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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鴨山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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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雙鴨山會考文化課考試時間為:國中畢業年級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25日至6月26日,國中二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測試時間為6月27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黑龍江雙鴨山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方案

2016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市區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黑政辦發〔2006〕67號)、《教育部 國務院糾風辦 監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審計署 新聞出版總署關於2009年規範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監〔2009〕5號)、《關於印發雙鴨山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雙教字〔2012〕71號)的精神,結合2016年龍東地區國中考試聯合命題工作方案,現對我市2016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請遵照執行。

  一、 學業水平考試工作

(一)考試科目

八年級學年(八年級):地理、生物

九年級學年(九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政治、歷史體育與健康

(二)分值

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卷面總分分別為120分;物理、化學、地理、生物、政治、歷史學科卷面總分分別為100分(其中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學科按50%摺合後計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體育與健康總分為100分(其中含體育與健康目標效果測試40分,健康基礎知識測試40分,體育與健康過程性評價20分)。

(三)考試時間

(體育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市區考試報名工作

1.報考普通高中資格條件

(1)必須是國中應屆畢業生;(2)在市教育局有學籍且學籍檔案健全;(3)有雙鴨山市市區戶口或隨父母來我市就讀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出具戶籍、單位證明、居住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及地點

4月18日—4月22日各學校持考生報名表到中教科報名,並將報名資訊傳送至中教科郵箱。

3.戶口稽核程式

(1)初審:學校負責,在報名前稽核完畢;

(2)複審:由中招領導小組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報名考務費

執行《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高中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的批覆》(黑價聯[2013]40號)檔案中相關規定,各學校在報名同時將考務費交到市教育局計財科。

(五)學業水平考試結果運用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將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

  二、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二)定校配額政策

1.定校配額資格生條件

(1)具有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資格。

(2)市第一中學配額生,必須是國小對口直接升入國中學校且連續就讀至畢業,同時國小階段在2009年5月1日後無跨區、縣的擇校行為。

市第三十一中學配額生,必須是七年級入學即在配額學校就讀,且連續就讀至畢業。

(3)錄取第一中學配額生時須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含體育與健康)及格(學業水平考試折算後總分至少達到516分)。

軍人子女遵照《關於落實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黑教聯〔2012〕22號)檔案精神執行。)

2.定校配額指標分配方法

(1)學校定校配額指標=該校定校配額資格生數×定校配額分配比例(定校配額分配比例=定校配額指標總數/全市定校配額資格生總數)

(2)定校配額指標分配原則

遵循四捨五入原則(正招生總計劃不變,如配額指標超過配額計劃指標,配額指標超出部分佔用非配額正招計劃;如配額指標達不到配額計劃指標,剩餘部分列入非配額正招計劃)。

3.收回的配額指標及錄取辦法

(1)收回配額指標:

指學校符合成績要求的配額資格生數不足配額指標數而餘下的指標。

(2)錄取辦法

收回的配額指標列入非配額正招指標,按成績擇優錄取。

(三)照顧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會考加分專案和分值的'指導意見》(黑教基一〔2015〕17號)檔案精神,我市2016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照顧政策做如下規定:

1.具體專案及所需佐證材料

(1)軍人子女、烈士子女遵照《關於貫徹落實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黑教聯〔2012〕22號)檔案精神執行(軍人子女須出具軍分割槽證明、戶口、軍人身份證及父母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烈士子女須出具戶口及市民政局證明)。

(2)蒙古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柯爾克孜族、鄂溫克族、赫哲族、錫伯族考生加10分,其它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須出具戶口和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加5分(須出具外事僑務辦公室的證明、戶口原件及影印件)。

2.稽核程式

(1)初審:由學校負責,於4月5日進行。

(2)公示:由學校負責,於4月6日-4月12日將初審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學校醒目位置公示。

(3)複審:由中招領導小組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有關要求及說明

(1)各國中學校將複審材料按類別整理,上交時必須附彙總表。

(2)具備多項加分條件者,不累計加分,只加一項最高分。

(四) 學校過程性評價、檢測科目內容及結果運用

1.評價、檢測內容及結果運用

(1)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交流合作與探索實踐、審美與表現四個維度。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各維度必須均達到B等以上且至少有三個A等方可被省級示範高中正招錄取,有D等存在的不能被市級示範高中正招錄取。

(2)體育與健康過程性評價和健康基礎知識測試

體育與健康過程性評價包括學生體育課成績和平時參加體育鍛煉情況。在錄取配額生時按滿分20分計入學生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

健康基礎知識測試由各國中學校組織實施,在錄取配額生時按滿分40分計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

2.評價、檢測結果上報及公示時間

4月6日-4月12日各單位將評價及檢測結果在學校公示,報名時將評價、檢測結果以電子稿和文字形式各一份上報到中教科,文字需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