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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贛州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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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江西贛州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規定已公佈,全省會考時間為6月17日至19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江西贛州2016年會考招生工作規定

贛州市2016年中招工作規定

為了切實做好我市2016年的中招工作,根據省教育廳、省中招委印發的《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贛教考字[2016]2號)等檔案及全省中招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中招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報名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簡稱“會考”)實行網上報名。4月10日前,報名點登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或江西教育網錄入考生報名資訊,併發放考生登入報名序號及密碼條。4月10日-16日,考生本人憑密碼登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或江西教育網核對個人基本資訊和填報志願。4月17日-18日,考生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在列印的《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上簽字確認。

報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願的考生,只限於在籍直升應屆國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七年級至九年級年級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

進城務工農民工等外來人員隨遷子女按規定取得學籍後可以在遷入地報名並參加會考,錄取時與當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二、收費標準

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核定的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省教育考試院檔案規定,參加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每人交納報名費5元、考務費每人每科10元,共計每人105元。各縣(市、區)於4月22日前統一匯繳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三、考點設定

各縣(市、區)本著既方便考生又有利於管理的原則,在確保考生安全的情況下統籌設定會考考點。考點要相對集中,每個考點不少於10個考場。對設立考點和保密室的學校必須由縣(市、區)教育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考試和評卷

1、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並實行迴圈交叉監考,每個考場配備2名監考教師,監考教師必須有1名為外考點學校教師。

2、會考科目及分值為:思想品德70分、歷史5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體育30分。地理與生物60分、物理與化學實驗操作考查各5分計入會考總分。會考滿分為780分。

3、全省統一考試日期為:6月17日8:30-11:00語文,14:30-16:30英語;18日8:30-10:30數學,14:30-17:10物理、化學;19日上午8:30-9:30地理與生物,10:00-12:00思想品德與歷史(開卷)。物理與化學實驗操作、體育考試由各縣(市、區)組織,5月底前完成。

4、體育考試執行江西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2016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贛教辦函〔2015〕224號)規定,使用電子儀器測試。

5、全市統一專網遠端閱卷。市中招辦負責答卷掃描、閱卷資料收發、成績合成和校驗,各縣(市、區)組織閱卷人員遠端上網評卷。

  五、錄取

1、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省、市有關規定招生。

2、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錄取實行全市統一最低控制分數線,低於該分數線的考生一律不予審批錄取。

3、各縣(市、區)要將優質普通高中的統招計劃按不低於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制訂並公佈具體招生方案。要求既照顧薄弱學校學生利益,又保證一定生源質量。均衡資格認定的具體辦法和均衡錄取最低控制線由縣(市、區)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和當地生源情況確定。

4、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超計劃、降分數、超收費標準違規招生。

5、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需求加強“本土化”鄉村教師培養,單列男性鄉村教師定向招生計劃,逐步優化教師性別結構。師範定向生的錄取根據各縣(市、區)招生計劃數,按1:1.2的比例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能低於本縣(市、區)重點高中均衡生的錄取分數線。未錄取師範定向生的考生按所報志願參與普通高中錄取。

6、切實規範普通高中招收體育、音樂、美術特長生的管理。特長生的專業成績認定按市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執行,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報考學校錄取最低分數線的60%確定。特長生須經市教育局資格審批後方可在市中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7、市直中學面向全市招生計劃列入提前批錄取。其中,贛州中學紅色班、巨集志班、珍珠班共350人,贛州一中慈善陽光班35人,贛州三中巨集志班50人、勵志班165人,考生須在全省網上報名系統重點高中提前批志願欄填報招生學校名稱,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和學校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後由招生學校分班,相關資料審查材料按招生學校要求上報。面向全市招生的還有:贛州中學體育特長生25人,贛州一中中美班15人,體育特長生33人,贛州三中中加班45人、體育特長生24人,贛州四中音樂特長生 5人、體育足球特長生5人,贛南師院附中音樂特長生 5人、體育特長生5人,潭口中學體教結合學生35人(和市體校聯辦),贛州市厚德外國語學校(民辦)500人,虔州藝術學校(民辦)260人(含美術特長生60人),贛州市文清外國語學校(民辦)200人,有意向的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學校聯絡報名。

報考市直中學的縣(市、區)考生,應同時填報本縣(市、區)的重點高中。被市直中學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考生寫出申請,家長簽字,7月12日前交縣(市、區)中招辦,縣(市、區)中招辦同意後參加所在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錄取時與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錄取到市直中學的`縣(市、區)考生,三年後大學聯考上線名額兩地同時計算。

市直中學面向縣(市、區)招生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中心城區統招。

8、考生跨省或設區市報考和錄取的具體辦法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相關規定。

9、市直中職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學校在縣(市、區)錄取學生數在學生入學註冊時由學校報市教育局職成科計入該縣(市、區)中職招生任務數中。

10、章貢區、贛州經開區範圍內的普通高中新生錄取工作按照《2016年贛州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執行,由市中招辦負責。其他縣(市、區)的普通高中招生屬地負責,預錄名單報市中招辦稽核。

11、大餘縣的會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按《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贛教考字[2016]2號)、《關於做好江西省2016年國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贛考院中字[2016]1號)、《贛州市2016年中招工作規定》和該縣有關檔案精神施行。

  六、組織管理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有關學校要嚴格執行《江西省2016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認真落實省、市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公示制度、監督制度、迴避制度,落實“誰主管,誰負責”、“一把手總負責”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對考務工作人員、評卷教師的選聘、業務培訓和紀律教育,強化考務管理、計劃管理、學籍管理、錄取管理,確保會考報名、考試、閱卷、錄取工作安全、規範、有序進行。

要強化宣傳。充分利用媒體及會議、網路等多種形式,把中招政策規定、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情況,對廣大考生、家長、社會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要按省中招委要求舉辦中招諮詢會。各國中學校要開闢中招宣傳專欄,將招生政策、各類學校招生計劃、錄取辦法等公佈於眾,切實幫助考生解決報考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正確引導國中畢業生合理分流,著力推進高中階段教育發展。

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中等學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09〕92號)和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高中階段招生秩序的通知》(贛市教招字〔2013〕3號)精神,嚴格執行中招工作“六公開”“十嚴禁”規定,公開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結果,公開諮詢及申述渠道,公開違規事件處理情況,實施中招“陽光工程”;嚴禁違規招生宣傳,嚴禁為追求升學率而剝奪學生參加會考的權利,嚴禁扣留考生報名密碼、干涉或限制考生自主填報志願,嚴禁違背考生意願包辦代填志願,嚴禁有償招生和委託中介招生,嚴禁未經市教育局批准跨縣(市、區)招生,嚴禁私自錄取已按考生志願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嚴禁超計劃招生、線下招生,嚴禁違規收費,嚴禁我市以外的公辦普通高中在各縣(市、區)招生等。對違反招生規定和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將按規定嚴肅處理,對違規招收的考生不予審批錄取。

各地要認真總結經驗,深入調查研究,穩步推進招生考試改革;要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範招生管理,強化招生考試監督,保證招生考試公平公正,維護考生和群眾正當權益,積極主動服務考生和群眾;要創新思路和方法,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紮實推進部省共建贛州教育改革發展試驗區建設,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