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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會考中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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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直升生推薦、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等基本政策保持不變,繼續開展公辦普高自主招生試點、以及民辦普高、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改革,繼續推進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國中學校試點改革。按照市政府相關檔案規定,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我市參加會考

深圳2017會考中招政策

  會考基本政策不變

  報名條件及辦法

報名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的國中畢業生,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會考。

2.隨遷子女在我市就讀國中,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會考,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

(一)父親或母親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

(二)父親或母親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住所;

(三)父親或母親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四)父親或母親在我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且至少其中一個險種累計繳費滿3年,社保累計年限計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五)隨遷子女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國中學籍。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有我市國中學籍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我市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參加會考,但僅限於參加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職學校註冊入學。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報名辦法:

本市應屆國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集體辦理報名手續。符合我市會考報名條件的深圳戶籍往屆生、在市外就讀的深圳戶籍應屆國中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所設的報名點報名。

今年會考報名仍須採用電子攝像和指紋採集,指紋用於會考體育考試驗核考生身份。

今年會考繼續實行網上報名。教育行政部門要求各學校開放計算機房,為本校考生上網報名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強調,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有本校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報考(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的考生,也須在會考系統中報名)。如有違反者,將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同時要求各區有關職能部門、各有關學校(報名點)要嚴格審查報名材料。對於因弄虛作假而被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由此引起的其他後果,由家長和考生自行承擔;已經到錄取學校報到註冊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考試科目、時間與成績呈現方式

2017年全市會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體育六科。

體育考試於5月4日至20日進行,英語聽說考試於5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日)進行(繼續採用“人機對話”方式),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歷史考試於6月24日至25日(星期六、日)進行。語文100分鐘,數學、理化(合卷)各90分鐘,英語80分鐘,歷史60分鐘。具體安排如下:

成績呈現:會考成績以單科原始分、單科等級和原始總分同時呈現。語文、數學、英語、理化、歷史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其中,英語聽說考試佔英語科總分滿分(100分)的15%,即15分。體育考試滿分100分。單科等級根據單科原始分確定,等級設定及各等級劃定比例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現滿分人數超過考生總人數5%的特殊情況,則滿分者均為a+,後續等級所佔比例相應扣減。

原始總分由語文、數學、英語、理化(合卷)四科原始分及歷史、體育兩科按原始分的30%折算後所得分數相加而成,滿分為460 分。原始總分按四捨五入取整數。

  招生計劃及範圍

各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及範圍,按市教育局下發的招生計劃檔案執行。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職班招收國中畢業生工作,按廣東省關於2017年中等職業學校及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班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執行。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省教育廳有關檔案精神,今年仍將實施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國中學校試點改革。指標到校實施方案將另行發文通知。

  填報志願時間和辦法

繼續實行考前網上填報志願,時間定在5月31日至6月5日。普通生志願填報辦法與2016年相同。

市教育局強調,志願應由考生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填報,學校不得限制考生填報志願。考生志願是招生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填報志願工作截止後,任何人不得更改資訊。凡按志願錄取的考生,不得退檔或轉錄。

  錄取批次和辦法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招考辦具體實施。部省屬(含跨市)中職學校錄取工作按省招委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招繼續實行遠端“網上錄取”。

錄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深圳藝術學校、深圳體育學校,各高中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

第一批:省一級普高,公辦普高。

第二批:除第一批外的普高,本市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批:部省屬(含跨市)中等職業學校。

凡已被上一批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學校的錄取。錄取以會考成績和國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根據考生所報志願順序、各學校的招生計劃、考生會考單科等級成績、會考六科原始總分和綜合表現評價等級,劃定各學校最低錄取標準。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依照志願順序”。在會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同分比較原則”錄取優先者,比較順序如下:(1)生物與地理(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2)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高的優先錄取;(3)語、數、英三科總分高的優先錄取。

除體育、藝術特長生外,省一級學校所錄取的考生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須在b以上(含b),省一級公辦普高所錄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課單科等級(即語文、數學、英語、理化、歷史)須在c+以上(含c+),體育單科等級為c以上(含c)。

凡參加會考未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門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參加補錄。

普通高中必須從參加2017年會考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應優先錄取參加今年會考的考生,第二次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等職業類學校(含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成人中專),可根據各自的辦學條件,以註冊入學方式補錄未被錄取的國中畢業(結業)生;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成人中專學校,可以根據各自的辦學條件,錄取具有國中畢業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在深的務工人員、復轉軍人,戶籍不限。其中在深務工人員憑戶口簿或身份證(非深圳戶籍的還須憑居住證)直接到有關學校報名。學校按規定辦理有關錄取手續,並把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招考部門備案。

  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

體育、藝術特長生均於5月21日至24日進行現場報名,5月31日至6月5日進行網上填報志願,7月1日進行專項統一考核。具體考核和錄取辦法另行通知。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均在普通生計劃內安排,高中學校未完成的特長生招生計劃直接轉錄普通生。特長生錄取名單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健全考生電子檔案

按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檔案規定,全省中招工作“採取統一招生工作電腦平臺,實現統籌管理、資料集中、實時監控”,所有報考、志願、成績、錄取資訊全部進入省、市的中招電腦管理系統。考生畢業學校必須按市招考辦有關規定,建立完整的考生電子檔案,必須保證所上報的考生資訊可靠、準確。市招考辦將通過網際網路分批分段給招生學校投檔,招生學校在本校上網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後直接錄取學生。招生部門和學校應嚴格遵守招生規定,按時限進行錄取,無故逾期而影響下一批錄取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錄取名冊由市招考辦統一列印、稽核,全市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普通高中)需根據網上錄取名單,在開學兩週核心實確認報到入學的學生,並上報市招考辦,逾期不再做相應調整。經市招考辦稽核的新生錄取名冊是學校核準新生入學資格的依據,市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將在9月底前嚴格按照經學校確認和市招考辦核准的新生錄取名冊,給予按時報到入學的學生辦理學籍。

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市教育局強調,有關部門、學校及個人要嚴格執行招生管理工作的規定,抵制不正之風,保證會考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杜絕違規招生。嚴禁學校未經市招考部門批准擅自錄取考生、擅自發出《錄取通知書》或接受考生入學。凡違規錄取的,一律無效,相應的後果由學校校長(或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並追究有關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凡未經市招考部門批准擅自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部門不予承認學籍,高中畢業時不予辦理畢業證,不準以就讀學校的學生身份報名參加大學聯考。大學聯考報名時,市招考部門根據學籍管理部門提供的有效學籍證明予以確認大學聯考報名資格。

深入實施“陽光招生”

根據教育行政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關於加強招生管理、嚴肅招生紀律的檔案精神,繼續推進中招工作的“陽光工程”,加大招生宣傳力度,切實加強對中招錄取工作全過程的紀律監察。各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是校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各學校的招生計劃、全部錄取名單(含直升生、指標生、自主招生錄取考生、按政策照顧加分考生、特長生)要在校內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市招考辦要將全市錄取名單,通過“深圳招考網”向社會公示;公辦普高錄取名冊及時移交市教育紀工委和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繼續開展公辦普高自主招生試點

為推進普通高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創新人才的培養模式,經市教育局批准,部分公辦普高將繼續開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考生。試點學校自主招生名額在本校原直升生的招生名額內解決。自主招生錄取工作要落實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時間安排在會考填報志願前結束,錄取的考生不再填報會考志願,但須參加會考。

相關公辦普高自主招生方案經市教育局批准後由招生學校公佈,請有意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留意新聞媒體和有關學校網站釋出的資訊。

繼續開展民辦普高、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改革

根據國家、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關於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市教育改革和高中招生工作實際,今年繼續開展民辦普高、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列入我市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高、中職學校均可申請開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學校名單須經市招考辦稽核。

民辦普高自主招生物件為已參加2017年我市會考的考生。民辦普高自主招生安排在會考劃線錄取後進行,各校可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確定自主招生人數,並向社會公佈。

中職學校的自主招生章程須報市教育局稽核同意,並向社會公佈。自主招生章程須明確招生計劃、報名條件,明確報名、考核和錄取的辦法及時間安排,有嚴格的工作程式、工作規則和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和平穩順利。

中職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名額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30%,具體名額在各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佈。自主招生物件為具有所就讀學校學籍的我市九年級畢業班學生,考生戶籍不限。每位考生限報一所自主招生學校。

中職學校自主招生擬錄取名單須在5月20日前報市招考辦稽核。通過稽核的考生,不再填報會考志願,不再參加全市統一會考,也不得退檔轉錄其他學校。各校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自動轉為普通生招生計劃進行劃線錄取。

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實事求是地進行招生宣傳,讓考生準確瞭解本校的辦學情況、自主招生程式、錄取標準、收費標準、住宿情況等,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誤導考生報考,不得違背考生意願強迫或變相強迫考生報考,不得超越規定的招生範圍進行招生。

繼續推進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國中學校試點改革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省教育廳有關檔案精神,今年仍將實施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額直接分配到國中學校試點改革。指標到校實施方案將另行發文通知。指標生分配改革,讓不同型別、不同層次國中學校的考生享有更為均等的入讀優質普高的機會,從而緩解義務教育擇校矛盾,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