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4、15日,報名預計在7月,在報名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房地產估價師的考試科目和報名條件吧!更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資訊請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考試科目
科目一: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相關知識)。
科目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科目三: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科目四: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考試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
考試所需使用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考試管理部門在各科目考試中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考試時間
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10月14、15日,具體安排參考往年如下:
資格名稱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名稱 |
房地產 估價師 | 第一天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 ||
第二天 | 上午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 |
下午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執行。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 關學科 博士學位。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12月31日。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報考人員的"相關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從事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作的經歷。報考人員"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年限,是指在依法取得由省建委頒發的房地產評估資格證書的評估機構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的年限。報考人員的"實踐經歷",是指專職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的實際經歷。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有關精神,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