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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條件

房地產估價師 閱讀(2.35W)

2015年河南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時間為7月15日-29日,具體報名條件內容如下:

河南省2015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條件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7、根據《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為便於統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資訊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資訊。

  二、報名時間、辦法、交費及准考證領取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7月15日9:00至7月29日17:00。考生資訊在網上提交後,將不能修改任何資訊 ,請考生準確核對個人資訊後再進行提交。

  (二)報名辦法

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及交費相結合的辦法。有2014年合格成績的考生視為老考生報名,首次報考或無2014年合格成績的考生視為新考生報名。

(1)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入(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網址),點選“網上報名—進入”進入登入頁面,老考生輸入證件號碼和檔案號登入系統,新考生點選“新考生報名”登入系統,然後按照網站提示進入資訊填寫頁面,認真填寫報名資訊並上傳照片。考生請注意上傳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大小小於100kb,尺寸為105x148畫素。填寫報名資訊和上傳照片後,點選“提交”再次核對報名資訊,確認無誤之後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省直和中央駐豫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考,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報名工作,由各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機構)負責;各省直管縣(市)的報名工作歸原所在省轄市負責;考生填寫個人報名資訊時要注意選擇正確的國籍(地區),考試地點不可填寫。省直及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主管單位報考程式碼的,下稱“省直單位”)考生在在填寫報名表時,“報名地點”應選擇“省直”(請勿錯選為鄭州市)。省轄市考生“報名地點”應選擇相應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考生“報名地點”應選擇原所在省轄市。

(2)現場資格審查及收費標準

現場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時間: 2015年7月16日至7月30日。省轄市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由各省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確定;省直現場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時間:2015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三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兩張(貼上在一份報名表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主管單位出具的參加專業工作經歷證明、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資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自行下載)。2014年參加過該項考試並有合格成績的考生只需提交《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和考試費用。

各省轄市、各省直管縣(市)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並攜帶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在省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後到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改)部門進行資格複審。各省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已審批的《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兩份和報名彙總表於8月7日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0371-68107970/68107960)彙總並交納考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