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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城建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體育大學聯考 閱讀(1.29W)

導讀:2016年天津城建大學面向全國招收足球專案特長突出的高水平運動員,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日—18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

2016年天津城建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佈新一輪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綜合評估結果的通知》(教育部教體藝廳[2010]10號檔案),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國建設高水平運動隊學校。天津城建大學有著優良的體育傳統,校女子足球隊獲得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銅牌、2015年全國大學生室內五人制足球錦標賽第三名;男子足球隊獲得了2012年天津市大學生足球賽冠軍。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運動競技水平和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的蓬勃發展,增強學生體質,學校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2016年面向全國招收品學兼優、特長突出的高水平運動員。現將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一、培養目標

堅持“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指導方針,通過學習與訓練培養學生成為既有大學本科水平的專業知識,又具有較高運動技能的`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案

2016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足球專案特長突出的高水平運動員。

  三、報名條件及專項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年齡17週歲至22週歲,即1994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

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高階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歷,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等級證書。國家一級運動員需是近三年在全國或國際比賽中獲得前八名成績的主力隊員;國家二級運動員需是參加省級(含)以上高中組比賽獲得前六名成績的主力隊員。

3.具備2016年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認定並公示的體育特長生資格。

4.報名注意事項:

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本人戶口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大學聯考文化考試報名,取得考生所在地(省級)大學聯考報名 資格和相關資訊(大學聯考考生號等),並符合生源所在地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政策(專案認可等)。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18日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

(三)報名辦法及要求:

考生通過E-mail發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報名,並按要求在郵件附件中上傳以下電子版材料

1.加蓋所在中學公章的《天津城建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測試報名、審批表》點選下載

2.運動員等級證書、比賽秩序冊和成績冊封面及本人頁、運動成績證書、獲獎證明、學籍證明、大學聯考文化報名材料(具備大學聯考考生號)等影印件材料。

★關於運動員等級證明:需提供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網頁截圖。

3.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張,以及jpg格式電子版照片。

4.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影印件(無身份證者需提供附有近期照片且蓋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戶籍證明)。

5.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2015年的體育特長生資格認定證明。

6.考生參加我校招生測試需提交以上各項材料原件進行復審。

  四、測試時間及內容

1.測試時間:2016年3月27日(週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測試內容:

基本素質:30米跑、立定跳遠

專項素質:5×25米折返跑

專項技術:運球過杆、踢準、比賽能力

3.測試地點:天津城建大學體育場。

  五、考試及錄取

1、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2016年高水平運動員足球專案招生總計劃36人。

2、經學校認定體育測試合格並通過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的考生,須按照相關規定參加文化考試,錄取層次為大學本科,學制四年,錄取專業工商管理專業(文理兼收)。

3、對於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我校適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於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此類考生人數不得超過我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4、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我校確定並公示的擬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5、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學生必須達到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及學校規定的相應的文化成績標準,然後按專業測試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6、獲得我校單招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考生體育專項測試之前,須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

8、我校擬錄取的相關考生須與我校體育部簽訂協議,明確入校後參加運動隊的義務和責任。

  六、其他事項

1.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招生章程公佈的有關規定;招生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學校招生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接受社會監督,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資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聯絡方式

學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6號 郵編:300384

聯絡電話:022—23085273 2308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