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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業的資本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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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可擔保財產與資訊不對稱是中小企業難以融資的主要問題,新三板通過增加企業的知名度以及增強股權轉讓的流動性為中小企業提供了股權質押融資、定向增發以及轉板等新的融資模式,使得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得到一定的解決。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新三板企業的資本運作模式,歡迎閱讀。

新三板企業的資本運作模式

  一、股權質押融資

股權質押貸款不僅只需要股權作為質押物,省去了一般質押貸款的評估環節,而且還可能享有政府給予的政策優惠。可貸的資金總額高、手續簡便使得股權質押貸款已經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廣泛的應用。

擔保法和物權法對於股權質押做出了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75條第2項規定質押的範圍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第78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47條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發生效力。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出質的,要先簽訂股權質押合同,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發生效力”。另外,《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投資人PROP證券質押業務指南》第6條第5項對限售股的質押做出了規定,“如果質押的質物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的,質押雙方應承諾在限售期內不轉讓本次質押登記的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

限售股股權質押流動性限制以及質押股票質權的實現對公司股東結構影響等問題是股票質押制度對上市公司質押率嚴格限定的重要原因,如《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又如《財政部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規定,“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用於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國有總額的50%”。由於新三板屬於非上市公司,其股份變化產生的影響遠小於上市公司,雖然全國股權轉讓系統中的掛牌公司需要遵守相關的資訊披露義務,但其股權質押比率所受的限制小於上市公司。

股權質押融資最大的優勢是融資成本低且能保持原股東的股權結構,相比於傳統融資方式對實物資產的看重,股權質押融資更注重企業的發展潛力和成長性。

  二、定向增發

定向增發是指企業以直接融資的形式,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定向増發具有審批流程簡單,發行成功率高的優點,因此新三板市場上的掛牌企業主要通過定向增發融資。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新三板企業在定向増發的時間選擇上享有很大的自由,企業可以通過在掛牌的時間點是否有資金需求來選擇在掛牌時增發或在掛牌後增發。定向增發通過增加新三板市場股票的'供給提高新三板市場的融資功能並且緩解新三板市場流動性不足的缺陷,同時定向增發也避免了掛牌企業的股份被大比例稀釋的風險。

  三、中小企業私募債及綠色債券

中小企業私募債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方式,2012年5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釋出《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指引》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指南》,該辦法及指南標誌著我國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制度正式實施。發行效率高、門檻低,融資規模和資金的使用都可由企業自身靈活確定等優點使得私募債受到中小企業的追捧。但是,私募債卻不是主流的融資渠道,其原因一方面在於私募債不能公開交易流動性弱,另一方面在於儘管發行門檻低但風險和不可控性大,企業存在抵質押物不夠或缺少反擔保等增信問題。由於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了中介費用和投資者要求的風險補償,因此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的融資成本相對較高。

  四、轉板

轉板制度是不同層次資本市場有效對接的中轉站,通過轉板制度可以向比新三板更高階的資本市場輸送大量優質企業。對於企業來說,通過轉板進入高層次資本市場,可以獲取更高的市場關注度,股票的交易流動性也將大大提高;對於新三板市場來說,轉板制度使得虧損企業可以降板或退市,從而提高留在新三板中的優質企業的比例,實現資本市場上的優勝劣汰。目前的轉板方式仍然要經過嚴格的IPO環節,並沒有優惠的條件或便捷的方式,因此轉板所花費的時間成本、資金成本和直接IPO的企業並沒有什麼區別。

  五、併購重組

新三板既有己經具備一定規模和盈利能力的公司,也有在新興行業具有潛力以及在特殊業務領域具有較好業務能力的公司,這些特點使得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成為了主機板公司併購的種子公司。另外,新三板公司收購未掛牌企業,甚至新三板公司參股或反向收購主機板公司也時有發生。上市公司對新三板企業的併購方式主要為參股,這種併購方式在為新三板企業帶來大量的流動資金支援的同時也體現了新三板企業的獨立性。併購重組能實現中小企業的資源整合,好的企業通過併購繼續壯大,差的企業在併購中退出,最終新三板市場中的企業的質量將大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