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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志願填報要了解招生錄取改革及政策

大學聯考 閱讀(2W)

隨著2012年大學聯考的臨近,志願填報也開始受到高三家長的關注。對於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重要性,很多人都將其稱為第二次大學聯考,也有許多過來人坦言考得好 不如報得好。不論如何,將大學聯考歸結為七分成績定,三分志願拼是不為過的。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成功了,將會錦上添花。下面就跟著《大學聯考志願填報勝經》的作者張藝執老師一起來了解一下志願填報吧!

大學聯考志願填報要了解招生錄取改革及政策

第二章 知彼必知六個方面

所謂知彼,是指考生應儘可能獲取大量的與自己大學聯考報考相關的招生資訊。概括其主要方面,就是把握招生形勢、解讀招生政策、透視招生計劃、篩選目標學校、破解專業金鑰和正確處理八大關係。簡言之,知彼必知六個方面。

一、把握招生形勢

大學聯考招生形勢主要指全國各省(市、區)招生總量與考生總量的情況,以及各批次間招考總量之比;當然還包括近幾年招生錄取改革的一些重大舉措、一些新的管理辦法。考生和家長把握了大學聯考招生形勢,就能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從而高屋建瓴,從長遠計議、從全面考慮、從多方尋求,力避短視偏見、囿於一點、逞一時之勇、圖一時之快。簡言之,有助於整體把握填報大學聯考志願的原則和方向,避免主觀臆斷、草率決策。

(一)招生錄取改革有哪些重大舉措?

1.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2002年,教育部出臺了一項重大舉措,將以往沿用多年的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並強調必須予以公佈,還對其主要內容作了詳細規定。由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對考生填報大學聯考志願的作用卻非常大。這是因為,招生簡章僅介紹報考的一般性內容,而報考的核心內容(錄取規則等)是不公開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錄取規則等招生資訊是其必須公開的主要內容。對於錄取規則中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這些具體的規定,廣大考生及家長應該予以充分利用,在此基礎上掌握報考新技巧,使得自己的大學聯考志願能夠填得好、報得巧。(關於這方面的技巧,詳見本書高階制勝篇)

2.《體檢標準》改為《體檢意見》。2003年,教育部又出臺了一項重大舉措:與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替代使用多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這是為什麼?其不同點又何在呢?

針對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文明程度進一步提高、我國高等教育開始進入大眾化階段,以及大學生就業已實行雙向選擇的實際情況,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中實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為此,在充分徵求高等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教育部在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將以往多年沿用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以下簡稱《體檢標準》),修改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體檢意見》)。

 《體檢意見》與《體檢標準》相比,具有五大不同點:

① 進一步放寬了對患疾病或有生理缺陷者的錄取要求。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臟病、高血壓等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外,對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響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錄取時一般應不受限制。

② 對原體檢標準規定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進行了調整。明確了由於所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的錄取受限專業;對患有不影響專業學習的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後對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可能有影響的,提出不宜就讀專業的指導性建議,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報專業。

③ 由於視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學校可限定部分專業不予錄取。

④ 對肢體殘疾、不影響專業學習,且大學聯考成績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⑤ 高等學校應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複查後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