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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級建造師《法規知識》模擬試題及答案

二級建造師 閱讀(1.96W)

1.在合同履行中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有()。

2017年二級建造師《法規知識》模擬試題及答案

A全面、適當履行 B公平合理

C平等自願D誠實信用E.當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致使承包人單位行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權的情形包括()。

A發包人嚴重拖欠工程價款 B發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C發包人堅決要求工程設計變更D專案經理與總監理工程師積怨太深E.要求承擔保修責任期限過長

3.下列符合“合同中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法律規定的是()。

A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

B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平均價格執行

C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下降時,按照平均價格執行

D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E.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4.根據《合同法》,當事人對質量要求約定不明確,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或參照合同有關條款確定的,()。

A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

B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地方標準履行

C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國際標準履行

D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履行

E.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5.根據《合同法》規定,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合同,應遵守的規定有()。

A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B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C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D逾期提取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

E.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

6.A市甲廠與B市乙廠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約定由甲廠供應乙廠鋼材10t,乙廠支付貨款3.7萬元。但合同對付款地點和交貨地點未約定,雙方為此發生糾紛。付款地點和交貨地點應為()。

A付款地點為A市 B交貨地點為A市

C付款地點在B市D交貨地點在B市

E.付款地點可以在A市也可以在B市

7.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援;但是承包商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質量承擔民事責任。

A主體結構 B屋面防水工程 C地基基礎工程D電氣管線工程E.供熱與供冷工程

8.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的`表述,正確的有()。

A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只發生於雙務合同中

B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表現的是受損害方尋求公力救濟

C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體現的是暫時停止履行合同

D抗辯權行使後如果導致合同拖期,當事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E.抗辯權的行使並不消滅合同的履行效力

9.債權人不可以代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

A遺產繼承權 B撫養請求權 C勞動收入請求權D財產請求權E.救濟金請求權

10.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

A將工程直接拍賣 B與發包人協商將工程折價

C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工程依法拍賣D向仲裁機構申請將工程依法拍賣

E.將工程直接佔有

11.甲、乙簽訂一份水泥買賣合同,甲為出賣人,乙為買受人。合同中約定乙將貨款20萬元支付給甲5天內,甲將水泥運至乙的工地。當乙準備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時,突然得到訊息,並有確切證據證明甲存在()情形之一的,乙即可中止履行合同。

A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B領導班子發生重大變動

C喪失商業信譽D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E.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2.債務人()的,可能導致債權人行使撤銷權。

A放棄到期債權 B無償轉讓財產

C以低價轉讓財產D怠於行使到期債權

E.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

13.代位權行使的條件包括()。

A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B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C債務人的債權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D債權人代替債務人並以債務人的名義行使債權

E.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14.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付,現丙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棄對丙的債權。對甲公司的這一行為,乙公司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A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償還20萬元 B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放棄債權的行為

C乙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可向甲主張D乙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只能自己負擔

E.乙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甲放棄債權2年內行使權利

15.75.應當先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權行使不安抗辯權。(2011年真題)

A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B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C喪失商業信譽D企業負有較大債務E.轉移資產以逃避債務

16.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2010年真題)

A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B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C施工現場安裝攝像裝置全程監控D施工現場安排大量人員E.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參考答案】

1.【答】:ABDE【析】:在合同履行中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全面、適當履行;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當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參見教材P172。【091777】

2.【答】:AB【析】:承包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條件。參見教材P174。【“合同的履行”】【091780】

3.【答】:ADE【析】:合同中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相關規定。參見教材P173。【091781】

4.【答】:ADE【析】: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界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參見教材P173。【“合同的履行”】【091778】

5.【答】:BDE【析】:本題考查的是對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商品的規定,參見教材P173。【“合同的履行”】【091783】

6.【答】:AB【析】:未約定交貨地點和付款地點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參見教材P173。【“合同的履行”】【091785】

7.【答】:AC【析】:《解釋》第13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援;但是承包商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參見教材P176。【“合同的履行”】【091784】

8.【答】:ACE【析】:在雙務合同履行中,如果一方或雙方具有法律規定的事由的話,法律授權當事人可以私力救濟,即可以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承擔違約責任,它的行使並不消滅合同的履行效力,只是產生在一定期限內的中止履行合同的效力,在產生抗辯權的原因消滅後,行使抗辯權的一方當事人仍應當履行合同。因此B、D選項被排除。參見教材P181。【“合同的履行”】【091779】

9.【答】:ABCE【析】:根據規定,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不應由債權人代位行使,該債權包括ABCE描述的內容。參見教材P184。【“合同的履行”】【091782】

10.【答】:BC【析】:參見教材P181。【“合同的履行”】【091786】

11.【答】:ACDE【析】:選項B對於一個公司來說是正常的變動,因此答為ACDE。參見教材P183。【“合同的履行”】【091787】

12.【答】:ABE【析】: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或者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因此答為ABE。參見教材P185。【“合同的履行”】【091788】

13.【答】:ABE【析】:參見教材P184。【“代位權”】【7869】

14.【答】:BC【析】:行使代位權的條件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本題中債務人甲公司已經明示放棄其到期債權,不屬於代位權的行使範圍,因此A錯誤;乙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應該由債務人負擔,選項D錯誤;選項E錯在應當在1年內而不是2年內行使撤銷權。參見教材P185。【“合同的履行”】【091790】

15.【答】:ACE【析】:對方有下列情況,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它情況。參見教材P183。【“抗辯權”】【7868】

16.【答】:ABE【析】: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援:1.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3.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上述三種情形均屬於發包人違約。因此,合同解除後,發包人還要承擔違約責任。參見教材P174。【“合同履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