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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17年高職依據學考被錄後仍可大學聯考

大學聯考 閱讀(1.89W)

2017年廣東高職院校依據學考錄取安排在4月6日-13日進行,今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錄取的招生計劃是怎麼安排的?有哪些新政策?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廣東2017年高職依據學考被錄後仍可大學聯考

  今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錄取的招生計劃是怎麼安排的?

今年是我省首次實行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進行招生錄取,我省將充分挖潛高職院校辦學潛力,儘量滿足更多考生想上大學的意願,初步共安排招生計劃7萬多名,其中文科類約3.34萬名,理科類約3.69萬名。錄取時,將根據考生填報志願實際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提高填報志願的成功率和滿意度。

考生被高職院校錄取後,仍可以參加今年的普通大學聯考並參加本科高校錄取,但不能參加普通大學聯考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證書等)。

  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招生錄取為什麼安排在同一批次進行?

首先,今年,根據我省高等教育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結合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招生錄取的實際,將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招生錄取安排在同一批次進行,符合國家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造條件逐步減少和淡化高校招生錄取批次的精神。其次,高職院校依據學考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對高校而言,公辦和民辦高校同等對待、同等權利、平等競爭。對廣大考生而言,進一步增加了考生的選擇範圍和空間,考生可選擇填報的院校和專業志願的空間更大了。考生可以更好地結合自身的`興趣、特長、志向和優勢,以及家庭情況條件,選擇自己喜歡比較心儀和嚮往的專業,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今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錄取安排在什麼時候進行?

今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錄取安排在4月6日-13日進行,其中4月6日—9日為第一次錄取,將完成10個院校志願的錄取工作;4月10日—13日為第二次錄取,即徵集志願錄取,第一次錄取結束後如高職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組織符合條件而未被錄取考生填報徵集志願,進行第二次錄取。

  為什麼第一次錄取要採用志願優先與分數優先相結合的模式?

今年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招生錄取的第一次錄取採用志願優先與分數優先相結合的模式,主要是考慮到往年考生報考高職院校志願不均衡的實際,以及各高職院校錄取新生報到率不同情況的特點。一方面有利於更好地保護高分考生的利益,確保高分高錄,提大學聯考生填報志願針對性和成功率,提大學聯考生被錄取的機會,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也有利於高職院校根據院校辦學特色和辦學需求科學選拔人才,同時也能較好地幫助高校順利完成招生任務,促進高職院校應用性技能人才的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