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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蘇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2.82W)

江蘇張家港市衛計系統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5日9:00~4月7日16:00,為方便大家瞭解江蘇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今年報名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江蘇張家港市衛計系統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江蘇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2017年江蘇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技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2017年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技人員14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和物件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並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年齡為18週歲以上、35週歲及以下(即1981年4月5日至1999年4月7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76年4月5日以後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週歲(1971年4月5日以後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職位表中有特殊要求除外。

4.在職人員報考均須取得相應衛技系列執業(任職)資格。

5.張家港市戶籍。以研究生學歷(專業)或副高及以上職稱報考的社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可憑配偶或父母的戶籍報考。

7.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7日前。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5年4月7日前,以此類推。

8.招聘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

10.報考人員須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回避的規定。

三、招聘崗位類別、人數和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張家港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技人員職位表》。

四、報名辦法和資格稽核

1.報名、照片上傳和資格初審,通過網路同步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網址:張家港人事考試培訓網(www.zjgks.gov.cn)。

3.聯絡電話:(0512)58987102。

4.報名、照片上傳:2017年4月5日9:00~4月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jpg、tif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5.資格初審時間:2017年4月5日9:00~4月7日16:00;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資訊,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資訊。

6.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按原報名程式進行),補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7.注意事項。報考者必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資訊,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一致。

五、資格複審

(一)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點:張家港市健康促進中心(張家港市暨陽中路402號,總工會大院內)。

(二)資格複審需提供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及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社會在職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單位離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離職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

3.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市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市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回國人員、赴港澳臺陸生(在港澳臺高等學校受學歷教育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內地學生)還應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並提供影印件,影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經複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資訊不實影響資格複審結果的,取消考試資格。

(三)確認繳費

通過資格複審的人員,繳納筆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繳費後自行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上列印准考證。准考證下載時間另行通知。

六、筆試

1.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採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大綱和複習材料。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公佈:考生登入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平均分高於或等於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平均分低於60分時,以該平均分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於50分。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60%。

七、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領取面試通知單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2.面試形式。採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捨五入”處理。

3.面試及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按筆試佔60%、面試佔40%相加計算,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取筆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再相同者,組織加試),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佈成績、排名及進入情況。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攜帶2寸免冠照片一張,當場填寫體檢表。

八、體檢與考核(政審)

1.體檢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面試合格分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九、公示

從考試成績、體檢、考核(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衛生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絡方式。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十、錄用及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張家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錄用通知書》。其中,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係的派遣(轉移)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至錄用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其他要求和說明

在招錄各環節中,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前來補充材料、體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後按需聯絡考生,合格的將不再電話通知。考核(政審)系組織行為,招錄機關將主動聯絡考生。

十二、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則取消招聘資格。整個招錄工作接受市紀檢部門、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定監督舉報電話:0512~58179829。

十三、本簡章由張家港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政策諮詢電話:0512~5898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