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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指南: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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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

2015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指南: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檔案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教育部批准,復旦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簡稱“綜合評價錄取”)。

符合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兩校要求的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等特質的學生,均可報名“綜合評價錄取”。

2015年復旦大學在滬“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不超過540人,上海交通大學不超過650人。兩校綜合評價錄取成績總分的組成為:大學聯考成績佔60%,學校面試成績佔30%,高中學業水平成績佔10%。面試均安排在成績公佈後進行。具體面試等情況詳見兩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2015年復旦大學(分復旦大學和復旦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分上海交通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兩校分四個招生程式碼列入本市“綜合評價”批招生,具體各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總數詳見《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6月23日至25日,獲得兩校“綜合評價”入圍資格考生可選擇填報其中1所院校志願,並可根據公佈的“綜合評價”批專業,選擇填報6個專業。具體填報要求和錄取程序請相關考生關注“上海招考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