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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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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2016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6天津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1. 在高中階段被遴選為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 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取得省級招辦保送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 經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根據我校下達的推薦計劃,向我校英語專業推薦具備保送資格、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注:上述學生均須獲得教育部保送生資格。

  二、報名程式

4. 網上報名

符合我校保送生報名條件的同學,需要在規定時間登陸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點選網上報名),進入保送生網上報名系統,註冊、填寫個人詳細資訊,資訊提交後,系統會自動生成報名表,請將報名表用A4紙打印出來,與其他材料一起寄送至我校。

注:考生請務必牢記網上報名系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檢視郵寄材料是否送達、初審結果、測試安排、測試結果等資訊。

5. 材料準備

保送生:1)報名表須所在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2)報名表後須附符合保送資格獲獎證書影印件、高中成績單(須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個人自薦信及其他可證明“申請理由”的支撐材料。

其中外語保送生:1)報名由所在外國語學校統一組織,集體報名。報名表須所在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同時將我校分配的推薦號貼在報名表左上角;2)報名表後附高中成績單(須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獲獎證書影印件、個人自薦信及其他可證明“申請理由”的支撐材料。

所有申請材料須裝訂成一冊,且第一頁為保送生報名表,以快遞形式郵寄至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截止日期以收件日為準,過期無效。信封上請務必註明“保送生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三、資格審查

6. 我校將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稽核,並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保送生報名系統中公佈初審結果,同時公佈選拔測試相關事宜,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四、考核

7. 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須持身份證、准考證等有效證件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測試。測試內容為綜合面試。

  五、資格認定和公示

8. 根據測試成績,我校將依據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保送生人選名單,報送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並在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資訊平臺公示。各方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最終合格人選。

  六、錄取原則

9.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測試成績擇優錄取,並參考測試合格者的志願情況安排專業,接收保送生的專業目錄見附件。根據教育部檔案精神,外語保送生專業均安排為英語,且進校後不能轉專業;但外語保送生進校後可根據自身情況及學校要求選擇輔修專業進行學習。

10. 我校將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稽核,並辦理錄取手續,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的.錄取審批表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日程安排

11.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3日14時;

12. 材料寄送截止時間:2016年1月13日14時(以收到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13. 測試時間:2016年1月16日;

14. 測試地點: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不設外地考點,具體測試地點見准考證)。

  八、監督和約束機制

15. 天津大學保送生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式,接受社會監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2)所有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必須經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等相關網站公示合格,並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批准,方可被錄取;

3)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學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其他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九、所有資訊全部通過網上釋出,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十、本實施方案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聯絡方式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天津市津南區海河教育園區內雅觀路135號天津大學(北洋園校區)行政樓A116

郵編:300350

聯絡電話:022-27405486

傳真:022-27401800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