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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造價工程師報考資格

造價工程師 閱讀(2.32W)

1996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國家開始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並於當年在全國首次實施了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考試科目和試題,組織或授權實施各項考務工作。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日常工作由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2015最新造價工程師報考資格

造價工程師是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並按照《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一、報名條件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下同);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二年。

5.免試條件

凡符合造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的,且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二、報名科目

2015年造價工程師考試科目共分為五個,分別為: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特別注意:

(1)《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分為“土木建築工程”與“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2)《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