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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17學考改革-2017大學聯考統考科目將減至3科

大學聯考 閱讀(1.72W)

日前,廣東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和《關於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廣東2017學考改革-2017大學聯考統考科目將減至3科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新一輪大學聯考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為《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配套檔案,兩個《實施辦法》規定了高中學生在學期間,各科學業的考核方式、方法和目的要求,明確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和程式。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人介紹,開展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是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推進高校科學選拔人才的要求,有利於促進中學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標準,提高教育質量,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全面發展,以及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

《實施辦法》規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型別。合格性考試覆蓋高中開設的所有課程,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通用技術等14門科目。等級性考試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等門科目。《實施辦法》規定,高中學生必須參加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參加高校招生錄取的考生還需選擇3門等級性科目考試,由考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根據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愛好自由選擇。《實施辦法》同時規定,參加統一大學聯考的學生,可以不用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用統一大學聯考相應科目考試成績來替代學考成績。參加等級性科目考試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的學生可不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根據《實施辦法》要求,合格性考試科目中的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成績,將作為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文化成績依據。而等級性考試科目的成績,2021年起將是大學聯考重要組成部分,與大學聯考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成績合成大學聯考總成績,作為高校錄取成績依據。

對於各科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實施辦法》明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內容,以國家頒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的必修和選修Ⅰ內容為依據。14門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均以國家頒佈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的必修要求為依據。各科目考試命題將緊密聯絡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核學生掌握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基礎上, 注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

在考試時間安排上,《實施辦法》規定,語文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8門科目每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學年6月和次年1月開考,學生擇時報考。一般安排學生在第4學期末進行歷史、地理、化學和生物4門科目的第一次考試,第5學期末為有需要的學生安排第二次考試;第5學期末進行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和物理5門科目的第一次考試,第6學期末為有需要的學生安排第二次考試。從2021年1月開始,每次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科全部開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學生自主確定每次參加學考科目。資訊科技、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60分鐘,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實施辦法》規定,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特別是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全面、客觀、真實、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的突出表現,引導學生積極參加公益服務和社會實踐等,落實立德樹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同時提供給高校錄取參考,把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情況結合起來評價和選拔人才,方式更加科學。有助於扭轉單純用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做法,促使人才評價和選拔從只看分數,到關注學生健康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實現知行統一。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圖解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