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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廣州市異地會考政策-非廣州籍借讀生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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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4月17日廣州市異地會考政策釋出以來,經歷2014年~2016年的過渡期,2017年開始將全面實施。異地會考政策主要針對非廣州籍考生(即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有,那麼異地會考政策全面實施之後,對非廣州戶籍考生何影響?譬如說,8%的比例會變嗎?

2017廣州市異地會考政策-非廣州籍借讀生何去何從

  什麼是8%的比例?

在已釋出的異地會考政策中限定,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2014~2016年)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但是近年來由於大量流動人口進入廣州,很多非廣州戶口子弟在廣州入學,借讀生的人數和比重一直在上漲:

▲2014年家獨生人數佔全市考生的比例為 24.76%

▲2015年這個數字為 28.70%

▲2016年為 31.9%

但招生計劃並沒有根據實情調整,一直維持在“不超過8%”。很多非廣州籍家長關注,在全面實施異地會考政策以後,會不會對8%的比例調整。

除了招生比例外,異地會考政策還有兩個方面的內容值得關注:一是報考條件,另一個是錄取實施辦法。

  在報考條件方面:

  民辦普通高中和公辦普通高中的報考條件不同:

▲ 如果報考民辦普通高中,政策規定,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學校學籍的.畢業生均可報考我市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 如果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在2014至2016年的過渡期內,具有我市國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但不具備政策性照顧藉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屬公辦普通高中。

但在2017年開始全面實施之後,非廣州戶籍考生報考公辦普通高中需要同時符合“四個三”條件的隨遷子女,才可報考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和畢業學校所在區屬公辦普通高中。

  在錄取實施辦法方面:

省、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本區招收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因未錄滿招生計劃或因學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校註冊而留有空餘學位,需進行補錄的,統一安排徵集志願,在招生學校原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進行投檔。

補錄時,不再區分戶籍生或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過渡期內)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2017年起)招生計劃。

  只有符合“四個三”條件的隨遷子女才能報考

在2014~2016年過渡期內,學生只要有三年完整學籍,就可以報考普通公辦高中。而2017年,只有符合“四個三”條件的隨遷子女,才能報考普通公辦高中。對於這部分非廣州戶籍的考生家長,2014~2016年過渡期稱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2017年全面實施之後稱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所謂“四個三”條件,分別是:

▲ ①具有3年以上合法穩定職業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我市範圍內與合格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滿三年;或在我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合法個體經營或其他商業活動滿三年以上。

▲ ②具有3年以上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我市擁有自有住房的;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賃住房併到有關房地產租賃管理部門登記滿三年的;或在我市服務單位提供住所居住滿三年的。

▲ ③具有購買滿3年社會保險的證明: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按國家規定在我市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並繳費累計滿三年。

▲ ④隨遷子女在我市具有國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的相關證明。有關條件的年限截至當年3月31日。

異地會考政策改革即將實施,對於異地會考生來說,無論最終是不是將錄取比例定為8%,總之努力備考總是沒錯的,只有成績足夠優秀,就不用糾結錄取比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