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條件
根據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津人專職[2000]35號)檔案,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為: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有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並任職滿三年。
(2)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並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
(2)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3、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
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可以滾動);報考兩科(免試兩科)的,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