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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準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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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釋出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10,以下簡稱《規範》)和《關於認真組織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範>實施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2007〕135號)精神以及省安監局《關於印發〈江西省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達標考評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贛安監管一字(2010)74號)等檔案要求,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的全面開展,結合我公司(廠礦)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風險控制、持續改進”的原則和公司(礦)“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安全理念。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通過實施《規範》,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升礦山本質安全程度,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任務目標
國家和省、市安監局規定:2015年底凡未達到最低標準化等級的,一律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請地方人民政府關閉;2010年之後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專案,未實施安全標準化的,不予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第三輪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之前安全標準化未達標的,不予延期換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度考核檢查發現未啟動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的,不予通過年度考核檢查;將是否啟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列入日常監督檢查重要內容。
根據建立標準化工作的統一部署,我公司(廠礦)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整改、試執行、考評工作,並出具考評報告和結論,向省安監局提交申請材料;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安全標準化等級認定等所有工作,並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的企業必須具備的以下條件:
(一)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營業執照、地勘資質、礦山工程施工資質有效,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履行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程式)且具備法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二)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範》(AQ2007-2006,以下簡稱《規範》)要求建立並良好執行標準化系統6個月以上的企業;
(三)尾礦庫必須達到正常庫標準;
(四)至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未發生死亡、重傷3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三、技術指導及考評機構
由專家組對我公司(廠礦)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技術指導,由省安監部門組織專家對我公司(礦)進行考評定級。
四、組織機構
(一)安全標準化領導小組
組 長:汪水泉
副組長:何景良 黃金春 王錦斌 李特來 謝高明 曹華雁
成 員:賴煒  汪永明 盧德文 柏振興 朱自芬 龍禮珠汪華陽 汪飛龍 龔清海 各廠礦負責人
(二)成立安全標準化工作小組
組 長:黃金春
副組長:王錦斌
成 員:李特來 賴煒 汪永明 盧德文 柏振興 朱自芬
 龍禮珠 汪華陽 汪飛龍 龔清海 王福榮 柏振興
 胡振好 汪胡林 邊輯  蘇日文 各廠礦有關人員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培訓、宣貫、策劃(時間:2010年8月底以前)
1、組織召開安全標準化動員大會。
2、成立安全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3、組織開展安全標準化培訓。
4、組織召開工作小組成員會議,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
第二階段: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風險評估(2010年8月至10月30日)
1、各單位工作小組成員對本單位全體職工傳授並鞏固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及風險評估技術。(2010年8月至9月10日)
2、工作小組對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進行系統、全面的危害因素辨識,為安全標準化支撐系統的編寫提供法律依據。(2010年8月至9月10日)
3、工作小組收集梳理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識別與安全標準化規範體系等相對應的制度、檔案、規程或其他要求,為安全管理制度手冊編寫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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