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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安全保證措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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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根據其使用期限和施工要求,可分為永久性和臨時性兩種,但是不論是永久性還是臨時性的土方工程,都要求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密實度,使工程質量和藝術造型都符合原設計的要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方工程安全保證措施方法,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土方工程安全保證措施方法

  一、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準備不充分,安全無保障,不準開工。

2.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不準施工;

3.安全設施未做到齊全有效,不準作業;

4.危險作業面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不準作業;

5.發現事故隱患未及時排除,不準作業;

6.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準上崗;

7.對機械裝置、工具效能不熟悉,不準操作;

8.作業人員不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準上崗。

  二、土方工程作業

1.施工前,對施工區域記憶體在的各種障礙物,如建築物、道路、溝渠、管線、防空洞、舊基礎、墳墓、樹木等,凡影響施工的均應拆除、清理或遷移,並在施工前妥善處理,確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認真研究整個施工區域和施工場地內的工程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築物或構築物的質量和分佈狀況、挖土和棄土要求、施工環境及氣候條件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盲目施工。

3.施工機械進入施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樑和卸車裝置等,應事先做好檢查和必要的加寬、加固工作。開工前應做好施工場地內機械執行的道路,開闢適當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4.土方開挖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鑑定,對可能受開挖和降水影響的鄰近建(構)築物、管線,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和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應與設計或建設單位協商採取防護措施,並及時處理。

5.基坑開挖工程應驗算邊坡或基坑的穩定性,並注意由於土體內應力場變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動而導致周圍土體向基坑開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鄰近建築物等產生相應的位移和下沉。驗算時應考慮地面堆載、地表積水和鄰近建築物的影響等不利因素,決定是否需要支護,選擇合理的支護形式。在基坑開挖期間應加強監測。

6.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專案,防止挖方超挖或鋪填超厚。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安設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定紅燈警示。

7.用挖土機施工時,挖土機的工作範圍內,不得有人進行其他工作,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大於l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

8.基坑開挖應嚴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時應隨時注意邊坡的穩定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塌落現象,要及時進行支撐或改緩放坡,並注意支撐的穩固和邊坡的變化。

9.機械挖土,多臺階同時開挖土方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根據規定和驗算確定挖土機離邊坡的安全距離。

  三、機械裝置作業

1.非司機不準操作機械。

2.機械開動之前,必須檢查潤滑是否良好,制動是否可靠。

3.各種機械嚴禁帶病或超負荷運轉。

4.機械運輸時,應遵守公路裝載限度和橋樑船的承載噸位。

5.機械搬運時,必須捆紮牢固,檢查合格後方可啟動。

6.推土機上坡坡度不得超過25°,下坡坡度不得超過35°橫坡坡度不得超過10°。

7.上坡和下坡應採用低速檔行駛。

8.下坡時嚴禁脫檔滑行。

9.填溝和駛近邊坡時,禁止剷刀超出邊坡的邊緣。

10.鏟運機上下縱坡不得超過25°,橫坡不得超過6°。

11.鏟運機轉彎時,禁止把鋼絲繩收到底。

12.多輛鏟運機同時工作時,前後距離不得小於10米,左右距離不得小於2米。

13.輪式裝載機轉運時,斗子不能位於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運轉速度不能過快。

14.卸料要注意適當高度,不得過高。

15.嚴禁在鬥臂運轉半徑內觀察或行走。

16.行駛時,除駕駛室外,任何地方嚴禁乘坐人員。

17.料斗升起時,嚴禁人員在料斗下工作、行走。

18.任何電器,在沒有確定無電以前,不準盲目觸及。

19.拉接臨時電力線時,應從機具接向電源,斷電時應先解除電源並及時拆除。

20.重要裝置裝設的電機,應採用交流接觸器及磁力起動器,安裝電機保護器。

  四、車輛運輸安全保證措施

1.落實責任,加強施工運輸車輛管理

專案部及各施工隊伍要切實加強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專案部定期對施工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排查,建立臺賬,掌握安全動態,通報交通安全情況。專案部要對各施工隊伍明確安全管理要求,並適時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同時佈置滿足要求的交通安全警示標誌。

嚴格執行專案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外包運輸隊伍的資格管理,要認真簽訂工程運輸車輛安全文明行車責任書,落實雙方管理責任。對運輸隊伍的`車輛及駕駛人員等基本資訊進行登記和備案管理,查驗車輛的安全執行效能和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制定場內有組織的車輛行駛和停靠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排程、合理安排車位和行駛路線,避免車輛互相影響或影響正常的施工行為,避免車輛靠近施工作業人員密集區、基坑邊坡、電線電纜敷設架設以及高壓線等危險部位造成安全呢隱患。車輛駕駛人員及隨車人員要進行施工作業的,現場管理人員還應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現場危險源及安全防護要點,督促人員配備並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

2.施工車輛安全規定

①凡未經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者,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

②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制動、燈光、喇叭、轉向、儀表、輪胎等各部機件是否安全可靠,嚴謹故障行車。

③駕駛員行車中,不準打手機,穿拖鞋、不準嬉笑打鬧,嚴禁酒後駕駛。行車中,駕駛室兩側嚴禁站人

④駕駛員應切實做好在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後的例行保養工作,車輛定期維修保養,車架必須支撐牢固方可進入車底工作。

⑤駕駛員必須遵守行車、停車、超車、倒車、會車以及各種路況下限速的規定。

⑥不準開“疲勞車”、“英雄車、冒險車、麻痺車、賭氣車”或司機帶病駕駛車輛。

  五、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1.電纜採用穿套埋地敷設,埋深在0.7m以下,在穿越道路處鋼管保護,兩端伸出路基2m,配電箱引上處級電纜登高引上處均套鋼管保護,直埋處下均用細沙墊實後用砂塊保護蓋上,電纜頭和中間頭的製作嚴格按照工藝施工標準施工,一保證其絕緣電阻和強度均不低於原電纜技術引數 。

2.施工現場配電系統設定總配電櫃,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距離不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超過3m。

3.配電箱安裝應牢固,並應安裝在乾燥通風用常溫的場所,安裝高度距地1.3m,選用有門帶鎖防水行,進入口均套橡膠護線套,所有配電箱均為鐵質。

4.實行照明、支力分開制,個成迴路。對機械設嚴格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末級漏電電流不大於30Ma,嚴禁用一個開關回路直接控制兩臺或兩臺以上裝置。

5.對於達不到安全距離的用電設施,必須採取加強保護措施,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

6.所有配電箱內應須電源側設有明顯斷電的隔離開關,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設立三級保護,總箱漏電動作電流大於75Ma,二級不大於50 Ma、三級不大於30Ma,手持電動工具及使用於潮溼和有腐蝕介質場所不大於15Ma。手持電動工具、潛水泵的開關箱內應設定短路、漏電保護器,潛水泵使用的負荷線採用專用的防水橡皮護套電流,負荷線不得承受外力。

7.熔絲與用電裝置額定電流相匹配,嚴禁用銅絲代替,嚴禁不用插頭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

8.夜間施工照明電源有可靠的保護、防護措施

9.嚴禁亂拉電源,臨時電源採用橡膠線,嚴禁使用護套線、花線,絕緣層破壞的線路應立即更換,嚴禁帶電操作。

10.根據現場需配置若干標準移動電箱。

11.配電箱進出線應在配電箱底進出,並分路成束;中PVC套管保護,配電箱內的連線線應採用絕緣導線,排列整齊,不得有外漏帶電部分。

12.施工現場用電單獨設定照明配電箱,箱內應裝設隔離開關,熔斷器,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的熔斷電流不大於15A,漏電保護器電流不小於30MA,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13.施工現場照明器具金屬外殼需要保護接零,必須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嚴禁使用花線和護套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纏綁設施構架上。

14.現場用電裝置採用合格證齊全的產品。

15.在施工現場專用中性點直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電器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接零線連線,決端、中間端、末端進行重複接地,專用保護零線簡稱保護接零線引出。並按規定色標要求接線。

16.環境潮溼或條件特別惡劣施工電氣裝置必須採用保護接零,保護接零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作他用,重複接地線保護零線相連線。

17.臨時用電線路安裝遵守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