉本)XX專業X年制本科學習”,獨立學院招收“專轉本”學生畢業證書填寫“在本校(專轉本)XX專業X年制本科學習”,學制按本科設定的學習年限填寫,學習起止時間按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3、“專升本”

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均註明“成人”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