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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大學聯考招生工作辦法公佈

大學聯考 閱讀(2.13W)

上海市教委公佈《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辦法》,政策整體保持平穩。共有約5.1萬名考生報名參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考試。那麼今年上海大學聯考招生工作辦法有什麼變化呢?下面跟本站小編一起來了解吧!

2016年上海大學聯考招生工作辦法公佈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 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辦發〔2014〕57號)。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上海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意見》(教學廳函〔2016〕19號)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確保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今年的高招辦法可以用“兩加強”、“兩貫徹”、“三變化”、“六不變”十二個字概括。

  “兩加強”

即: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進一步加強監管。

相關部門將從五個方面著手工作,加強管理:一是強化並落實考試安全責任制。要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突出強調區縣政府、招考部門、高校、中學的職責,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到施考全過程管理,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二是積極穩妥推進本市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全力以赴做好本市今年推進的改革專案,確保本科招生一、二批次合併,擴大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範圍等的平穩、順利。三是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範和完善資訊公開的程式和要求,加大資格考生和加分資訊公示力度和社會監督效度。四是認真落實監管責任。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會同教育紀檢部門加強對報名、考試、錄取全過程監督,重點加強對高校招生章程制訂情況、招生計劃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五是做好招生服務和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考試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周到細緻地做好殘疾人平等參加大學聯考的服務工作。

  “兩貫徹”

一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二是貫徹落實《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辦發〔2014〕57號)檔案精神,順應國家和本市大學聯考改革的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立德樹人,選拔和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以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公正、有利於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有利於促進每一個學生的終身發展為基本出發點,建立符合教育規律、順應時代要求、具有上海特點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式透明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

  “三變化”

一是合併本科一、二批次。本市今年將合併本科一、二批次。按照學生的大學聯考總分和填報的大學聯考志願,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合併以後,每個學生可填報10所本科院校的60個專業志願。

二是擴大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範圍。2016年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高校擴大到9所,包括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上海大學。這9所高校將進一步完善綜合評價招生模式,明確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為2017年實施新的招生方案繼續進行鋪墊和探索。

三是設定“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合併本科一、二批次後,原本參照“一本線”招錄的招生型別,需要在招錄方式上作出相應安排,以確保公平性。設定“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就是作為支撐相關招生型別的`銜接性措施。該控制線將起到自主招生等需要參照原“一本線”錄取的批次型別控制線的作用。達到該控制線的考生方能被投檔成功,招生院校在此基礎上根據相應批次型別的規則擇優招錄。可應用於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和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專業)等招生。

  “六不變”

即:報名(包括報名條件、報名程式,與考生簽訂承諾書等)、藝體類專業填報和錄取、考試科目(3+1)、錄取辦法和鼓勵本市考生報考外地院校的優惠政策維持不變(加分、降分政策和鼓勵政策)。

上海市教委表示,將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站、微博微信等多種途徑,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並通過上海招考熱線、“上海教育”政務微博微信等方式做好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