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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與基礎工程考點整理

二級建造師 閱讀(1.69W)

地基是指建築物下面支承基礎的土體或巖體。作為建築地基的土層分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地基與基礎工程的知識,歡迎閱讀。

地基與基礎工程考點整理

  (一)土方工程包括: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填土的壓實。

1、土方開挖

開挖原則:開槽支撐、先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

淺基坑開挖:測量放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預留土層。

無支護土方工程採用放坡挖土,有支護可採用中心島式(墩式)、盆式、逆作法挖土。

基坑邊緣堆置:跨基坑上部邊緣不少於2m,高度不超過1.5m

開挖時就對平面控制樁、水準點、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標高、邊坡坡高等經常進行檢查。

開挖深度超5m或未超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複雜,或影響毗鄰建築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施工方案需要組織專家論證。

超挖時,不準用鬆土回填到設計高程,應用砂、碎石或低強度混凝土填實至設計高程。

2、土方回填

填土應儘量採用同類土填築。不能選用淤泥、淤泥質土、膨脹土、有機質大於8%、含水溶性硫酸鹽大於5%、含水量不符合壓實要求的黏性土。

填方應在相對兩側或周圍同時進行回填和夯實。

填方應按設計要求預留沉降量,一般不超填方高度的3%,冬季填方每層比常溫減少20%-25%。

  (二)驗槽

在施工單位確認自檢合格後提出驗收申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及施工單位的專案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共同進行。

內容:根據設計圖紙檢查核對基坑的.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核對基坑土質和地下水情況;空穴、古墓、防空掩體及地下埋設物的位置、濃度、性狀。

(1)觀察法:重點觀察部位:受力較大、易於發生不均勻沉降的部位,如柱基、牆角、承重牆下或其他受力較大的部位。

(2)釺探法:根據錘擊次數和入土難易程度來判斷土的軟硬情況及有無古井等地下掩埋物。每貫入30cm記錄一次錘擊數。

(3)以下情況應在基底進行輕型動力觸探:

1)持力層明顯不均勻;2)淺部有軟弱下臥層;3)有淺埋的坑穴、古井等,直接觀察難以發現時;4)勘察報告或設計檔案規定應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時。

  (三)磚、石基礎施工

磚應提前1-2天澆水溼潤,燒結普通磚含水率宜為60-70%

  (四)混凝土基礎與樁基施工

鋼筋混凝土結構的特點:就地取材、整體性好、耐久性好、可模性好、耐火性好;缺點:自重大、抗裂效能差、現澆結構模板用量大、工期長。

混凝土基礎有條形基礎、單獨基礎、筏形基礎和箱形基礎。

1、大體積混凝土工程:澆築—振搗—養護—裂縫的控制,有全面分層、分段分層、斜面分層三種澆築方案。

分層澆築時,應保證在下層混凝土初凝前將上層混凝土澆築完畢。

採用振搗棒在初凝前對混凝土進行二次振搗,提高混凝土與鋼筋的握裹力,增加混凝土密實度,提高混凝土抗壓強,提高抗裂性。

澆築完畢後,應在12H內加以覆蓋和澆水,養護時間不低於14天(21天)

  (五)人工降排地下水

1、明溝、集水井排水:明溝佈置在建築基礎邊0.4m 以外,比地面低0.3-0.4m,集水進比地面低0.5m。

2、降水:基坑降水應編制降水施工方案

3、防止和減少降水影響的技術:回灌技術、砂溝、砂井回灌、減緩降水速度。

  (六)岩土工程與基坑監測

1、土的分類:1-4類為土、5-8類為石。

2、基坑監測:挖深度大於等於5m或小於5m但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複雜的及其他需要檢測的基坑工程應實施基坑工程監測。施工前,應由建設方委託具備資質第三方對基坑工程實施現場檢查。監測單位應編制監測方案,經建設方、設計方、監理方認可後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