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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設計的原則

平面設計 閱讀(1.34W)

LOGO設計的原則你瞭解多少,下文是小編整理的LOGO設計的原則,歡迎閱讀參考!

LOGO設計的原則

第一個原則:設計的圖形化原則人類進行視覺識別時,對圖形的識別敏銳度要大大強於對文字的識別敏銳度,因此,大部分成功的LOGO設計,都是以圖形為主的,即使有些是由文字組成的,但不管是中文和英文,都要進行某種圖形化的處理,使之具有圖形化的特點,才具有可辨識度。不具有圖形化的文字LOGO,則大腦對之識別的則是基於對它文字內容的理解,圖形化的識別的速度要遠遠高於對文字內容的識別,因為後者需要大腦進行一系列的處理才能最終理解,而對圖形則基本上是一種感性識別,因此,這兩種差異是非常顯著的。

第二個原則:單純化原則這個原則意指LOGO設計不應具有歧義,即容易使人誤解,設計並非所包含的含義“越多越好”,似乎不這樣就不具有深刻的“內涵”,其實,它承載的已經夠多,如果在表現上力求表現更加豐富的內容,則使它所表達的核心內涵模糊,並且過多的內容使之互相削弱。

第三個原則:個性化原則標誌設計如果失去了個性,則可以說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個性是使標誌具有可識別性的一個重要的指標,那些千人一面、似曾相識的設計,在觀者的大腦皮層上基本留不下任何印象,就消失於資訊爆炸後的記憶碎片了,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絲雲彩。

四個原則:設計的定位原則標誌設計的定位源於品牌定位,標誌設計一定要符合品牌定位,一個錯位的表達顯然是失敗的,並非每個標誌都要以設計得“高、大、上”為最終目標同,更重要的'是標誌有沒有最恰當地體現了品牌理念及形象,最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第五個原則:原創性原則不難想象,一個缺乏原創性的標誌,若非創作者抄襲了其它的標誌,至少也說明它的個性不足,容易與其它品牌“撞車”,它直接導致的後果是在註冊商標時因為與其它品牌LOGO過於相似而難以通過,甚至會引起侵權,導致法律糾紛。使委託者承受時間及成本上巨大的損失。

第六個原則:易用原則如果一個LOGO在其它方面都很出色,唯獨在使用時難於製作或者製作成本很高,則使品牌的發展受到阻礙遇到瓶頸

第七個原則:LOGO設計的抽象性原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抽象的圖形因其不確定性因而具有更寬廣的想象空間,一千個觀眾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如果過於具象,則極大地限制了觀眾的想象,而這種想象是能不斷地豐富品牌內涵的,著名的例子是,蘋果LOGO最初的設計者在構思的時候“並沒有想得那麼多”,但後來隨著品牌的發展,各種故事被揉和進去,不過只要這種想象是合理的並且對品牌無害的,喬布斯也“不解釋”,讓大家繼續想象吧。

第八個原則:美感原則一個設計得美的標誌,容易使人對其產生好感,進而對期所代言的品牌產生好感,反之,一個設計得醜怪的標誌,使人們觀之則產生厭惡感,避之唯恐不及,所起的作用只會是反作用。

第九個原則:穩定性原則設計應該避免“時髦”的設計,因為越是“時髦”,其生命週期可能也越短,很快會變得過時,保證標誌在相當一個長的時間段適用而不顯得“過時”,將會對品牌穩定地發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第十個原則:可延展原則標誌設計如果具有較強的可延展性,則在品牌發展的各個階段均具有良好的適用性,反之,則有可能限制了品牌的發展,舉個例子:娃哈哈品牌,定位無疑是很清楚的,但後來娃哈哈集團又涉足成人服裝及地產領域,則使人覺得有點奇怪,但是如果使用新的品牌則一切無法從原來苦心經營的品牌積澱中獲得好處,一切要“從頭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