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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上市前引入創業投資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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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又稱為風險創業投資,是指專業投資人員(創業投資家)為以高科技為基礎的新創公司提供融資的活動。因為創業投資是戰略投資中特殊的一種,他們以資金直接投資為主要投資方式。創業投資機構又被稱為風險創業投資基(VCVentureCapital)。風險創業投資機構資金來源一般都是私募方式,屬於私募基金(PE)。

企業上市前引入創業投資機構

風險創業投資一般不尋求做目標公司的控股股東。其投資期一般為3-7年,到期會選擇選擇退出。退出方式一般選擇上市、併購或股東方回購等方式退出。其中,公司上市(IPO或其他形式的上市)是VC最為追求的退出方式。各個風險創業投資機構在不同的時期會有自己獨特的投資物件,以及對行業、企業的發展階段、企業規模等要求,形成自己的投資風格。

創投除了與一般的戰略投資有相同的地方外,它還表現出特別之處:首先一個對於有比較好的發展前景或要快速發展的公司來說,資金短缺是經常性的,VC為企業發展建立了一條直接融資的渠道,為企業發展提供了平臺基礎。其次是風險創業投資基金對企業的投資,不僅是資金的投入,而且還會利用他們長期積累的對行業對企業的理解、經驗、知識和資訊網路幫助企業更好地確定正確長遠的發展方向,制定合理的企業治理結構,建立完善的財務

管理體系和有效的融資平臺,充分發揮經營管理效率。另外,VC一般不尋求控股,不與企業家有根本利益衝突,並在企業發展之後尋求退出,即在幫助企業快速發展之後,最後將企業歸還回給企業家。

選擇創投過程與選擇戰略投資者的過程基本相同,但由於VC主要投資形式是現金財務性投入,他們更注重於未來財務收益以及最終可能的退出方式,所以在對企業的選擇以及投資過程方面又有其不同之處:

①瞭解創投機構投資限制、業績、他們熟悉投資的行業或業務、以及投資管理人的情況等。尤其要注意,此VC的投資發展理念一定要與企業發展理念相吻合,至少不能有衝突。

②要了解VC,重點考察有能力滿足企業未來資金的需求,或者在VC投資進入之後,要提出完整的公司發展資金計劃,幫助企業建立融資平臺,滿足企業發展需要。

③VC通常會要求成為公司董事會成員,進入後會對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進行整理。VC業務的重點是把握業務發展方向,監督公司的財務執行。

④企業如果需要VC介入經營管理團隊,VC會利用自己的網路人脈關係,向公司推薦高層管理人員,尤其是財務總監等。

⑤VC一般有經常性的業務合作伙伴,如財務評審機構、法律事務所、上市推薦機構等,他們會共同幫助企業規範結構和管理,在上市的過程中少走彎路。

(3)企業引入創投的注意事項

在企業與VC達成投資入股協議,其中最敏感的問題就是投資額度和持股比例的確定問題,這也是最終達成協議的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問題。由於VC是以現金直接投入,實際上完成這最後一項的工作主要在兩個方面:

①投資股權比例的確認是通過雙方協商談判來確定的。雖然在投資完成後,大家都是企業的股東了,基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此時雙方都會準備各種理由,說服對方放低條件,以爭取本方的最大利益。由於企業的價值是可以估算出來的,但估算的出發點、態度和方法的不同,也會導致對價值評估的差異。一般地,為公平起見,雙方最好聘請具備上市公司審評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企業的資產情況進行評估。雙方以評估結果為基礎展開對價討論。

②對價問題:通常有如下幾種對價方式,直接反應出雙方的議價水平和綜合專業能力。

方式1以企業淨資產價值與投資商1:1對價。一般企業具有一定的資產後,又急於吸引資金進入,通常採用此方法。

方式2企業以淨資產價值為基礎,同時考慮到未來發展和其他價值因素,有一定的價值倍數增長溢價方式。如果企業表現出較高的.成長性,可溢價1-3倍。如果企業題材好,又具有良好上市前景,甚至可溢價致5倍以上。

方式3VC有時為確保自身的投資安全,會要求企業現有的股東(業務主要控制者)在未來的投資期內達到設定財務目標,同時要求現有股東承諾保障與懲罰性條款,或設定回購性條款等。按照此方式執行,企業此時一般可獲得VC較高水平的投資對價。但企業的現股東們也要對未來承擔較大風險。這種方式一般稱為“對賭”協議,需要股東們掌握許多綜合的知識和市場的控制能力,建議慎用此類方式。

下表是三類投資者的異同列表比較。

戰略投資者財務(VC)投資者一般投資者
1)在行業內擁有行業專長;2)投資是基於戰略考慮作出的,因此對投資被投雙方都具有戰略價植;3)可以實現能力、資源、技術轉移,優化組合;4)投資時間長,一般不會在短期內套現。1)尋求短至中期回報的專業投資;2)投資決策比較快速;3)不追求控股, 發生利益的衝突機會較少;4)對上市有一定支援,特別是價值方面的認可;5)3-7年後尋找退出的方式。1)一般為公司成立時的發起股東;2)一般不要求參與公司治理;3)一般沒有利益衝突;4)一般投資規模較小;5)投資簡單,決策快速。
1)存在公司控制權力爭奪問題;2)存在同業競爭問題,甚至存在消滅競爭式併購。1)從營運角度看,技術轉移能力有限;2)短期至中期內將會套現。1)無特定投資時限;2)大多數缺乏相關行業專長。
同業企業、業務關聯企業投資銀行、基金公司非戰略目標投資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