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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諮詢工程師《現代諮詢方法》演練題

諮詢工程師 閱讀(1.42W)

下面試題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諮詢工程師《現代諮詢方法》演練題,是對2016年考生的,沒有複習趕緊了,複習的讓我們一起來做試題吧。

2016年諮詢工程師《現代諮詢方法》演練題

  【試題】

某市政府投資的一建設工程專案,專案法人單位委託某招標代理機構採用公開招標方式代理專案施工招標,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諮詢機構編制了招標控制價。招標過程中發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標資訊在招標資訊網上釋出後,招標人考慮到該專案建設工期緊,為縮短招標時間,而改用邀請招標方式,並要求在當地承包商中選擇中標人。

事件2:資格預審時,招標代理機構審查了各個潛在投標人的專業、技術資格和技術能力。

事件3:招標代理機構設定招標檔案出售的起止時間為3個工作日;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證金為120萬元。

事件4:開標後,招標代理機構組建評標委員會,由技術專家2人、經濟專家3人、招標人代表1人、該專案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1人組成。

事件5: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後,向其提出降價要求,雙方經過多次談判,簽訂了書面合同,合同價比中標價降低2%。招標人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3周後,退還了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招標人行為的不妥之處,並說明理由。

2.說明事件2中招標代理機構在資格預審時還應審查哪些內容。

3.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標代理機構行為的不妥之處,並說明理由。

4.指出事件5中招標人行為的不妥之處,並說明理由。

  【答案】

1.事件1中招標人行為的不妥之處及理由:

(1)不妥之處:改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

理由:該建設工程專案為政府投資的,應該進行公開招標。

(2)不妥之處:要求在當地承包商中選擇中標人。

理由:以所處地區作為確定投標資格是一種歧視性依據,這是《招標投標法》明確禁止的.。

2.事件2中招標代理機構在資格預審時還應審查的內容:

(1)是否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資金、裝置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是否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3年內是否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薰大工程質量問題;

(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3.事件3、事件4中招標代理機構行為的不妥之處及理由:

(1)不妥之處:設定招標檔案出售的起止時間為3個工作日。

理由:自招標檔案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2)不妥之處: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證金為120萬元。

理由: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但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

(3)不妥之處:招標代理機構組建評標委員會。

理由: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負責組建。

(4)不妥之處:評標委員會中包括該專案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

理由:專案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

4.事件5中招標人行為的不妥之處及理由:

(1)不妥之處:招標人向中標人提出降價要求。

理由: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不得就報價、工期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2)不妥之處:簽訂的書面合同的合同價比中標價降低2%。

理由: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後,招標人與中標人依據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

檔案簽訂合同,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內容的其他協議。

(3)不妥之處:招標人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3周後,退還了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理由: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