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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園合作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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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身心發展的特點以及幼兒健康的特殊價值決定了幼兒園工作的首要任務應當是保護幼兒生命、促進幼兒健康。由此,做好幼兒安全教育便成為幼兒教育首要內容,如何搞好幼兒安全教育亦成為幼兒教育研究的重要議題。我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指出:“家庭是幼兒園重要的合作伙伴。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援和主動參與,並積極支援、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這表明,家園互動,合作共治將是推動幼兒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徑。

家園合作做好安全工作

一、幼兒安全教育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幼兒教育的首要問題是安全教育。只有在確保幼兒安全的基礎上,孩子們才能健康成長,才談得上促進幼兒的全面發展。近年來,幼兒的安全問題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從中央到地方,從教育部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都高度重視學校的安全工作。各級各類學校也相應採用了各種手段,來強化學校的安全工作管理。然而,當前幼兒安全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幼兒園安全事故頻頻發生,發生在學校的各種不安全的事故屢見報端,意外傷害已成為影響幼兒健康成長的殺手。據不完全統計,僅2015年1~4月,幼兒園就發生惡性傷害事件19起,涉及全國9個省市,造成9人死亡。鑑此,加強幼兒安全教育仍是幼兒園教育管理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究其原因,幼兒安全教育工作受到以下因素的影響。首先,幼兒全面教育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在我國,大多數地區尚未將幼兒教育納入基礎教育,財政支援的薄弱使得幼兒園辦學過程中盲目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違規擴大辦園規模,造成幼兒過多,師幼比例懸殊過大,給教師的幼兒安全看護工作帶來巨大壓力。同時,在節約成本的衝動下,幼兒園的低廉、劣質的裝飾材料、過期食品等也帶來安全隱患。此外,隨著民辦幼兒園數量激增,相關的管理舉措卻明顯滯後,幼兒園存在管理制度以及人事制度的漏洞,非專業人員大量充斥幼兒園,使得幼兒安全教育未能得到有效實施。其次,幼兒園防範意識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幼兒園是集體保教機構,幼兒接觸面廣,交叉感染機會多,傳染病極易蔓延,而部分教職工由於認識不足導致行為上的隨意性,這無疑增加了幼兒不安全的因素。最後,幼兒安全教育方面的法治建設薄弱,方式單一。幼兒安全教育是否重要與各幼兒園自身的安全意識及自覺性密切相關,各幼兒園對幼兒安全教育也主要依賴於幼兒教師及其領導者自身的力量,幼兒安全教育缺乏法治支援以及社會力量的參與,因而幼兒安全教育效果並不理想。

2015年,針對中國小幼兒園安全事故頻發的現狀,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門以部長令形式釋出《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該《辦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的法規性檔案,是第一個與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配套的法規性檔案。該《辦法》內容全面,對校內安全管理制度、校園周邊安全管理職責、教育部門與學校的安全管理職責以及其他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都做了詳細規定,並強調校長負責制、門衛制度、校外人員的登記或驗證等制度的建設,其內容涵蓋中國小幼兒園安全工作的各個方面。該《辦法》解決了多年來中國小幼兒園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無“法”可依、“法”不統一的突出矛盾,從制度上確定了社會有關部門應當履行的學校安全管理職責,對指導學校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工作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更為重要的是,該《辦法》是構建全社會共同負責、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據。

二、家長參與幼兒安全教育及其存在的不足

在幼兒園的各種資源中,家長資源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在幼兒安全教育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首先,家長因其與幼兒之間的血緣、親情使其擁有教師所不具備的特殊的教育影響及力量。家長擁有的這種優勢往往有助於幼兒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躲避危險的能力,同時也有助於提高安全教育的有效性與針對性。其次,家庭的安全教育理念對幼兒的自我防範安全威脅,提高自身安全技能有很大的影響。家庭是幼兒生活的重要領域,家庭的安全教育理念對幼兒將起著潛移默化的影響。一個在重視安全教育的家庭生活中的幼兒將具有更強烈的安全意識以及更強的保護自身安全的能力。最後,家庭安全教育將有助於彌補、加強幼兒園安全教育有效性。20世紀前葉,父母逐漸被認為是兒童早期教育的重要人物,“家長是兒童一生的擁護者,他們對兒童的理解對長期有效的課程是至關重要的”(Baileyetal,1998;Biklen,1992)。家長是幼兒園建設的重要參與者,建構一個對幼兒發展有利的安全環境離不開家長的參與與努力。

然而,在幼兒安全教育中,家長、家庭這類特殊的寶貴資源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與運用。其一,家庭安全教育常常處於自然狀態或習慣狀態,缺乏科學的指導和引導。一方面,有些家長自身防範意識較薄弱,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對孩子安全方面的狀況缺乏瞭解,因而難以承擔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另一方面,有些家長在安全教育方面存在嚴重盲區、誤區。例如,家長一旦意識到外界對幼兒構成威脅的'因素時往往採取全方位保護的行為,認為“少活動、少出事”。嚴格限制兒童的各種活動,越俎代庖包攬所有事務,剝奪孩子通過實踐鍛鍊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機會,結果使得孩子缺乏基本的應對危險事物的防範能力。而有些家長片面追求幼兒智力發展,對孩子溺愛有加,過度保護,對幼兒的危險行為和不良習慣姑息遷就,造成幼兒缺乏避險意識和自救技能。其二,家庭對幼兒安全教育缺乏正確認識,沒有意識到家庭安全教育對幼兒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北京市21世紀實驗幼兒園的一項調查中,該園100%的家長都認為對幼兒進行自我保護不少家長認為,幼兒安全教育是幼兒園的事情,幼兒安全教育就是幼兒園安全教育。能力培養很有必要,也意識到培養幼兒自我保護能力的重要性,但在實際生活中只有47%的家長在平時生活中經常教授孩子這方面的知識技能。家庭安全教育的缺位使得幼兒安全教育難以形成合力,教育效果難以顯現。其三,幼兒園對家庭安全教育資源不夠重視,尚未真正樹立“家園共治”的教育理念。傳統的安全教育往往是由幼兒園單方面發起的,家庭只起著“配合”和“接受教育”的角色。在幼兒教育中只強調幼兒園對家長的指導,忽視家長對幼兒園安全教育活動的參與,結果造成家長缺乏對幼兒安全教育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如今,現代教育倡導“家園同步”、“家園共育”、“家園同構”的教育理念,家庭成為幼兒園的重要合作伙伴,家庭教育資源在幼兒安全教育中也日漸得到重視與關注。在幼兒的安全及安全教育方面,國外的幼兒園始終與家長保持溝通交流,許多幼兒園在外出參觀遊覽時都會向家長髮放專門的意見書,家長簽字後表示家長同意為外出的危險承擔一定的責任。大量的事實證明,家長具有正確的安全意識並積極參與幼兒的安全教育,能夠很好彌補幼兒園安全教育的不足、增強幼兒園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針對性。而幼兒園有效地吸引家長主動關心參與幼兒園的安全教育活動,不僅能促進幼兒園安全教育的不斷改進,同時也可促使更多的家長成為稱職的“教師”,為孩子營造安全成長的空間。

三、家園互動,合作共治,加強幼兒安全教育

幼兒的安全與健康是一個家庭幸福極其重要的因素。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保障幼兒的安全,這不僅是幼兒園及教師的重要任務,其中家長的參與也必不可少。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在《給教師的一百條建議》中指出,教育的效果取決於“學校和家庭教育影響的一致性,如果沒有這種一致性,那麼學校的教育教學過程就會像紙做的房子一樣容易倒塌。”由此可見,家園互動、合作共治將是加強幼兒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徑。

(一)家園加強合作,共同做好幼兒安全的事前預警教育

在幼兒安全教育上,幼兒園及家長應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共同預防,將幼兒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首先,在硬體設施上,幼兒園與家長應做好安全保障。

就幼兒園方面而言,在硬體實施上應儘量保證安全可靠,多使用帶柔性的實施和器材。大量的事例表明兒童受傷種類一般有:骨折、挫折傷、擦傷、扭傷等,而事故發生地點最頻繁的就是戶外活動場地、遊戲設施等處,例如滑梯、鞦韆、攀登架等。對這些事故高發場地及設施等所採取的對策是儘量保證有足夠的場地與設施供孩子們戶外活動使用,戶外活動操場儘量多采用橡膠木之類質材料或草地。同時,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安全檢查工作,要每日每週每月的定期或不定期對園舍、玩具裝置、電線電器、消防設施、食堂衛生、周邊環境、安全教育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就家庭而言,家庭應為兒童創設安全、良好的生活環境,從根源上消除幼兒安全隱患。

其次,家園共建,共同加強幼兒安全意識,提高幼兒自我保護能力。

一方面,家長應密切配合幼兒園,強化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培養幼兒的良好生活習慣和安全意識,從而起到自我保護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向幼兒灌輸安全知識,強化其安全意識。例如,告誡幼兒在進餐或飲水時先用手摸摸碗或杯子,以免燙嘴;不能亂吃或亂喝沒有生產標誌的東西;不能用牙籤剔牙;睡前要洗臉、洗腳、漱口;不能含著東西睡覺,不把雜物帶到床上玩;行走時手不插在衣兜裡;會扶著欄杆上下樓梯;學會靠右行走,不猛跑;過馬路走人行橫道,注意來往車輛;認識紅、綠燈等交通安全標誌;開關門時不在門邊玩;不把手放在門縫、抽屜裡;知道“安全門”和“電梯”的作用;學會辨認藥物和一些容易與飲料混淆的有害物品,不亂吃藥;知道120急救電話,認識防毒標誌;教育幼兒不接觸電插頭、插座等,不在靠近電源的地方玩耍;知道高壓電的標誌,並遠離它們,等等。另一方面,幼兒園應加強幼兒的安全教育,其安全教育的內容應涉及幼兒生活的全部範疇,如入園、晨檢、早餐、遊戲、午睡、娛樂、戶外活動、離園等。幼兒園應通過多種形式讓幼兒感知、認識潛在的危險和可能的傷害,瞭解並嚴格遵守更多的安全制度,面對危險處境會採取應急措施,如:滑梯上不彼此推擠;奔跑過程中不隨便撞人;不將玻璃等危險品放入沙土池中;球飛到園外知道請老師幫忙拿回來,自己不擅自行動;戶外活動不遠離集體,等等。總之,加強幼兒安全意識,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行為習慣,不斷豐富其生活經驗,使之主動避開危險,這是幼兒自我保護教育的重要內容。家庭和幼兒園要充分配合、反覆強調、長期堅持,共同提高幼兒安全意識,提高其自我保護的能力。促進幼兒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

最後,家園應充分合作,共同預防幼兒安全事故的發生。

家園合作進行有針對性的生活和安全教育,這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家長應主動向幼兒園如實說明幼兒每天的健康狀況,及時將家庭的有關變化告知本班教師,以便出現緊急情況時,教師能夠有針對性地採取有效處理措施,減少意外的發生。積極地配合幼兒園多樣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真正成為幼兒園的合作者和參與者,與教師溝通,協同教育,共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與此同時,幼兒園要樹立大教育觀念,通過各種途徑主動爭取家長的支援和配合,通過雙向互動轉變家長的教育觀念,提高家長的教育水平,不斷優化家庭和社群的健康、 安全生活環境,從家庭教育的源頭上預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家園協調共防,共同做好幼兒安全的事中防範工作

家庭與幼兒園應當在幼兒活動過程中協調共防,注意把好三關。

首先,把好接送關。為了孩子的安全著想,家長要按時接送孩子,杜絕孩子一個人上學回家。家長送孩子時,一定將孩子交給老師,如果有事可以事先請假。家長教師在接送孩子時一定要履行相關手續,防止陌生人冒領孩子。

其次,把好乘車關。老師在接送孩子、扶孩子上下車時要清點好幼兒人數,並要做到扶著幼兒上下車,在車上教師要注意每個孩子的動向,看誰把手、頭伸到窗外,誰在車上打鬧等。平時注意教育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在車上把頭手伸到車窗外,不要在車上打鬧等,以保證幼兒的接送、乘車的安全。

最後,把好戶外活動關。戶外活動是幼兒最喜歡的,但卻是教師最擔心的環節,許多安全事故通常是在這一環節發生的。孩子們玩的興奮時,常常忘乎所以,大型玩具、沙池邊緣、園舍地面經常會有輕者擦傷,重者磕傷的事情。因此,既要孩子們玩的快樂,也要孩子們玩的安全成了這一活動環節的宗旨。這就要求教師們在戶外活動時指導幼兒玩的有度,玩的得法,並要做到觀察全面、照顧細微,提醒教育幼兒有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儘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此外,家長帶孩子外出時,要特別注意孩子的穿著,如:脖子上的掛件,服裝上的帶子,鞋子上的金屬裝飾品,這些東西對孩子來說都有安全隱患的。應給孩子換上舒適合腳的鞋子,要提醒孩子不在公路上或滿是石頭瓦礫的場地玩耍,不要讓孩子獨自在水池或河邊玩耍等等。

(三)家園及時有效溝通,共同做好幼兒安全的事後處理工作

幼兒安全教育工作除了應當做好事前預警、事中防範工作外,事後處理亦相當重要。因為,幼兒安全意外事故如果處理不當,不但會延誤幼兒的治療時間,給孩子造成痛苦,而且還容易引發家園之間的矛盾糾紛和幼兒園工作的被動。因此,在發生幼兒安全事故後,家園亦要加強溝通,共同處理好幼兒安全事故。

首先,應及時救治。當幼兒發生安全事故後,當班教師不應驚惶失措、先考慮責任問題,而應該在照顧好其他幼兒的前提下,馬上報告園領導,園領導應立即檢視傷情,並視具體情況採取措施及時救治。如傷情較重,應立刻組織人員、車輛將幼兒送往醫院,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請其趕到醫院,共同參與救治過程。在救治過程中,如果家長未及時趕到,應遵照醫生的建議,為幼兒做一些相關的檢查治療。家長趕到後,幼兒園應如實將檢查結果、病歷和治療過程情況及時交代給家長。

其次,家園應及時溝通。事故發生後,當班教師應儘快從自責、懊喪的情緒中走出來,在事故發生的當時或當天以誠懇的態度與家長進行溝通,在說明事情發生的過程時,不能強詞奪理,隱瞞事實。教師的態度越誠懇就越容易贏得家長的理解,如果遇到家長,特別是祖輩家長,態度不冷靜,有過激行為或確實難以溝通時,應多換位思考,體諒家長的心理感受,及時反思、調整與家長的溝通策略。

最後,幼兒園應及時家訪。事故發生的當天,家園都忙於關注孩子的傷情和救治,教師不便與家長詳細溝通。因此,當班教師、班主任、園長應該進行一次及時的家訪,進一步瞭解、關心幼兒的傷情,並在家長情緒比較冷靜的情況下,再一次詳細說明事情的全過程。通過交流溝通,增進家園間的理解,達成處理此事的共識。

總而言之,家園互動,合作共治是加強幼兒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徑。幼兒園與家長都應承擔起幼兒安全教育的重任。幼兒園在強化幼兒安全教育的同時,必須整合家庭教育資源,充分發揮家長在幼兒安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過事前預警、事中防範以及良好的事後處理,通過為幼兒的健康發展創設一個安全無憂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