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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的目標與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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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的基本功能是傳播有關企業及商品的資訊、擴大市場、促成交易。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關於廣告設計的目標與原則,歡迎參考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廣告設計的目標與原則

在現代社會中,廣告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好的商品廣告宛如一件藝術珍品,能給人以美的享受,令人“躍躍欲試”,“一買而後快”。所以,國外商界流行著這樣一句話:“想推銷商品而又不做廣告,就如在黑夜中向情人遞送秋波”。

  一、廣告的目標

廣告作為一種營銷工具,必須確定明確的目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與營銷目標相對應,廣告的目標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開拓性目標。

這種目標主要應用在產品的匯入階段,目的是將新產品、新功能、營銷組合的新變化等資訊儘可能地向目標市場傳遞,以期建立初步的需求,開拓市場。有這種目標的廣告通常希望以新的觀念、新的形象給使用者留下深刻印象。

  (二)強化性目標。

當商品經過長期銷售,已逐漸為人熟知時,廣告的目標就轉變為加深消費者對產品的瞭解,讓目前的消費者相信自己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因為大多數使用者已經不是首次購買該產品,廣告的作用也主要體現在提醒消費者,促使其繼續購買。

  (三)說服性目標。

如果市場競爭激烈,企業使用廣告的目標必定是吸引消費者關注本企業產品同其他同類產品的差異及其特色,說服消費者進一步理解本企業產品。大多數廣告目標屬於這一型別。進行說服時,企業不應僅侷限於對產品的描述,同時要注意對企業形象的樹立與昭示,這樣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二、廣告設計的原則

廣告設計是一項十分複雜的工作,如何設計能達到最好效果,大有學問。一般而言,一個好的廣告設計應堅持以下幾個原則:

  (一)真實性原則。

真實性,是廣告的生命和本質,是廣告的靈魂。作為一種有責任的資訊傳遞,真實性原則始終是廣告設計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則。廣告的真實性,首先是廣告宣傳的內容要真實,應該與推銷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相一致,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其次,廣告的感性形象必須是真實的,無論在廣告中如何藝術處理,廣告所宣傳的產品或服務形象應該是真實的,與商品的'自身特性相一致。

  (二)形象性原則。

隨著生活的不斷提高,科學技術的不斷更新,同類商品的品質幾乎都是大同小異的,消費者在選擇商品時,往往不把商品的功能因素放在首位,而是考慮商品所提供的形象,尤其消費者買的是商品,選擇的是印象。因此,如何創造品牌和企業的良好形象,已是現代廣告設計的重要課題。

  (三)關聯性原則。

廣告設計必須與產品關聯、與目標關聯、與廣告聯想引起的特別行為關聯。廣告如果沒有關聯性,就失去了目的。關聯性的原則在於要解決以下幾個基本問題:廣告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廣告做給什麼樣的目標觀眾?有什麼樣的競爭利益點可以做廣告承諾?廣告的品牌有什麼特別的個性,也就是產品的“賣點”是什麼?什麼樣的媒體適合傳播廣告資訊?取悅聽眾的突破口在哪裡?廣告設計必須針對消費的需要,有的放矢,才能引起消費者的注意與興趣。

  (四)感情性原則。

感情是人們受外界刺激而產生的一種心理反應,人們的購買行動受感情因素的影響很大。我們通常把人們在購買活動中的心理活動規律概括為:引起注意,產生興趣,激發慾望,促成行動四個過程,整個過程自始至終充滿著感情的因素。在現代廣告設計中要充分注意感情性原則的運用,尤其對於某些具有濃厚感情色彩的廣告主題,更是設計中不容忽視的表現因素。

  (五)創新性原則。

廣告設計的創新性原則實質上就是個性化原則,是一個差別化設計策略的體現。通過個性化的內容與獨創的表現形式和諧統一,顯示出廣告作品的個性與設計的獨創性。廣告設計的創新性原則有助於塑造鮮明的品牌個性,能讓品牌從眾多的競爭者中脫穎而出,能強化其知名度,鼓勵消費者選擇此品牌,因此,品牌個性是一個有價值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