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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2018推免研究生招生簡章

研究生考試 閱讀(2.8W)

歡迎全國各大院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我校2018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薦免試生)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直接攻博生),上述兩類統稱推免生。

天津大學2018推免研究生招生簡章

為使我校2018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規範進行,現將有關具體事宜做如下規定製定本章程:

  一、申請基本條件

1.申請人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3.申請人必須是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或綜合成績名列本專業前茅;

4.申請人須被推薦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單;

5.申請人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6.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或處分。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推免生。此外,我校錄取的學術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表現優秀者,可申請碩博連讀。

  二、資助與獎勵政策

1.凡關係調入天津大學並被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推免碩士生,入學後第一學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獲得助研經費至少2400元。表現優秀者可獲得數額不等的學業獎學金,就讀期間還可申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金20000元。直博生,入學後在每年21000元基本助學金基礎上,額外至少獲得助研經費6000元,以及數額不等的博士生學業獎學金,表現優秀者還可申請博士生國家獎學金,獎金30000元。

2.對來自教育部批准的設有研究生院院校、原“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學本校學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15%者,入學後一次性獎勵2000元;對來自原“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薦學校綜合成績排名前5%者,入學後一次性獎勵1000元。注:上述綜合成績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 (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備案資訊為準。

3.對於來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學後一次性給予500元差旅補助。

  三、推免碩士生申請程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請系統”開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參加推免複試的外校考生須通過我校推免申請系統(網址:)填報志願;通過初審並被允許參加複試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大學2018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申請表》(填報完成後生成列印);

2.本科學習成績單一份,要求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或院級單位公章(紅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申請材料均需在複試前遞交所申請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或複試祕書,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另,考生在複試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以備查驗:

1.本人學生證、身份證;

2.國家級外語考試成績或合格證書;

3.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相關證明

有望被列入推免生名單的本校生,登陸我校推免申請系統(網址:)填報志願,列印《天津大學2018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申請表》,並交申請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備案。

已參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夏令營的考生不需要再通過此係統填報志願。

  四、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申請程式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請系統”開通之前,凡有意申請天津大學2018年直接攻博生的.學生:

(一)登陸報名網址:。(6月底開通)

(二)報名材料明細如下(其中證件、證書類均需驗原件留影印件)

1.《2018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該表由報名完成後系統自動生成,無需編輯,手工簽署本人姓名。

2. 《報考天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計劃書》;

填寫對攻讀博士學位的認識和對將來課題研究的看法等。

3.《專家推薦書》2 份;

從報名系統下載空白《專家推薦書》,按照要求請兩位教授或相應職稱的專家填寫推薦理由和意見,並請手工簽署姓名和加蓋公章。

4.《本科生課程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6.學生證影印件一份;

7.教務處開具的應屆本科生證明。

請各位考生將上述材料準備完畢後,用 A4 紙規格,按上述順序沿左側裝訂好,複試現場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

注:報名時,“考試方式”選擇 “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網報時只選擇有本科學歷和本科學位,但無需填寫證書編號。

  五、接收工作安排

1.申請人必須在教育部 “推免服務系統”(網址:)開通期間(2017年9月28日-10月25日),對我校相關專業提出申請。

2.我校分批次稽核申請資訊,本著先申請先稽核的原則,擇優選拔,額滿為止,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髮複試通知。

3.複試錄取基本要求

複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複試可採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學院可根據申請學生情況及時遴選,傳送複試通知,分批次組織複試,具體複試時間由學院自定,所有複試工作必須在2017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過複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釋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後,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5.錄取資訊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需在我校研招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六、其他說明:

1.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2.複試期間不再安排體格檢查,體檢工作統一放在轉年新生開學報到期間進行。

注:以上政策及時間節點安排參照2018年教育部檔案,若有變動以2018年教育部檔案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