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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6年會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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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江西省2016年會考採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日期4月10日至16日,會考考試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具體內容情況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江西省2016年會考招生簡章

  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秋季招生簡章

  一、報名

(一)報名物件和條件

我省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會考”)在省教育廳、省中招委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設區市和縣(市)教育局、中招委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採取志願兼報,一考多分流,為普通高中和各類高、中等職業院校選拔人才。

應屆、歷屆國中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均可報名參加會考。各級中招部門和國中學校要嚴把會考報名關,嚴格審查報名者的學歷條件,嚴禁以任何理由允許未完成國中三年學歷教育的學生參加會考。

報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願的考生,只限於在籍直升應屆國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七年級至九年級年級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對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考資格認定,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關規定。

報考師範定向的考生必須是志願從事鄉村教育事業的應屆國中畢業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 2016〕2號)進行面試和體檢。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會考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2.報名日期4月10日至16日。

(三)報名辦法及其他

1.報名地點

(1)考生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報考。應屆國中畢業生憑學籍相關材料至就讀學校報名。

(2)歷屆國中畢業生持國中畢業證書到所在縣(市、區)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中招辦”)指定地點報名。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制定相關規定,各地應明確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條件、招生錄取等相關政策,為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機會。

2.報考類別

中等學校招生報名的類別劃分為三類:一是高中類(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二是高、中職類(含高職和高專、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三是師範定向類(定向培養鄉村中國小和幼兒園師資的院校)。考生報考類別按考生第一志願劃定。考生填報志願必須規範、慎重,學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考生填報志願,不能包辦代替,志願應由考生和家長自主決定。

報考師範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類和高、中職類志願。報考高中類的考生可以兼報高職、普通中專、成人中專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

3.報名流程

4月10日前,報名點登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 或江西教育網 錄入考生報名資訊和數碼拍照,併發放考生登入報名序號及密碼條。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或江西教育網 核對個人基本資訊和填報志願。高中類志願,按設區市的有關規定填報;高、中職類志願(含高職、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或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可填報兩個志願;師範定向類,可填報一個志願。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須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在列印的《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4.報名收費標準

報名時須交會考報名、考務費。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標準,考生每人交報名費5元、考務費每科10元。縣(市、區)中招辦在收齊各中學報名點的報名和考務費後,於4月22日前將報名及考務費總額統一匯繳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將按照有關規定下撥各考點考試經費,用於命題、制卷、監考、閱卷、錄取等各項支出。

  二、考試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思想品德、歷史、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物理、化學、體育。

考查科目:地理與生物、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考查科目是否計入會考總分,由各設區市自定。

(二)考試形式

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開卷考試);物理與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

(三)各科分值

思想品德70分;歷史5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佔20.8%,計25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體育30分。

(四)考試時間

會考考試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體育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份由設區市組織實施。

(五)考試要求

體育考試要求:按《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英語聽力測試要求:英語聽力測試時間20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點統一播放錄音光碟或磁帶。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鑑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1.26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測試。二者均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算總分。

數學學科允許攜帶科學計算器進入考場。帶進考場的科學計算器品牌及型號,按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在基礎教育階段推進並規範科學計算器使用工作的通知》(贛教辦字〔2006〕62號)檔案執行。

(六)考點、考場設定及監考

考點要相應集中,各縣(市、區)中招辦可根據既方便考生又有利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對少數集中到縣(市、區)考試確有困難須在鄉一級設考點的,須報省、市中招部門審批。

報考高中類和高、中職類的考生統一編排考場;報考師範定向類的考生單獨編排考場。

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實行迴圈交叉監考。

(七)藝術類專業加試或面試辦法

文藝、體育運動學校招生,原則上不要求考生參加專業加試或面試,凡要求進行專業加試或面試的,報省教育考試院批准後,由招生學校組織進行。

  三、閱卷

閱卷、統分、登分均由設區市中招辦根據省有關規定進行。報考師範定向類考生的答卷,統一由設區市中招辦組織閱卷、統分、登分。

考生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允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查分,不允許查卷。

  四、體檢

報考師範定向類的考生,須按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6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 2016〕2號)的要求體檢。

普通高中和高、中等職業院校錄取新生,一般不要求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