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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中如何做好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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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部分,其實質是依法合理納稅,最大程度地降低納稅風險,以求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籌劃性、目的性等特徵。納稅籌劃不同於偷稅、漏稅、逃稅或抗稅,它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進行的。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它貫穿於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整個過程。現對中小企業在籌資、投資、經營三大方面的納稅籌劃略陳管見。

中小企業在財務管理中如何做好稅收籌劃

一、籌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籌集資金是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企業可以從多種渠道以不同方式籌集所需的資金。一般來說,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分析,可將企業的籌資方式分為

(1)負債性籌資(包括:向銀行及非金融機構的貸款或企業借款、企業內部籌資、發行債券等)

(2)權益性籌資(包括企業自我積累、發行股票等)

(3)其他籌資(租賃、賒購等)三種形式。

從納稅角度看,這些籌資方式產生的稅收後果有很大的差異,這就需要進行籌資決策。在籌資決策中進行納稅籌劃,有助於企業降低資金成本,優化資金結構,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況下,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於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的拆借最容易使納稅利潤規模分散而降低。就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籌資而論,發行債券比發行股票更為有利。這是因為,發行債券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利息支出,依照財務制度規定可以計入企業的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作為抵稅專案可在稅前列支,企業也就可以少納所得稅。而發行股票支付給股東的股利卻是由稅後利潤支付的,比發行債券要多納所得稅。另外,租賃已成為中小企業實現節稅籌劃的重要手段。對承租人來說,租賃既可避免因長期擁有機器裝置而承擔資金佔用和經營風險,又可通過支付租金的方式,衝減企業的應稅所得額,減輕所得稅稅負。對出租人來說,出租既可免去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獲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繳納營業稅,其稅收負擔比產品銷售收入繳納的增值稅低得多。

因此,企業籌資時在不違反國家經濟政策的前提下,可通過稅收籌劃實現資金的籌措卻又節稅增資的目的。當然,應該注意到,在籌資決策的稅收籌劃中,有時稅收負擔的減少並不一定等於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關注籌資中的所得稅,而必須以企業是否能獲得稅後最大收益作為選擇籌資方案的標準。

二、投資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稅負輕重,將對企業投資決策產生極為重大的影響。在投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主要從投資方向、投資地點、投資方式及投資夥伴的選擇等方面綜合考慮,進行優化選擇。

(1)就投資方向而言,國家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在立法時對鼓勵類和限制類行業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可投資國家鼓勵類專案,藉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稅負。

(2)從投資地點來看,國家為了支援某些區域的發展,一定時期內對其實行政策傾斜,如對經濟特區及西部地區的稅收政策。根據不同的投資地點,也能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有很大的納稅籌劃空間。

(3)從投資方式來看,企業投資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是指把資金直接投放於生產經營性資產的投資。如購置裝置、興建工廠、開辦商店等。間接投資是指對股票或債券等金融資產的投資。稅法規定,購買國庫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業所得稅,購買企業債券取得的收入需繳納所得稅,購買股票取得的股利為稅後收入不交稅,但風險較大。這就需要企業進行權衡。直接投資涉及的稅收問題更多,需面臨各種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和行為稅等。

(4)從投資夥伴上來看,股份有限公司的營業利潤除徵企業所得稅外,投資者分配的股息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合夥制企業的營業利潤不交納企業所得稅,只交所分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外資企業中的緊密合作型企業,享受國家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而鬆散合作型企業,則部分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的優惠政策;總公司所屬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獨立的法人,雖部分的承擔納稅義務,但不能享受地區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子公司不僅可獨立的參與市場經濟活動,而且可以享受註冊地區的稅收優惠。

由於企業的經營目的不同,應該根據自身的狀況,謹慎選擇投資方向、投資地點、投資方式及投資夥伴,已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三、經營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經營過程中的納稅籌劃是依照國家制定的財務政策所允許的收入確認原則、成本核算方法、計算程式、費用分攤、利潤分配等一系列規定進行的內部核算活動。通過有效的納稅籌劃,使收入、成本、費用和利潤達到最佳值,實現減輕稅負的目的。但是,企業財務政策一旦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故在選擇財務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主要是通過對取得收入的方式、時間、計算方法的選擇、控制,以達到節稅的目的。具體表現在銷售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企業銷售貨物有多種結算方式,不同的結算方式其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不同。現行稅法規定:採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貨款或取得索取銷貨款的憑據,以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結算;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以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的當天結算;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以貨物發出的當天結算;採取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以發出貨物並辦妥託收手續的當天結算;委託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以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結算。這樣,通過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從而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

2、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存貨計價方法不同,企業營業成本就不同,從而影響應稅利潤,進而影響所得稅。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存貨計價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對企業納稅的影響是不同的,採用何種方法為佳,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物價持續上漲時,應選擇後進先出法對存貨計價,這種方法符合穩健性原則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貨成本降低,銷貨成本提高,從而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稅後利潤;在物價持續下降時,應選擇先進先出法來計價,可以使期末存貨價值較低,銷貨成本增加,從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達到“節稅”目的;而在物價上下波動的情況下,宜選擇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潤變動造成企業各期應稅所得上下波動而增加企業安排資金的難度。

3、折舊方法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由於折舊要計入產品成本或期間費用,直接關係到企業當期成本、費用的大小,利潤的高低和應納所得稅的多少。因此,折舊方法的選擇、折舊的計算就顯得尤為重要。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餘額遞減法等,不同的折舊方法對納稅人產生不同的影響。如選擇雙倍餘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等加速折舊法,可使得在資產使用前期提取的折舊較多,使得企業少納所得稅,起到推遲納稅時間和隱性減稅的作用。延緩納稅對於企業來說,無疑是從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降低了企業的資金成本。

在計算折舊時,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淨殘值和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由於新的會計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淨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樣企業便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來計提折舊,以此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對於處於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後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4、成本列支、費用分攤的選擇與納稅籌劃

對費用列支,納稅籌劃的指導思想是在稅法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地列支當期費用,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減少應交所得稅和合法遞延納稅時間來獲得稅收利益。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費用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在確認有關收入的期間予以確認。費用攤銷時的確認,一般有三種方法:一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確認;二是按其與營業收入的關係加以確認;三是按一定的方法計算攤銷額予以確認。企業在計算成本時可以選擇與已有利的方法。同時已發生的費用應及時核銷入賬。如已發生的壞賬、呆賬應及時列入費用,存貨的盤虧及毀損應及時查明原因,屬於正常損耗部分及時列入費用。對於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損失,應採用預提方法計入費用,適當縮短以後年度需分攤列支的費用、損失的攤銷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攤費用等的攤銷應選擇最短年限,增大前幾年的費用,遞延納稅時間。對於限額列支的費用,如業務宣傳費業務、業務招待費等,應準確掌握其允許列支的限額,爭取在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

5、資產減值準備專案的納稅籌劃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可以提取的減值準備有八項,不得刻意多計提或計提不足。對於那些由於經營情況變化如原材料上漲、投資的股票債券升值、子公司業績提升等原因引起相應準備的衝回,仍將按有關會計準則處理,並將衝回的準備計入當年的利潤。但目前稅法對各項準備允許扣除的數額並無具體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及時地、靈活地計提各項準備從而增加計稅時的可扣除金額。

納稅籌劃是一個企業走向成熟、理性的標誌,是一個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表現,但由於它是一項系統性很強的工作,受到企業內部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需要企業的財務、供應和銷售、企業管理等多個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在企業納稅籌劃的過程中,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認真分析各種可能導致風險的因素,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同時應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協調,並致力建立一種協調融洽、誠信互動的稅企關係。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規避納稅籌劃風險,節約稅費支出,達到創造最大經濟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