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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運輸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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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貨運業務時,要先搞清各段的運費,根據貿易雙方的合同,應分別由哪方支付。遇到進口業務的離岸價或對方工廠交貨價,在全權委託對方協助辦理之前,先嚐試著自行找貨代(主要是在對方城市或國家有分支機構或業務合作密切的代理)。那麼,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際貨物運輸方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國際貨物運輸方式有哪些

  班機運輸

班機是指定期開航的,定航線,定始發站、定目的港、定途經站的飛機。一般航空公司都使用客貨混合型飛機(Combination Carrier).一方面搭載旅客,一方面又運送少量貨物。但一些較大的航空公司在一些航上開闢定期的貨運航班,使用全貨機(All Cargo Carrier)運輸。

班機運輸特點:

班機由於固定航線、;固定停靠港和定期開飛航,因此國際間貨物流通多使用班機運輸方式,能安全迅速地到達世界上各通航天地點。

便利收、發貨人可確切掌握貨物起運和到達的時間,這對市場上急需的商品、鮮活易腐貨物以及貴重商品的運送是非常有利的。

班機運輸一般是客貨混載,因此,艙位有限,不能使大批量的貨物及時出運,往往需要分期分批運輸。這是班機運輸不足之處。

  包機運輸(Chartered Carrier)包機運輸方式可分為整包機和部分包機兩類。

1.整包機

即包租整架飛機,指航空公司按照與租機人事先約定的條件及費用,將整架飛機租給包機人,從一個或幾個航空港裝運貨物至目的地。

包機人一般要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與航空公司聯絡,以便航空公司安排運載和向起降機場及有關政府部門申請、辦理過境或入境的有關手續。

包機的費用:一次一議,隨國際市場供求情況變化。原則上包機運費,是按每一飛行公里固定費率核收費用,並按每一飛行公里費用的80%收取空放費。因此,大批量貨物使用包機時,均要爭取來回程都有貨載,這樣費用比較低。只使用單程,運費比較高。

2.部分包機

(1)由幾家航空貨運公司或發貨人聯合包租一架飛機或者由航空公司把一架飛機的艙位分別賣給幾家航空貨運公司裝載貨物。就是部分包機。運用於託運不足一架整飛機艙仿。但貨量又較重的貨物運輸。

(2)部分包機與班機的比較

①時間比班機長,儘管部分包機有固定時間表,往往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時起飛;

各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航空公司利益常對從事包機業務的'外國航空公司實行各種限制。如包機的活動範圍比較狹窄,降落地點受到限制。需降落非指定地點外的其他地點時,一定要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同意後才能降落(如申請入境、通過領空和降落地點)。

(3)包機的優點

①解決班機倉位不足的矛盾。

②貨物全部由包機運出,節省時間和多次發貨的手續。

③彌補沒有直達航班的不足,且不用中轉。

④減少貨損、貨差或丟失的現象。

⑤在空運旺季緩解航班緊張狀況。

③解決海鮮、活動物的運輸問題。

  集中托運(Consolidation)

1.集中托運的概念

將若干票單獨發運的、發往同一方向的貨物集中起來作為一票貨,填寫一份總運單發運到同一到站的做法。

2.集中托運的具體做法

(1)將每一票貨物分別制定航空運輸分運單,即出具貨運代理的運單HAWB(House Airway Bill)。

(2)將所有貨物區分方向,按照其目的地相同的同一國家、同一城市來集中,制定出航空公司的總運單MAWB(Master Airway Bill)。總運單的發貨人和收貨人均為航空貨運代理公司。

(3)打出該總運單項下的貨運清單(Manifest),即此總運單有幾個分運單,號碼各是什麼,其中件數、重量各多少等等。

(4)把該總運單和貨運清單作為一整票貨物交給航空公司。一個總運單可視貨物具體情況隨附分運單(也可以是一個分運單,也可以是多個分運單)。如:一個MAWB內有10個HAWB,說明此總運單內有10票貨,發給10個不同的收貨人。

(5)貨物到達目的地站機場後,當地的貨運代理公司作為總運單的收貨人負責接貨、分撥,按不同的分運單制定各自的報關單據並代為報關、為實際收貨人辦理有關接貨關貨事宜。貨人辦理有關接貨送貨事宜。

(6)實際收貨人在分運單上簽收以後,目的站貨運代理公司以此向發貨的貨運代理公司反饋到貨資訊。

3.集中托運的限制

(1)集中托運只適合辦理普通貨物,對於等級運價的貨物,如:貴重物品、危險品、活動物以及文物等不能辦理集中托運。

(2)目的地相同或臨近的可以辦理,如某一國家或地區,其他則不宜辦理。例如:不能把去日本的貨發到歐洲。

4.集中托運的特點

(1)節省運費:航空貨運公司的集中托運運價一般都低於航空協會的運價。發貨人可得到低於航於航空公司運價,從而節省費用。

(2)提供方便:將貨物集中托運,可使貨物到達航空公司到達地點以外的地方,延伸了航空公司的服務,方便了貨主。

(3)提早結匯:發貨人將貨物交與航空貨運代代理後,即可取得貨物分運單,可持分運單到銀行儘早辦理結匯。

集中托運方式已在世界範圍內普遍開展,形成較完善、有效的服務系統,為促進國際貿易發展和國際科技文化交流起了良好的作用。集中托運成為我國進出口貨物的主要運輸方式之一。

  聯運方式

1.聯運方式的概念

陸空聯運是火車、飛機和卡車的聯合運輸方式。簡稱TAT(Train- Air-Truck),或火車、飛機的聯合運輸方式,簡稱TA(Train- Air)。

2. 國內出口貨物的聯運方式

我國空運出口貨物通常採用陸空聯運方式。是因為,我國幅員遼闊,而國際航空港口岸主要有北京、上海、廣州等。雖然省會城市和一些主要城市每天都有班機飛往上海、北京、廣州,但班機所帶貨量有限,費用比較高。如果採用國內包機,費用更貴。因此在貨量較大的情況下,往往採用陸運至航空口岸,再與國際航班銜接。由於汽車具有機動靈活的特點,在運送時間上更可掌握主動,因此一般都採用"TAT"方式組織出運。

3.外運分公司的具體做法

我國長江以南的外運分公司目前辦理陸空聯運的具體做法是用火車、卡車或船將貨物運至香港,然後利用香港航班多,到歐洲美國運價較低的條件(普遍貨物),把貨物從香港運到目的地,或運到中轉地,再通過當地代理,用卡車送到目的地。長江以北的公司多采用火車或卡車將貨物送至北京、上海航空口岸出運。

陸空聯運貨物在香港的收轉人為合力空運有限公司。發運前,要事前與他們聯絡,滿足他們對單證的要求,便於提前訂艙。各地發貨時,可使用外運公司的航空分運單,也可使用"承運貨物收據"。有關單據上要註明是轉口貨,要加蓋"陸空聯運"字樣的標記,以加速成周轉和避免香港當局徵稅。

  國際貨物運輸託運書

根據"華沙公約"第5條第(1)和(5)款規定,貨運單應由託運人填寫,也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代為填寫;實際上,目前貨運單均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制,為此,作為填開貨運單的依據?託運書,應由託運人自己填寫,而且託運人必須在上面簽字。

託運書(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是託運人用於委託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開航空貨運單的一種表單,表單上列有填制貨運單所需各項內容,並應印有授權於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在貨運單上簽字的文字說明。

託運書包括下列內容欄:

1.託運人(SHIPPER)填託運人的全稱、街名、城市名稱、國名,以及便於聯絡的電話號、電傳號或傳真號。

2.收貨人(CONSIGNEE)填收貨人的全稱、街名、城市名稱、國名,(特別是在不同國家內有相同城市名稱時,必須要填上國名)以及電話號、電傳號或傳真號,本欄內不得填寫"order"或"to order of the shipper"(按託運人的指示)等字樣,因為航空貨運單不能轉讓。

3.始發站機場(AIRPORT OF DEPARTURE)填始發站機場的全稱。

4. 目的地機場(AlRPORT OFDESTINATION)填目的地機場(不知道機場名稱時,可填城市名稱),如果某一城市名稱用於一個以上國家時,應加上國名。例如:LONDON UK 倫敦,英國;LONDON KY US 倫敦,肯達基州,美國;LONDON TO CA 倫敦,安大略省,加拿大、

5. 要求的路線/申請定倉(REQUESTEDROUTING/REQUSETING BOOKING) 本欄用於航空公司安排運輸路線時使用,但如果託運人有特別要求時,也可填入本欄。

6.供運輸用的宣告價值(DECLAREDVALUE FOR CARRIAGE)填供運輸用的宣告價值金額,該價值即為承運人負賠償責任的限額。承運人按有關規定向託運人收取宣告價值費,但如果所交運的貨物毛重每公斤不超過20美元(或其等值貨幣),無需填寫宣告價值金額,可在本欄內填人"NVD"(NO Value Declared 未宣告價值),如本欄空著未填寫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可視為貨物未宣告價值。

7.供海關用的宣告價值(DECLAREDVALUE FOR CUSTOMS)國際貨物通常要受到目的站海關的檢查,海關根據此欄所填數額徵稅。

8. 保險金額(INSURANCE AMOUNT REQUESTED)中國民航各空運企業暫未開展國際航空運輸代保險業務,本欄可空著不填。

9.處理事項(HANDLING INFORMATION)填附加的處理要求,例如:另請通知(ALSO NOTIFY)。除填收貨人之外,如託運人還希望在貨物到達的同時通知他人,請另填寫通知人的全名和地址。

10.貨運單所附檔案(DOCUMENT TO ACCOMPANY AIRR WAYBILL)填隨附在貨運單上往目的地的檔案,應填上所附檔案的名稱,例如:託運人的動物證明(SHIPPER S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S)。

11.件數和包裝方式(MUMBER ANDKIND OF PACKAGES)填該批貨物的總件數,並註明其包裝方法,例如:包裹(Package)、紙板盒(Carton)、盒(Case)、板條箱(Crate)、袋(Bag)、卷(Roll)等,如貨物沒有包裝時,就註明為散裝(Loose)。

12.實際毛重 (ACIUAL GROSS WEIGHT)本欄內的重量應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稱重後填入.如託運人已經填上重量,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進行復核。

13.運價類別(RATE CLASS) 本欄可空著不填,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填寫。

14.計費重量(公斤)(CHARGEABLEWEIGHT)(kg)本欄內的計費重量應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量過貨物的尺寸(以釐米為單位)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算出計費重量後填人,如託運人已經填上時,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必須進行復核。

15.費率(RAIE/CHARGE)本欄可空著不填。

16.貨物的品名及數量(包括體積及尺寸)[NATURE AND QUANTITY OFGOODS(INCL. DIMENSIONS OR VOLUME)託運書 貨運單號碼 貨運單號碼NO. OF AIR WAYBILL 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填貨物的品名和數量(包括尺寸或體積).

貨物中的每一項均須分開填寫,並儘量填寫詳細,如:"9筒35毫米的曝光動畫膠片"新聞短片"(美國製)等,本欄所屬填寫內容應與出口報關發票和進口許可證上所列明的相符.

危險品應填寫適用的準確名稱及標貼的級別.

17.託運人簽字(SIGNATURE OF SHIPPER)託運人必須在本欄內簽字.

18.日期(DATE)填託運人或其代理人交貨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