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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監理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監理工程師 閱讀(1.07W)

2018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的時間一般在3月份,下面是關於2018監理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歡迎閱讀!

2018監理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2018監理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歷,遵紀守法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並任職滿三年;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以上畢業。

2.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3.從事監理工作1年(含)以上。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檔案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臺灣地區具體事宜另行制定。

外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註冊和執業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考試科目

考試設4個科目:《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考試大綱

《2012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組織編寫)

考試介紹

監理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按照本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

監理工程師實行註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註冊方能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執業。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監理工程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理工程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建設部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培訓教材和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和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