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固定翼救護飛機來說,即使是在符合壞境控制要求的機場中,也必須遵守必要的安全操作標準以保護病人、機組人員、醫護人員。
救護車接近救護飛機時:
· 等到飛機引擎完全熄火再接近;
· 接近時關掉救護車頂的'爆閃燈只使用標識燈和行車燈;
· 在和飛行員和醫護機組人員聯絡之前不要進入危險區域(看圖示)。必要時機組人員會幫助你移動救護車;
· 不要以救護車的倒車方向面對救援機;
· 救護車應與救援機保持25英尺以上距離。
運送病患時:
· 不要在機翼前方走動;
· 讓救援機機組人員開關機艙門;
· 你可能被要求協助運送病患上機,請等待機組人員的特別指示;
· 如果對於指示有任何疑問一定要詢問機組人員;
· 病患運送成功後立即清理並撤離出機艙;
· 在救援機起飛前等候在機場待命。
其他安全指南:
· 一定不要在救援機起飛前離開機場區域以防病患體徵變化或是意外的醫療機械故障;
· 如果機場跑道上有例如野生生物或碎片殘留物之類妨害起飛安全的危害物,請立即通知救援機的籤派人員;
· 當飛機移動時請關閉所有閃光燈和明亮光源;
· 如果可以,運送病患時請將救護車熄火以防止汽車尾氣進入機艙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