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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鷹潭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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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江西鷹潭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意見已公佈,全省會考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考試科目由省中招辦統一命題、制卷。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江西鷹潭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意見

鷹潭市二O一六年中招工作意見

為了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穩步推進基礎教育課改實驗區中招改革,認真做好我市2016年中等學校、國小及國小畢業生升國中的招生工作,根據省中招委制定的《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秋季招生簡章》、《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鷹潭市基礎教育課改實驗區2005年國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6年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國小、國中、高中階段招生計劃

(一)國小適齡兒童100%入學,預計全市招收國小一年級新生19542人。

(二)全市預計招收國中一年級新生 16524名。

(三)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各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按上級有關規定控制成班率,按其隸屬關係,逐級上報,經市中招委審批,並報省教育廳批准後,統一向社會公佈。

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省廳《關於印發<關於江西省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國中招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2016年我市將在省重點中學統招計劃中劃出70%的比例,根據生源情況均衡分配到國中學校。具體按《關於印發<鷹潭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國中招生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鷹教中招字〔2007〕4號)的精神組織實施,報考均衡生(考生學籍在本校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的學業成績可在同類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基礎上下降10個等級。

職業高中招生計劃由各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報主管部門同意後自主確定。

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分別納入中職招生和普高招生計劃。

(四)師範定向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中專、高職招生計劃由省考試院直接向社會公佈。

二、招生辦法

(一)國中、國小

貴溪市、餘江縣、龍虎山風景區、市工業園區、信江新區國小和國小升國中的錄取工作,由縣(市、區)中招辦組織實施。市區的國小和小升中由市、區中招辦共同負責錄取工作;具體招生辦法另行下發。

(二)高中(普高,中、高職,職高)

1.報名

報名時間:4月10日—16日。

由縣(市、區)中招辦負責組織報名。

根據省考試院的要求,縣(市、區)各學校不再組織九年級畢業考試,統一參加會考,凡不參加會考的學生不準核發國中畢業證書。

市、縣(市、區)中招辦要嚴格按上級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並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1)考生原則上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報名,農民工子女及有特殊情況必須借考者,經本人申請,經戶口所在地和借考設區市中招辦同意後,可以在借讀地報考,學籍在本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本地報考。

(2)往屆國中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持畢業證書和戶口簿到所在縣(市、區)中招辦指定地點報名。

(3)報名類別劃分為三類:①高中類(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②高、中職類(高職、高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技校)③師範定向類(定向培養農村中國小和幼兒園師資的院校)。

凡具有國中畢業文化程度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青年均可免試進入成人中專、普通中專(三年制)、職業中專、職業高中學習,學生可到縣(市、區)中招辦報名,也可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

2016年我市會考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要認真按規定填寫2016年《江西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訊表》並按有關規定填報志願(具體招生學校)。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意願,要正確引導學生儘量填報各類招生學校的志願,嚴禁以直升為理由,限制本校國中畢業生報考其他學校,考生填報志願必須本人填寫,不能由老師包辦代替。如有違規,將從嚴查處。

縣(市、區)中招辦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准考證》和《報名序號證》發至考生本人,供考生在參加考試、面試和考查時使用。

2.考試

以縣(市、區)為單位設立考點。全市各考點原則上要全部集中在市區、縣城。各級中招辦要選派工作認真負責的同志擔任監考和考務工作人員,按要求進行崗前培訓。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聲,實行迴圈交叉監考。

2016年會考考試科目為:思想品德、歷史、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物理、化學。各科試卷卷面分數與考試時間: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試卷卷面分數均以百分制形式出現。語文為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佔20.8%,25分),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鑑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1.26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測試,二者選一,二者都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算總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120分(其中,思想品德70分,歷史5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考試形式為開卷筆答,其它科目考試形式均為閉卷筆答,物理與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數學學科允許攜帶科學計算器進入考場,帶進考場的科學計算器品牌及型號按江西省教育廳贛教辦字〔2006〕62號檔案規定執行。

全省會考時間為6月17日—19日。

考試科目由省中招辦統一命題、制卷。

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國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2016年我市將全市統一標準劃分學業成績等級,各門考試科目的成績均設為A、B、C、D、E五個等級,各等級比例分別為A等級:24%(A等級細分A+、A、A—三個等級,其中A+等級為5%、A等級為9%、A—等級為10%) 、B等級:26%、C等級:27%,E等級控制在2%以內,其餘為D等級約21%。市中招辦將公佈各考試科目劃分等級的分數段,卷面上以百分制形式出現的考生分數不得對外公佈。

地理、生物納入全省統一命題,兩科合卷閉卷筆答,成績以等級制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各等級比例為A等級24%,B等級26%,C等級27%,D等級23%,考試成績作為國中畢業和錄取師範定向生和省重點高中的依據,考生錄取師範定向生和省重點高中時考生的生地成績必須到C(含C等級)等級以上。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由市、縣(市、區)中招辦統一組織考查。按鷹教中招字〔2005〕2號檔案執行。

為貫徹落實全國學校體育工作會議精神,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今年我市繼續進行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體育考試內容為身體素質測試、體育課考核和平時參加體育鍛煉情況三部分。體育課考核成績和平時參加體育鍛煉情況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維度中“運動與健康” 的主要評定依據;身體素質測試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分為A、B、C、D四個等級(17—21分為A,12—16分為B,7—11分為C,1—6分為D)。身體素質測試時間按照《鷹潭市2016年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執行。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等級與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並列,作為各類高中學校的錄取資格,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等級均達到B等級(含B級)以上才具備師範定向生和重點高中錄取資格,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和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等級均達到C等級(含C級)以上才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同時也可以用於區分錄取學業成績等級相同的考生,放在“享受省定政策優惠”之前作為第一個區分條件,在學業成績等級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等級高的考生。體育考試由縣(市、區)中招辦統一組織實施。

文化考試工作由市、縣(市、區)組織實施。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受各級中招委的領導,市中招辦組織人員巡視。

縣(市、區)要及時將考點設定情況上報市中招辦,以便用微機隨機編排考場及生成考生准考證號。

3.閱卷

會考評卷工作由市、縣(市、區)中招辦組織。

要聘請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身體健康、當年無子女及親屬參加會考的教師擔任評卷工作。

成績公佈後允許考生核查成績,但只反饋等級。

4.錄取

(1)高、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師範定向生、高職招生採用全市一條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中招辦劃定,其它中專實行自主招生註冊錄取。

(2)高中錄取

普通高中招生按其所屬區域,實行按考生志願和學校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由市中招辦劃定各校的錄取分數線(其中歷屆國中畢業生報考重點高中時提高兩個等級劃定錄取分數線)。

在高中錄取時,對學業考試等級相同的考生,原則按以下程序錄取:

第一步,優先錄取身體素質測試成績等級高的考生;

第二步,優先錄取享受省、市定政策優惠的學生;

第三步,優先錄取綜合素質評定等級高的考生;

第四步,按優先學科錄取(優先學科按A+、A、A—、B、C、D 6個等級排序);

第五步,由招生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根據考生綜合性評語自主決定,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允許招收特長生,請有關學校制定招生方案,逐級上報,經批准後,向社會公佈。

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由市中招辦統一組織,實行計算機錄取,憑市中招辦列印的錄取通知書到高中學校報到。由市中招辦統一辦理錄取手續的普高新生方可按規定辦理高中學籍,如有違規按省、市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錄取順序為:師範定向生、省重點中學統招、省重點中學均衡生、重點建設高中統招生、一般高中。

職業高中可實行自主招生,由學校註冊後,報局職成科辦理學籍。職業高中可免試預錄職高新生。

(3)優惠政策

嚴格執行《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及市政府有關檔案中的加分政策。

部隊子女按省廳、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政聯〔2012〕8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按以下標準錄取:

①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高中錄取時可按照所填報學校錄取標準降低3個等級錄取。

②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被軍級以上單位表彰、在執行抗洪搶險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軍人的子女,高中錄取時可按照所填報學校錄取標準降低2個等級錄取。

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臺籍青少年考生,少數民族聚居鄉(村)的少數民族考生,人民警察子女及其他享受優惠加分的考生,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檔案執行。

享受優惠加分學生的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影印件應交縣(市、區)中招辦驗證,驗證者應在影印件上簽字並加蓋中招辦印章,連同登記表一併報市中招辦,經市中招辦稽核後,給予加分。優惠加分登記表應在6月8日前上報,過期不報,作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